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發改委、經信委(局)、科技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省直單位、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屬企業: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新興產業倍增計劃,推進我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根據《福建省“十三五”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規劃》,我們編制了《福建省“十三五”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平臺建設指導目錄》,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鼓勵各設區市、省直單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積極培育創新研發主體,圍繞“基礎研究--應用研究--中試試驗--小規模商品化--大規模產業化”的創新鏈條,加大力度培育和建設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平臺。同時加強對產業發展的跟蹤分析,及時組織指導符合條件的創新研發主體申報省級、國家級創新平臺。
二、本通知所指創新平臺類型,包括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行業技術開發基地)、產業技術創新研究院、虛擬研究院產業技術分院等。平臺建設主體可根據擬建設的平臺類型,分別向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等部門按程序申報。
三、省級各主管部門將積極指導各類創新平臺建設,定期組織開展創新平臺建設與運行評價評估,對創新能力強、創新機制好、引領示范作用大、評估成績優良的創新平臺,按照相關政策給予資金補助或項目支持。對獲評國家級的創新平臺,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高水平科技研發創新平臺建設發展六條措施的通知》(閩政辦〔2016〕19 號)精神及時給予獎勵。
請加大工作力度,通過加快建設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平臺,補齊我省創新鏈短板,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全面提升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的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福建省教育廳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