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提高城市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治理水平的系列指示精神,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推動建立國家、省、市三級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一張網”,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了《關于全面加快建設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的通知》,發布了《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技術標準》(以下簡稱《技術標準》)。《技術標準》是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城市運管服平臺”)系列標準規范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了城市運管服平臺是什么、建什么、怎么建等問題,是國家、省、市三級平臺建設的基本依據。
問:為什么要制定《技術標準》?
答: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提高城市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治理水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于2020年3月頒布《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技術標準》,推動了國家、省、市三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工作。為適應推動城市治理能力現代化、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等文件部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決定在開展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工作的基礎上,完善城市安全運行管理相關內容,搭建城市運管服平臺,并將《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技術標準》進行修訂完善,發布《技術標準》。
問:《技術標準》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答:《技術標準》共分為9章。其中,“總則”“術語”章節介紹了標準適用范圍、平臺定位及相關術語的基本概念?!盎疽幎ā薄捌脚_功能要求”章節明確了國家、省、市三級平臺的基本架構、主要系統以及功能模塊。“數據庫要求”“數據交換接口”章節規定了國家、省、市三級平臺數據庫建設的具體內容,明確了數據交換接口的一般規定,介紹了數據接口調用的流程和安全驗證的方法。“基礎環境”章節規定了搭建國家、省、市三級平臺的運行環境和安全環境。“平臺實施和驗收”“平臺運行維護”章節規范了國家、省、市三級平臺開展實施和平臺驗收工作的主要內容,明確了日常管理、運行保障、應急預案等運行維護工作要求。
問:國家、省、市三級平臺架構上是什么關系?
答:國家、省、市三級平臺互聯互通、數據同步、業務協同,共同構成“一張網”,是“一網統管”的基礎平臺,是各級、各部門以及市民群眾都可以使用的開放平臺。
《技術標準》規定的國家平臺功能是對三級平臺的基本要求,屬于規定動作。建設省級平臺、市級平臺時,在完成規定動作基礎上,可以結合各地實際,自行拓展其他系統和功能,豐富應用場景。通過搭建國家、省、市三級城市運管服平臺,構建國家、省、市三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工作體系。國家平臺縱向與省級平臺和市級平臺互聯互通,橫向共享國務院有關部門城市運行管理服務相關數據,整合或共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其他相關信息系統,匯聚全國城市運行管理服務數據資源,對全國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工作開展業務指導、監督檢查、監測分析和綜合評價。省級平臺縱向與國家平臺和市級平臺互聯互通,橫向共享省級有關部門城市運行管理服務相關數據,整合或共享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其他相關信息系統,匯聚全省城市運行管理服務數據資源,對全省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工作開展業務指導、監督檢查、監測預警、分析研判和綜合評價。市級平臺縱向對接省級平臺和國家平臺,聯通區(市、縣)平臺,覆蓋市、區、街道(鎮)三級,并向社區、網格延伸,與智慧社區綜合信息平臺、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等對接;橫向整合對接共享市級相關部門信息系統,匯聚全市城市運行管理服務數據資源,對全市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工作進行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監測預警、監督考核、分析研判和綜合評價。
問:城市運管服平臺主要建設內容有哪些?
答:國家平臺包括統一底座、業務融合和輔助決策三部分,主要建設業務指導、監督檢查、監測分析、綜合評價、決策建議、數據交換、數據匯聚和應用維護等系統。
省級平臺建設業務指導、監督檢查、監測分析、綜合評價、決策建議、數據交換、數據匯聚和應用維護等系統,并可根據各省實際需求拓展系統和功能。
市級平臺建設業務指導、指揮協調、行業應用、公眾服務、運行監測、綜合評價、決策建議、數據交換、數據匯聚和應用維護等系統,并應根據城市實際需求拓展系統和功能。
問:省級平臺與市級平臺如何“共用共享”國家平臺的業務指導系統?
答:一是從主要功能上看,國家平臺業務指導系統包括政策法規、行業動態、經驗交流等功能模塊,通過這些功能模塊實現對全國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度、體制機制建設情況、行業動態、隊伍建設、典型經驗等數據的分層分級匯聚共享。二是從業務場景上看,首先由城市向省級平臺上傳本市的政策法規、行業動態、經驗交流等信息,省級審核后上傳國家平臺。省級也可以向國家平臺上傳省本級的政策法規、行業動態、經驗交流等信息。國家平臺對城市上傳經省級審核的信息以及省級平臺上傳的信息進行復核后在全國范圍共享。沒有建成省級平臺的省份,城市可以將有關信息直接上傳國家平臺。三是共用方式,業務指導系統由國家平臺統一開發,省、市可通過國家平臺分配的單點登錄賬號和使用權限,共用該系統。對于省級平臺、市級平臺自行建設業務指導系統的,需將業務指導系統相關信息和數據及時共享至國家平臺,方便在全國范圍共享。
問:國家、省、市三級平臺如何進行“業務協同”?
答:以國家、省、市三級平臺的監督檢查業務場景為例,首先,國家平臺和省級平臺的功能定位基本一致,都是通過監督檢查系統,構建“統籌布置、按責轉辦、重點督辦、限時反饋”的閉環工作流程和運行機制,包括重點工作任務督辦、聯網監督、巡查發現等功能模塊,其中,重點工作任務督辦模塊的重點是具備向下級平臺布置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接收下級平臺反饋的工作進展和落實情況、對即將逾期的工作任務進行提醒、對已逾期工作任務進行督辦等功能。其次,市級平臺主要是通過指揮協調系統,與國家平臺和省級平臺的監督檢查系統實現業務協同,一方面通過指揮協調系統接收、辦理和反饋國家平臺和省級平臺監督檢查系統布置的重點工作任務,另一方面通過指揮協調系統支撐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巡查事項問題的發現、轉辦和處置,將巡查事項問題數據同步上傳至國家平臺和省級平臺。
問:省級平臺的監測分析系統與市級平臺的運行監測系統存在哪些不同?
答:首先,在系統建設目標上,省級平臺建設監測分析系統,市級平臺建設運行監測系統,都是為了落實國家關于城市基礎設施安全運行的有關要求,保障城市運行安全高效健康,提高城市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其次,在系統功能定位上,省級平臺的監測分析系統包括風險管理、監測預警、風險防控和運行統計分析等功能模塊,重在匯聚所轄城市的風險隱患、監測報警、風險防控等數據,并開展數據的分析研判和趨勢預測;市級平臺的運行監測系統包括監測信息管理、風險管理、監測報警、預測預警、巡檢巡查、風險防控、決策支持、隱患上報與突發事件推送等功能模塊,其功能定位重在對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環衛、內澇、管廊、路面塌陷、建筑施工、危房、橋梁、隧道、人員密集場所等專項安全運行狀態進行常態化的巡檢巡查、監測報警、預測預警,核心是要實現安全隱患的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處置,變事后監管為事前預防。
問:綜合評價系統的評價內容、評價機制和評價功能是如何定位的?
答:一是評價內容,聚焦“評什么”,目前正在編制的《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運行標準》和《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管理標準》,是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標準體系的重要內容。其中,“運行標準”主要圍繞“市政設施、房屋建筑、交通設施、人員密集區域、群眾獲得感”等維度構建城市運行監測指標體系,“管理標準”主要圍繞“干凈、整潔、有序、群眾滿意度”等維度構建城市管理監督指標體系,綜合評價內容將主要圍繞這2個指標體系來確定。二是評價機制,聚焦“怎么評”,省級綜合評價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組織第三方開展實地考察,市級綜合評價由城市政府組織開展自評價工作,并配合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做好第三方實地考察工作。三是評價功能,聚焦“如何獲取評價數據”,省級和市級的綜合評價系統基本一致,包括評價指標管理、評價任務管理、實地考察、評價結果生成等功能模塊,并且市級綜合評價系統應建立評價網格專題圖層和評價點位清單,從而有效支撐通過實時監測、平臺上報、實地考察、問卷調查等方式獲取評價指標數據,保障對城市運行監測和城市管理監督工作開展綜合評價。
問:市級平臺如何充分利用現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礎進行升級建設?
答:一是要堅持統籌集約高效的原則,充分利用已有基礎。自2005年全國推廣網格化管理模式以來,各地陸續建設了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城市綜合管理服務系統、城市基礎設施安全運行監測系統、城市生命線工程監測系統以及“智慧城管”“智慧住建”等系統,為城市運管服平臺建設提供了很好的基礎。各地在運管服平臺建設過程中,要充分利用本地已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礎,對接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整合共享城市運行管理服務相關信息系統與數據資源,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二是在升級路徑方面,各地要對標《技術標準》中的平臺功能要求和數據庫要求,因地制宜完善城市運管服平臺所需的應用系統和數據資源,此外,還要緊密結合城市實際需求進行拓展,建立健全具有本地特色的城市運行管理服務智能化應用場景,真正打造實戰中管用、基層干部愛用、群眾感到受用的城市運管服平臺。
問:縣(市、區)級城市運管服平臺如何建設?
答:一方面,市級層面,要按照全市“一盤棋”思路,統籌推進城市運管服平臺建設,市級平臺宜按市、縣(市、區)一體化建設城市運管服平臺,與縣(市、區)共管共用。這種建設模式不僅有利于降低市、縣(市、區)的建設壓力,而且可有效避免因縣(市、區)級平臺獨立建設可能造成的系統建設標準不統一、數據不同步、業務不協同等問題。另一方面,對于人口規模較大、經濟較發達,有意愿自主建設平臺的縣(市、區),要充分借鑒市級平臺建設的經驗做法,在充分共享市級平臺建設成果的基礎上,以與市級平臺一體化聯動為前提,以創新特色應用場景為建設重點,可因地制宜自主搭建本縣(市、區)平臺。
問:如何做好平臺的實施驗收與運行維護工作?
答:在平臺實施方面,從項目全生命周期規范化管理角度,規定了“從建立項目建設組織體系,明確平臺建設單位;到制定項目總體方案,編制項目建設實施方案,確定平臺開發單位,開發系統功能并組織系統集成和聯調;再到平臺試運行,開展項目驗收,投入正式運行”等項目基本流程。在平臺驗收方面,為保障平臺運行效果,《技術標準》將“建立城市運行管理服務長效機制,制定監督、指揮、處置和考核等制度”作為平臺驗收的基本條件之一;為檢驗平臺功能、建設與運行模式、數據可靠性和運行效果,《技術標準》規定了“平臺穩定運行3個月后進行驗收”,并強調驗收程序應包括總體情況介紹、平臺演示、文檔查閱、實地考察、平臺數據隨機抽查和專家質詢等內容。在平臺運維方面,《技術標準》規定了要建立平臺運行維護管理制度,保障平臺維護工作日?;⒁幏痘?;要建立嚴格的數據備份機制,確保數據的安全性;要建立運行保障機制,建立風險預警聯動機制,使風險事件處置更加流暢;要設置專業崗位人員進行平臺運行維護管理;要制定平臺運行應急預案,確保平臺出現異常后能及時恢復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