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各普通高等學校: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5號)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為全面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決定實施“2023屆全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行動”。各高校要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緊密結合實際,創新思路舉措,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創業,奮力開創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新局面?,F就做好 2023 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力開拓市場化社會化就業渠道
1.積極拓展市場化崗位。各高校要持續深入開展高校書記校長訪企拓崗促就業專項行動,校級領導和二級院系領導班子積極走訪用人單位,開展社會人才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狀況跟蹤調研,深化多領域校企合作,爭取更多就業資源和就業機會,各高校走訪用人單位、企業累計數不少于200家。組織參加“校園招聘月”“就業促進周”“萬企進校園計劃”等供需對接系列活動。積極參與“全國中小企業人才供需對接大會”“民企高校攜手促就業”“全國民營企業招聘月”等活動,引導更多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各高校要充分發揮好校園招聘主渠道作用,統籌抓好線上線下招聘,積極舉辦小而精、專而優的小型專場招聘活動。
2.著力推進就業招聘數字化。全面推廣使用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不斷提升就業工作的專業化、數字化水平。各高校就業網站要于2022年12月底之前,全部與國家、省級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互聯互通,指導就業工作人員、畢業班輔導員和畢業生及時注冊使用平臺,依托平臺聯合舉辦行業性專場招聘活動,通過視頻面試、直播招聘等形式開展線上招聘對接,實現崗位信息共享。
3.支持創新創業和靈活就業。各地各有關部門和高校要落實《關于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加大創新創業支持力度,在資金、場地等方面向高校畢業生創業者傾斜,提供創業孵化、成果轉化等服務。舉辦第九屆“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相關賽事,促進創新創業項目落地發展,發揮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有關部門要完善和落實靈活就業社會保障政策,支持高校畢業生從事新形態就業,切實維護合法權益。
二、充分發揮政策性崗位穩就業作用
4.優化政策性崗位招錄安排。各級教育、人社要與組織、國資等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統籌好政策性崗位招錄時間安排,盡早安排高校升學考試、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政策性崗位招考及各類職業資格考試。碩士研究生、普通專升本招錄工作須在2023年5月底前完成。充分發揮政策性崗位穩就業作用,穩定并適度擴大招錄高校畢業生規模。積極參加第四季“國聘行動”。
5.積極拓寬基層就業空間。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好“三支一扶”、“社區服務計劃”等基層項目組織招錄工作,落實好畢業生到基層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升學優惠等政策,鼓勵更多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基層一線就業創業。
6.配合做好大學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積極配合兵役機關做好征兵組織動員,辦好征兵宣傳教育進校園等活動,暢通入伍綠色通道,聚焦高校畢業生群體進行精準征集。落實退役普通高職(專科)士兵免試參加普通專升本招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等優惠政策。
三、完善高質量就業指導服務體系
7.深入推進就業育人。各高校要把就業教育和引導作為“三全育人”的重要內容,納入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體系,開展就業育人主題教育等系列活動,引導畢業生保持平實之心,客觀看待個人條件和社會需求,從實際出發選擇職業和工作崗位,先就業后擇業再立業,積極就業創業。選樹宣傳一批就業育人優秀案例和就業典型人物,積極引導畢業生把個人理想追求融入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新征程中,到祖國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
8.全面加強就業指導。各高校要健全完善分階段、全覆蓋的大學生生涯規劃教育和就業指導體系,進一步加強就業創業指導課程和師資隊伍建設,打造一批就業指導名師、優秀就業指導課程和教材,充分利用“互聯網+就業指導”公益直播課等各類資源,組織舉辦簡歷制作、求職面試和職業規劃等比賽活動,加強職業生涯教育和個性化就業創業指導。遴選省級大學生職業生涯教育基地,推進生涯教育與思想政治教育、勞動教育的深度融合。繼續開展大學生職業生涯教育主題月活動、舉辦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開展就業心理咨詢活動,及時了解掌握畢業生思想心理狀況,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引導,緩解畢業生心理壓力和焦慮情緒。
9.保障畢業生就業權益。要積極營造平等就業環境,在各類校園招聘活動中,不得設置違反國家規定的有關歧視性條款和限制性條件。加強就業安全教育,督促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和提供就業歧視、招聘欺詐、“培訓貸”等問題線索,幫助和支持畢業生防范就業風險,維護就業權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畢業生就業體檢結果互認。
四、精準幫扶重點群體就業
10.完善就業幫扶機制。各高校要重點關注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殘疾等困難高校畢業生,摸清情況,建立幫扶工作臺賬,按照“一人一檔”“一人一策”要求開展精準幫扶。校級和院系領導班子、專任教師、就業指導教師、輔導員、班主任等要與困難學生開展“一對一”結對幫扶,落實幫扶責任制,幫助有就業意愿的困難學生盡快就業。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培訓基地校要精心組織實施“宏志助航計劃”,開展線上線下就業能力培訓。其他院校要密切配合,設立校級項目,推動“宏志助航計劃”覆蓋更多畢業生,提升畢業生就業競爭力。有關部門和高校要密切配合,持續為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提供不斷線服務。
五、簡化優化求職就業手續
11.落實取消就業報到證有關規定。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文件明確,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生和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教育要協同組織、人社、公安等部門和高校制定落實取消報到證的工作方案,加強工作協同,做好工作銜接和風險監測,向用人單位和畢業生開展解讀宣傳,耐心細致做好指導咨詢,幫助畢業生順利完成就業報到、落戶和檔案轉遞。
12.實施畢業去向登記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文件要求,從2023年起,教育部門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作為高校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環節。各高校要全面推廣使用全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系統,精心指導高校畢業生(含結業生)按規定及時完成畢業去向登記。實行定向招生就業辦法的高校畢業生,嚴格按照定向協議就業并登記去向信息。根據有關部門需要和畢業生本人授權,教育部有關單位統一提供畢業生離校時相應去向登記信息查詢核驗服務。
13.強化就業統計監測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嚴格落實就業統計監測工作“四不準”“三嚴禁”要求,嚴格執行畢業生就業統計監測工作違規處理辦法,對違反規定的高校和相關人員,嚴肅查處通報,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嚴格落實就業統計監測規范要求,嚴格審核學生就業信息及相關佐證材料。組織開展就業統計監測專門培訓,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數據的報送、統計和分析工作。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就業數據抽查。畢業生就業狀況布點學校要實施好監測工作。
六、發揮就業狀況反饋與評價作用
14.健全完善就業反饋機制。各地各高校要進一步完善就業與招生、培養聯動的有效機制,深入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跟蹤調查,調查結果作為衡量高校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參考,作為高等教育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優化學科專業設置,引導高校重點布局社會需求強、就業前景廣、人才缺口大的學科專業,及時淘汰或更新升級已經不適應社會需要的學科專業。省教育廳將把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作為“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學科專業設置和評估、招生計劃安排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實行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落實率紅黃牌提示制度。深化就業工作評價改革,探索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合格評價,建立省、校兩級就業工作合格評價機制,促進高校就業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七、加強組織領導和保障
15.壓緊壓實工作責任。省教育廳、人社廳聯合成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專班,加強協調指導,督促推進各項工作任務。各地各高校要將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突出重要位置,認真落實就業“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分管領導靠前指揮,院系領導落實責任,各部門協同推進、全員參與的工作機制,并將就業工作成效納入領導班子考核指標重要內容。各高校要建立就業工作專班、制訂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任務圖,推進各項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建立就業風險防范化解機制,確保安全穩定。
16.建強就業工作隊伍。各高校要嚴格落實就業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要求,加強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工作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建設,積極創造條件,配齊配強就業工作專職和指導人員,鼓勵就業指導人員參加相關職稱評審,暢通就業指導人員職業發展渠道。組織開展就業創業業務培訓,提升工作能力。
17.加強就業宣傳工作。廣泛開展就業宣傳系列活動,組織實施“大學生就業創業宣傳月”,加大政策宣傳和推送力度,多方式向畢業生推送。宣傳推廣各地各高校和用人單位促就業的好經驗好做法,營造全社會支持畢業生就業創業的良好輿論氛圍,推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各高校要認真總結今年工作,制訂明年工作計劃,并將相關材料于2022年12月30日前分別報省教育廳學生處(郵箱:jytxsc@126.com)和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中心。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