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融通配资,线下配资平台,线上股票配资炒股,10大配资公司

福建省出臺十條舉措支持民營企業科技創新

夯實民營企業科創主體地位

信息來源:福建日報更新時間:2024-06-13

為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通知精神,日前,省科技廳會同省工商聯出臺《關于支持民營企業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從進一步夯實民營企業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成果轉化的主體地位等方面提出十條政策舉措。

目前,福建省民營企業研發投入占全省企業研發投入達70%以上,貢獻了70%以上的科技成果,70%以上的應用開發類省級科技項目由民營企業牽頭或參與承擔,95%以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是民企。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已成為我省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

但與高質量發展目標要求相比,福建民營經濟還存在部分傳統中小民營企業創新能力不夠強、高能級平臺建設相對薄弱、高水平科研團隊和領軍人才引育比較難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加以重點研究解決。為此,《若干措施》強化問題和目標導向,注重機制創新,著力提升民營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和科技創新活力,突出政策落細落實和營造良好創新氛圍。

在支持民企常態化參與技術創新決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建立企業穩定參與政府科技決策和咨詢工作制度,完善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的科技計劃項目形成機制,優化省級科技專家庫結構,增加民營企業專家數量。支持科技型骨干企業建立戰略研究機構,入選省級智庫的,納入省創新戰略研究項目資助范疇。

在支持民企持續加大研發投入方面,《若干措施》明確,啟動民營企業研發活動“全覆蓋兩提升”行動,力爭至2025年底,全省民營百強制造業企業研發機構和省工商聯所屬商會會長規上制造業企業研發活動全覆蓋,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的規上制造業民營企業研發活動覆蓋率提升到60%左右、研發機構覆蓋率提升到30%左右。

在支持民營企業建設科技創新平臺和基地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民營企業牽頭組建或參與建設省重點實驗室、省創新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臺。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與名校大所央企合作設立高水平研究院或校(院)企聯合創新平臺,對于科研成效明顯的,可通過“一事一議”給予重點支持。

在支持民營企業開展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民營企業聯合高校院所共同承擔國家和省自然科學基金。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聯合高校院所共建以應用為導向的基礎研究平臺。鼓勵有條件的“鏈主”企業申請加入省自然科學基金聯合資助。

在支持民營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方面,《若干措施》強調,完善企業參與重大科研攻關需求征集與榜單編制機制,支持省工商聯建立民營百強企業重大攻關任務清單,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申報省級重大科研項目或列入“揭榜掛帥”榜單。提升企業主導產學研協同攻關項目的比重,企業牽頭或參與承擔的重大科技攻關項目數占總立項數的比重一般不低于60%。

在支持民營企業培育科技創新型企業、培育引進科技創新人才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探索推行“科技企業成長在線”數字化重大應用,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增量提質計劃,爭取全省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盡快突破1.5萬家;支持民營企業申報省引才“百人計劃”等重點科技人才計劃,鼓勵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對口幫扶民營企業,加大對扎根民營經濟領域青年科技人才(團隊)的獎勵。

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建設全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公共服務平臺,支持民營企業牽頭組建概念驗證中心和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符合省級條件的,根據其對外提供中試服務等情況,給予資金支持。

《若干措施》還明確,支持民營企業更大力度開放合作創新,支持有條件民營企業在創新資源集聚地區建設異地研發(孵化)機構,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研發經費投入獎勵和推薦申報“揭榜掛帥”重大科技項目及國家、省級人才項目。同時提出,優化民企創新服務體系,加快建設產業技術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技術研發與轉化服務。

相關推薦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