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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智能光伏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年)

信息來源: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更新時間:2020-09-06

    光伏產業是基于半導體技術和新能源需求而興起的朝陽產業,是未來全球先進產業競爭的制高點。為進一步提升我國光伏產業發展質量和效率,加快培育新產品新業態新動能,實現光伏智能創新驅動和持續健康發展,支持清潔能源智能升級及應用,制定本行動計劃。

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中國制造2025》,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構建智能光伏產業生態體系為目標,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堅持創新驅動、產用融合,堅持協同施策、分步推進,加快提升光伏產業智能制造水平,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與光伏產業深度融合,鼓勵特色行業智能光伏應用,促進我國光伏產業邁向全球價值鏈中高端。

工作目標:到2020年,智能光伏工廠建設成效顯著,行業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取得明顯進展;智能制造技術與裝備實現突破,支撐光伏智能制造的軟件和裝備等競爭力顯著提升;智能光伏產品供應能力增強并形成品牌效應,“走出去”步伐加快;智能光伏系統建設與運維水平提升并在多領2域大規模應用,形成一批具有競爭力的解決方案供應商;智能光伏產業發展環境不斷優化,人才隊伍基本建立,標準體系、檢測認證平臺等不斷完善。

一、加快產業技術創新,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一)推動光伏基礎材料生產智能升級。支持多晶硅生產、收獲、運輸、破碎、分揀、清洗、包裝等環節的機械化與自動化;實現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和危險源的自動檢測與監控、安全生產的全方位監控,建立多晶硅生產在線應急指揮聯動系統。提升鑄錠爐、單晶爐等自動化水平,研究長晶自動控制系統,推廣自動噴涂、自動倒角、金剛線截斷、開方和磨面自動上下料以及自動檢測等設備。鼓勵金剛線切割、自動插片、自動粘膠、全自動硅片清洗及自動分選機、自動粘脫膠設備等應用。提升工序間自動化傳輸和流水線作業能力。(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二)加快先進太陽能電池及部件智能制造。推廣電池生產自動制絨、自動上下料、自動導片機、自動插片機等設備,提升智能感知銜接能力。鼓勵自動串焊機、自動擺串機、智能層壓機、自動焊接機、自動削邊機、自動裝框機、自動灌膠機、自動磨角、雙玻組件自動封邊等組件生產設備使用;研發并應用疊層自動焊機、接線盒自動焊接、第二層EVA/背板自動鋪設、自動包裝、EL圖片自動分析等設備。推動逆變器檢測、包裝、運輸、現場安裝等環節機械化、自動化3與智能化,建立完善的整機及各部件數據的記錄及質量追溯機制,提升逆變器制造效率和產品可靠性;開發智能化逆變器產品,提升電站監控運維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三)提高光伏產品全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鼓勵企業采用ERP(企業資源計劃)、MES(生產過程執行系統)、PLC(可編程邏輯控制器)、SCADA(數據采集與監視控制系統)、SRM(供應鏈管理系統)、PLM(產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統)、CRM(客戶關系管理系統)等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產品設計、工藝研發、材料供應、資源調度、環境監控、設備管理、質量管控、庫存管理等生產流程全信息化管理。在自動化流水線基礎上,進一步實現生產線集中監控與智能化管理調配,包括生產數據自動獲取、工業編碼系統開發、實時質量監控、分析與處理等,通過信息監控調度和數據分析支撐加快工藝制程改善和智能化升級。(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二、推動兩化深度融合,發展智能光伏集成運維

(四)提升智能光伏終端產品供給能力。鼓勵研制具有優化消除陰影遮擋功率損失、失配損失、消除熱斑、智能控制關斷、實時監測運行等功能的智能光伏組件。發展集電力變換、遠程控制、數據采集、在線分析、環境自適應等于一體的智能逆變器、控制器、匯流箱、儲能系統、跟蹤系統以及適用于智能光伏系統的高效電力電子器件等關鍵部件。開  發即插即用、可拆卸、安全可靠、使用便利的戶用智能光伏產品及系統,規范戶用光伏市場。推動先進光伏產品與消費電子、戶外產品、交通工具、航空航天、軍事國防等結合,鼓勵發展太陽能充電包、背包、衣物、太陽能無人機、快裝電站等豐富多樣的移動產品。(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光伏系統智能集成和運維。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推動光伏系統從踏勘、設計、集成到運維的全流程智能管控。支持無人機在光伏系統建設踏勘中應用,在云端完成2D/3D建模。鼓勵開發智能化光伏設計系統,綜合考慮勘測地理信息數據、屋頂承重能力、當地輻照條件、產品價格等因素,對不同組件、逆變器、電氣方案、支架方式等進行模擬方案比對;開發智能光伏發電施工管理系統,促進其在采購、施工過程、質量檢測、電站測試、驗收等方面應用,實現工程進度實時監控、成本控制、庫存管理、人員調配與施工問題預警。(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以提升光伏系統效率、降低運維成本為導向,支持開發光伏電站系統智能清洗機器人、智能巡檢無人機等產品。應用信息技術手段,發展具有光伏電站運行監測數據采集、集中遠程監控、故障檢測、記錄、報警、分析和處理等功能的智能光伏發電監控系統。支持推廣智能光伏發電監控系統的5應用,建立智能區域集控運維中心和移動運維平臺,實現集中管理與遠程管理。應用大數據分析與處理技術,自動生成運維建議和電子工作票,實現遠端系統“無人值班,少人值守”。支持采用智能機器人、無人機等技術替代人工運維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促進特色行業應用示范,積極推動綠色發展

(六)開展智能光伏工業園區應用示范。深入落實《信息產業發展指南》《工業綠色發展規劃(2016—2020年)》,鼓勵工業園區、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等建設光伏應用項目,制定可再生能源能占比的具體評價辦法,提升清潔能源使用比例,推動工業園區等綠色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開展智能光伏建筑及城鎮應用示范。在有條件的城鎮建筑屋頂(如政府建筑、公共建筑、商業建筑、廠礦建筑、設施建筑等),采取“政府引導、企業自愿、金融支持、社會參與”的方式,或引入社會資本出租屋頂、EMC節能服務合同管理等多種商業模式,建設獨立的“就地消納”分布式建筑屋頂光伏電站和建筑光伏一體化電站,促進分布式光伏應用發展。積極開展市、縣、開發區一級的“城市級分布式建筑光伏電站”示范工程建設,由政府組織和引導作為成為公共建設項目,實現智能光伏建筑大數據在線監測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在光照資源優良、電網接入消納條件好的城鎮和農村地區,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舊城鎮改造、新農村建設、易地搬遷等渠道,統籌推進居民屋頂智能光伏應用,形成若干光伏小鎮、光伏新村。積極在有條件的農村地區小型建筑、獨立農舍推廣“光伏取代燃煤取暖”技術應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開展智能光伏交通應用示范。推動交通領域光伏電站及充電樁示范建設,鼓勵光伏發電在公路聲屏障、公路交通指示標志、太陽能路燈、公路服務區(停車場)、公交場站、港口碼頭、航標等導助航設施、海上工作躉船、海島工作站點等領域的應用。探索光伏和新能源汽車融合應用路徑。(交通運輸部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開展智能光伏農業應用示范。支持光伏與農業融合發展,開展立體式經濟開發,在有條件的地方實現農業設施棚頂安裝太陽能組件發電、棚下開展農業生產的形式,將光伏發電與農業設施有機結合,在種養殖、農作物補光、光照均勻度與透光率調控、智能運維、高效組件開發等方面開展深度創新;鼓勵光伏農業新興商業模式探索,推進農業綠色發展,促進農民增收。(農業農村部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開展智能光伏電站應用示范。在符合光伏“領跑者”計劃要求的前提下,優先支持基于智能光伏的先進光伏產  品,鼓勵結合領跑者基地建設開展智能光伏試點,在大型光伏電站及分布式應用中積極推廣。鼓勵結合荒山荒地和沿海灘涂綜合利用、采煤沉陷區等廢棄土地治理等多種方式,因地制宜開展智能光伏電站建設,促進光伏發電與其他產業有機融合。(國家能源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開展智能光伏扶貧應用示范。圍繞脫貧攻堅目標,推進光伏扶貧工程,在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在具備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村建設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鼓勵先進光伏產品及系統應用,優先保證光伏扶貧產品質量和系統性能;加大信息技術應用,通過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手段實現光伏扶貧數據采集、系統監控、運維管理的智能化;結合光伏扶貧電站模式及地域分布特點,因地制宜加強光伏扶貧與各類“光伏+”綜合應用的整合,創新光伏扶貧模式。(國務院扶貧辦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技術標準體系,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十二)建立健全智能光伏技術標準體系。以《太陽能光伏產業綜合標準化技術體系》為基礎,加快智能光伏標準體系研究。重點開展智能化光伏組件、接線盒、逆變器、控制器、追蹤系統、戶用光伏系統等產品及測試方法標準制定,加強光伏產品生產及管理系統互聯互通標準、智能制造工廠/數字化車間模型標準、智能制造關鍵設備標準、智能制造設8備故障信息數據字典標準、制造過程在線檢測、追溯及數據采集標準等智能生產及評價標準研究。加強光伏系統智能運維標準研究,包括智能清洗、智能巡檢、智能排障等,制定智能運維平臺設計及評價規范,規范光伏系統運維平臺通信接口、數據格式、傳輸協議等。(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快建設智能光伏公共服務平臺。圍繞智能光伏產業發展需求,推動產學研用結合,建設技術創新平臺,開展一批關鍵性、前沿性技術研發;支持有能力、有資質的企事業單位建設國家級智能光伏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圍繞智能光伏各環節開展檢測認證、評級等服務,為電站系統設計、設備選型提供依據;支持地方、園區、龍頭企業等建設一批公共服務平臺,開展技術研發、產品設計、財稅政策、戰略研究等科技及專業服務;支持智能光伏領域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創業支撐平臺建設,推動建立一批智能光伏產業生態孵化器、加速器,鼓勵為初創企業提供資金、技術、市場應用及推廣等扶持。(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綜合政策保障,統籌推動產業健康發展

(十四)加強組織協調和政策協同。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等建立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密切協作配合,探索體制機制創新,共同研究解決行動計劃落實中遇到的重9大問題,推動行動計劃順利實施。結合自身職責確定年度工作目標,確保行動計劃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位。(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能源、扶貧等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智能光伏產業發展,因地制宜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地方協調工作機制,明確各部門資源投入,積極形成合力,聯合開展試點示范,科學組織實施。(地方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推動智能光伏試點應用。開展多元化智能光伏試點示范,培育一批國家智能光伏示范企業,支持若干行業特色智能光伏項目建設。引導光伏企業與軟件開發、信息管理、系統集成及互聯網、大數據等企業共同參與試點示范建設,鼓勵光伏企業與信息、交通、建筑、農業、能源、扶貧等領域企業探索可推廣可復制的智能光伏建設模式。相關部門適時對各地工作實施進展和效果進行評估,總結先進經驗并向全國推廣。(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加大多元化資金投入。發揮光伏產業市場化運營充分特點,支持建立智能光伏領域產業發展基金,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形成合作、開放、創新氛圍,通過市場機制引導多方資本促進智能光伏產業發展。充分利用中央財政相關專項資金、地方財政資金等渠道,推動10相關資源集約化整合和精準投放,加大對智能光伏產業扶持力度。(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促進光伏市場規范有序發展。逐步完善智能光伏相關標準檢測認證等體系,推動智能光伏標準化、模塊化發展。深入實施《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和光伏“領跑者”計劃,建立智能光伏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促進試點示范應用。加強行業協會、中介機構等對消費者的使用培訓服務,進一步支持智能光伏進入千家萬戶。(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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