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在全省率先出臺《廈門市醫療器械自動售賣機管理規定》,對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設置自動售賣機的備案流程予以明確,并對醫療器械自動售賣機的經營主體、經營范圍、基本原則以及質量管理體系等提出要求。
《規定》出臺后,符合條件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可在醫院、社區、商場等場所設置自動售賣機,銷售由消費者個人自行使用的第一、二類醫療器械,滿足消費者24小時購買醫療器械需求和醫院患者的臨床急需,使醫療器械可獲得性進一步提高。同時,企業經營模式將更靈活多樣,企業可在市內設置多臺醫療器械自動售賣機,打破一個經營點開辦一家門店的傳統模式,企業每年可節省費用10萬元左右。為更好保障醫療器械質量安全,《規定》還從主體責任、經營范圍、設置流程等方面對醫療器械自動售賣機管理進行規范,確保其經營過程在質量受控的狀態下運行,保證醫療器械質量安全與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