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下發《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對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對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
《通知》要求,對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通知》規定減半征收車船稅的節能乘用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排量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乘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符合標準。
《通知》規定減半征收車船稅的節能商用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燃用天然氣、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輕型和重型商用車);燃用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符合標準。
《通知》還提出,對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锻ㄖ芬幎庹鬈嚧惖男履茉雌囀侵讣冸妱由逃密嚒⒉咫娛剑ê龀淌剑┗旌蟿恿ζ?、燃料電池商用車。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于車船稅征稅范圍,對其不征車船稅。
《通知》還規定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標準;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后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
《通知》規定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船舶應符合以下標準:船舶的主推進動力裝置為純天然氣發動機。發動機采用微量柴油引燃方式且引燃油熱值占全部燃料總熱值的比例不超過5%的,視同純天然氣發動機。
《通知》還指出,符合上述標準的節能、新能源汽車,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不定期聯合發布《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予以公告。
《通知》規定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汽車企業)可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財稅優惠目錄申報管理系統,自愿提交節能車型報告、新能源車型報告,申請將其產品列入《目錄》,并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通知》還規定,對提供虛假信息騙取列入《目錄》資格的汽車企業,以及提供虛假資料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