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科技局,“三創園”,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引導我市科技企業孵化器高質量發展,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快速成長,構建良好的科技企業成長生態,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再上新水平,加快建設現代化國際城市根據《福州市雙創孵化載體管理辦法》(榕科〔2021〕85號)相關要求,組織開展2022年度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條件
1、孵化器發展方向明確,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相關運營主體及法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機構本市實際注冊并運營滿2年。
2、孵化場地集中,具備產權證明或消防驗收證明。綜合型孵化器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 5000平方米,專業型孵化器面積不低于 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可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75%以上;屬租賃場地的,有效租期應在5年以上。
3、孵化器配備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6%,且資金使用案例不少于1個。
4、孵化器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須有5名以上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和服務能力能滿足創新創業服務需求的專職孵化服務人員,5名以上對創業企業、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實踐性輔導服務的專兼職創業導師隊伍。
5、孵化器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不低于1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10%;
6、孵化器在孵企業不少于8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2家,在孵企業須滿足《福州市雙創孵化載體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相關要求;
二、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專業型)申報條件
1、達到市級孵化器前5項條件;
2、在同一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70%以上;
3、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
4、在孵企業應不少于6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 2 家,在孵企業須滿足《福州市雙創孵化載體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相關要求。
三、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填寫《福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表》、準備相關證明材料(詳見附件1),于4月13日前報送申報材料電子檔至各縣(市)區科技局。
2、各縣(市)區科技局做好審核推薦工作,并通知被推薦的申報企業于4月19日-22日,通過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http://www.fjbs.gov.cn/)填寫申報(操作流程詳見附件3),提前和逾期申報均不予受理。
3、各縣(市)區科技局于4月19日前將《福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推薦匯總表》一式2份(見附件2)報送市行政服務中心科技局窗口,同時發送電子版至郵箱:fz87807955@163.com。
市科技局高新處業務咨詢電話:83350719
各縣(市)區科技局聯系電話
鼓樓區:87531445 臺江區:83204481
倉山區:83053705 晉安區:83954963
馬尾區:83999166 長樂區:28828862
福清市:85366911 閩侯縣:22982358
連江縣:62999076 閩清縣:22325338
羅源縣:26831142 永泰縣:24859929
高新區:83772212
行政服務中心聯系電話:87807955
窗口收件地址:福州市溫泉公園路69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一層社會事務類市科技局
附件:
1.福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表
2.福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推薦匯總表
3.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流程
福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