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政辦〔2019〕30 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軍民融合發展的重要論述和對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要求,全面落實中央軍民融合發展戰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國防科技工業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91號)和國家關于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若干財政政策的意見精神,著力推動“民參軍”機制創新和軍轉民開放共享,通過政府引導、以企業為主體、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實現軍民資源互通共享和相互支撐、有效轉化,加快推進我省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經省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全體會議研究同意,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軍民融合重大產業項目建設
加強與軍工央企戰略合作,積極推進大企業大項目落地建設,鼓勵軍民融合企業(軍民融合企業包含軍工單位,“民參軍”的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下同)在省內實施軍民融合產業化項目,對新引進投資5億元以上(含5億元)且在簽約一年內開工建設的重大項目,根據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補助。對我省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具有明顯帶動作用、基礎關鍵領域、前沿科技領域的重大項目,實行“一事一議”。(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廳、科技廳、財政廳,省委軍民融合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促進衛星應用產業和數字經濟軍民融合發展
積極對接國家“一帶一路”空間信息走廊規劃,大力推進建設“一帶一路”空間信息走廊海絲研究院和海絲衛星應用技術服務中心、海絲衛星應用培訓與交流中心等,充分發揮平臺支撐作用,促進衛星應用產業全面發展。鼓勵企業創立衛星應用相關的工程技術研究、科技研發轉化創新平臺及生產符合相關部門評選要求的衛星應用領域優秀創新產品。支持建設符合條件的軍民融合數字經濟應用示范工程。(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廳、科技廳、財政廳,省委軍民融合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促進軍民融合企業提升“參軍”能力
鼓勵和支持軍民融合企業建立健全軍品研制體系,加強軍工生產科研能力建設。引導企業取得軍工研制生產各類資質和申請國防專利。支持軍民融合優勢技術或產品進入工信部、國防科工局制定的《民參軍技術與產品推薦目錄》,鼓勵企業積極參與中國軍民兩用技術創新應用大賽。引導軍民融合企業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軍用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重點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軍民兩用標準制(修)訂。(責任單位:省工信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局、科技廳,省委軍民融合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四、支持建立完善軍工配套產業體系
鼓勵軍民融合企業之間開展協作配套,不斷提升我省重大戰略產業協作與配套能力。支持無資產關聯的軍民融合企業間相互采購零部件、配套產品和加工服務。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中增加在閩部隊用戶權限,對供應商、專家、采購結果、信用評價等信息資源共享,擴大供需雙方信息互通。引導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軍隊采購項目。鼓勵采購單位在明確采購需求、制定評審規則時兼顧軍民融合發展要求,采購符合軍民融合發展要求的產品和服務。(責任單位:省工信廳、財政廳,省委軍民融合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五、支持軍民融合企業開拓市場
鼓勵軍民融合企業積極開拓國內外市場,加快研制高技術高附加值的軍民兩用技術產品和軍貿產品,積極對接國際防務裝備需求,不斷提升產品出口水平。鼓勵軍民融合企業積極參加各類產品推介,實現市場信息共享、渠道共享,對參加國家部委或軍委各部主辦的軍民融合產業展會、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化對接等大型展會的企業優先給予支持。鼓勵我省軍民融合企業進一步提升市場競爭力,積極參與省外項目公開招投標。(責任單位:省工信廳、商務廳、財政廳,省委軍民融合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六、鼓勵軍民融合企業間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鼓勵軍民融合企業間通過股權并購、合資、參股等方式,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符合要求的省內民營企業通過參股、控股、兼并等方式,積極參與國家軍工科研院所改制重組或成立科研生產聯合體,實現“民參軍”;支持重大企業兼并重組和并購軍民兩用技術領域省級及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責任單位:省工信廳、財政廳、國資委,省委軍民融合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七、鼓勵軍民融合企業提升市場化和資產證券化水平
鼓勵軍民融合企業通過募集上市、債股聯動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等方式提高資產證券化水平,實現資本公眾化,創造技術開發的持續條件;鼓勵已上市軍民融合企業在證券市場再融資,募集資金在省內投資重大項目。積極引導非上市企業發行企業債、私募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進行直接融資。對接國家軍民融合產業投資基金,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出資設立省級軍民融合產業投資基金,重點支持軍民融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轉化、軍民融合企業改組改制、軍民融合企業能力建設等。支持在大型軍民兩用設施、國防基礎設施等領域探索規范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引導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運營。鼓勵各級政府投資基金按照市場化運作方式,優先支持符合基金投向條件的軍民融合項目。(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財政廳、發改委、科技廳、工信廳、市場監管局,省委軍民融合辦,福建證監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八、促進軍民融合產業集聚發展
支持寧德市和龍巖市建設“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軍民融合)”,加快建設福州軍民融合產業連片走廊,引導地方政府結合本地產業特色規劃建設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對符合規劃、產業政策和節約集約用地要求的軍工單位用地在年度用地計劃指標中優先給予安排。創新工業用地供應方式,可實行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供應方式,在符合規劃和安全要求、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在原依法取得工業建設用地上增建生產性設施、進行廠房加層或翻建改建廠房,增加用地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用。(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發改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建廳、生態環境廳,省委軍民融合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九、支持產學研用協同創新
依托我省軍民融合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開展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活動。鼓勵央企與我省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在我省建設新型研發機構,并積極爭取國家相關部委扶持。支持符合省級新型研發機構資助條件的軍民融合行業領軍企業在我省設立高水平研發中心。強化軍民兩用服務功能,提升軍民融合協同創新能力,鼓勵軍民融合企業按照《福建省實驗室建設方案》,在航空航天、能源材料、海洋科學、網絡信息、先進制造和醫藥等領域建設高水平福建省實驗室。省實驗室建設采用“一室一案”,建設經費按“一事一議”、多元投入和分段補助等方式給予支持。省實驗室所在地政府要在用地、基礎設施建設、人才引進和成果轉化等方面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改委、教育廳、工信廳、財政廳,省委軍民融合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促進軍民融合產業人才融合
加大軍民融合人才引進力度,將軍工單位人才(團隊)納入省人才工作重點和全省急需緊缺人才引進目錄,支持軍民融合企業引進急需的研發、管理和市場營銷等人才;加強軍民融合人才培育,支持軍民融合企業與省內高校、科研院所聯合建立培訓中心,培養符合產業發展需求的人才。對引進的急需緊缺高層次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高技能人才,在職稱評審、本人任職、子女入學、家屬安置等方面享受相關優惠待遇。吸引高層次人才團隊來閩,入選省級產業領軍團隊的,根據團隊政策需求,統籌各地各部門力量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委人才辦,省人社廳、教育廳、科技廳、工信廳,省委軍民融合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一、加大資金投入力度
省直相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軍民融合產業扶持政策,在現有用于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確保產業扶持政策落實到位。省直相關責任單位要根據本通知要求,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細化資金扶持標準,加強資金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在對現有產業扶持政策執行情況評估論證的基礎上,推動整合設立省級軍民融合產業專項引導資金,集中資金支持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落實國家稅收扶持政策和軍品稅收政策,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軍民融合產業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資機制。(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廳、財政廳、科技廳、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委軍民融合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以上措施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施行,所涉及的資金獎補政策適用年限為2019—2021年;2015年省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軍民融合產業深度發展八條措施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