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激勵科研人員多出高質量科技成果、為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作出更大貢獻,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從7方面提出25條舉措,為創新“松綁”,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經費管理自主權。
一段時間以來,科研經費申請使用中存在的預算編制繁瑣、項目申報流程長、經費撥付進度慢、報銷難等問題,耗費了科研人員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也影響了他們創新的積極性。
為讓科研人員能夠心無旁騖地扎根學術,意見提出,簡化預算編制,進一步精簡合并預算編制科目,按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三大類編制直接費用預算;下放預算調劑權,設備費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不再由項目管理部門審批其預算調增。
科學研究具有不確定性,但經費預算卻要對未來的科學活動進行具體詳細的預測。針對這一矛盾,意見提出,擴大經費包干制實施范圍,在人才類和基礎研究類科研項目中推行經費包干制,不再編制項目預算。并鼓勵有關部門和地方在從事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獨立法人科研機構開展經費包干制試點。
經費管理改革的步伐也能讓科技創新跑出“加速度”。意見要求,從三方面完善科研項目經費撥付機制。項目管理部門要根據不同類型科研項目特點、研究進度、資金需求等,合理制定經費撥付計劃并及時撥付資金;加快經費撥付進度,財政部、項目管理部門可在部門預算批復前預撥科研經費;改進結余資金管理,項目完成任務目標并通過綜合績效評價后,結余資金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
為加大科研人員激勵力度,意見提出了提高間接費用比例、擴大勞務費開支范圍、合理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力度等多項措施。根據意見要求,穩定支持科研經費提取獎勵經費試點范圍將擴大到所有中央級科研院所。
此外,針對科研人員煩惱的經費報銷難、報銷慢等問題,意見還提出,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具體包括為科研人員在預算編制、經費報銷等方面提供專業化服務;改進財務報銷管理方式,推進科研經費無紙化報銷試點;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流程,對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采用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采購機制,可不進行招標投標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