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經信委(經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省直有關部門、集團(控股)公司、有關高校及科研機構、行業協會:
為推進制造業與服務業融合發展,培育發展服務型制造新模式、新業態中的智力支撐和產業推廣公共服務機構,促進我省制造業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根據《福建省服務型制造公共服務平臺培育和扶持實施細則》(閩經信服務〔2017〕181號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文件可登陸省經信委門戶網站查閱),現就申報2017年省服務型制造公共服務平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省服務型制造公共服務平臺應符合《實施細則》規定的條件,并按照《實施細則》的要求編寫申報書,提交相應材料(申報材料為復印件的應加蓋項目申報單位公章,申報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3份,并附電子光盤1份)。
二、設區市經信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提出初審意見,并將相關材料報送省經信委。有關高校(含部屬高校)及科研機構、省屬企業可向省直主管單位(省控股集團)提出申請,由省直主管單位(省控股集團)初審后報省經信委。省級行業協會直接向省經信委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8月15日。
三、省經信委牽頭會同省教育廳、財政廳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專家評審后,從中擇優確定2017年省服務型制造公共服務平臺名單。
聯系人:省經信委生產服務業處 黃春鶯
電 話:0591-87822360
地 址:福州市省府路1號工交大院11號樓523室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