1月13日,科技部官網公布《關于營造更好環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提到,到“十四五”末,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制度體系,營造全社會支持中小企業研發的環境氛圍,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新增20萬家。增強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能力,實現“四科”標準科技型中小企業新增5萬家。
文件所說的“四科”標準科技型中小企業,即每個科技企業要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產品、科技人員占比大于60%、以高價值知識產權為代表的科技成果超過5項、研發投入強度高于6%。
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為主線,推動科技、金融、財稅等政策加大落實力度,《通知》從優化資助模式、完善政策措施、集聚高端人才、創造應用場景、夯實創新創業基礎條件等方面,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制度安排,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大幅提升中小企業研發能力,推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在優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資助模式中,《通知》指出,優化科技計劃支持研發的機制。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中,單列一定預算資助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活動,精準支持具備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承擔國家科技任務,加快培養一批研發能力強、技術水平高、科技人才密集、能夠形成核心技術產品等“四科”特征明顯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同時,優化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績效評價制度,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突破關鍵核心技術作為重要績效考核指標等。
針對落實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政策措施,《通知》明確,促進鼓勵企業研發的政策應享盡享,建立金融資本支持企業創新積分制。比如,進一步落實好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征等政策;鼓勵各地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積分評價指標體系,升級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路線圖計劃。
“提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人才服務。”《通知》提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集聚高端人才,鼓勵各地方探索完善校企、院企科研人員“雙聘”或“旋轉門”機制,支持各地將科技型中小企業高端研發人才納入相應的職稱序列。同時,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引進國際人才,鼓勵在企業工作并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籍科學家領銜承擔科技計劃項目。
值得關注的是,圍繞創造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應用場景,夯實支持科技創新創業的基礎條件,《通知》亦有相應安排。
具體而言,國家創新型城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等要向科技型中小企業開放智慧城市、重大工程等應用場景,發布場景清單,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和商業價值的示范產品;支持探索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產品政府采購制度。此外,探索更加適應研發的新型園區治理模式,如完善高新區等評價指標體系,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作為重要評價指標;鼓勵區內大企業建立技術研發“揭榜掛帥”制度,形成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發展模式。
《通知》還強調,厚植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根基,進一步優化“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創新創業載體,深化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革;強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評價導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