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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信息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更新時間:2020-09-06


閩政辦〔2018〕90 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號)文件精神,全面推進我省“互聯網+醫療健康”應用發展,助力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健康福建建設,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健康需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把握中央支持福建加快發展的重大機遇,深入貫徹落實“數字中國”“數字福建”戰略部署,以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健康需求為目標,聚焦群眾最急、最憂、最想的問題,大力加強全民健康信息化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醫療健康與互聯網深度融合、互聯共享,優化醫療資源配置,創新醫療健康服務新模式、新業態,為建設新福建提供新引擎和新動能。

(二)發展目標

2020年,醫療服務、公共衛生、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等領域信息系統融合發展,全省健康醫療大數據匯聚初具規模,居民擁有規范化的電子健康檔案和功能完備的電子健康卡;基本建成統一權威、互聯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臺,醫療、醫藥、醫保和健康各相關領域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取得明顯成效,有力支撐“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基于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的醫療健康服務新模式、新業態蓬勃發展,初步形成覆蓋全人口、全生命周期的全民健康便民惠民服務體系,爭創“互聯網+醫療健康”示范省,群眾獲取醫療與健康信息服務更加便捷。

二、主要任務

(一)健全“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體系

1.發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允許醫療機構使用互聯網醫院作為第二名稱,在確保醫療質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為患者在線提供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服務,并允許醫生在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后,為此類患者在線開具處方。實施互聯網醫院示范建設,為規范發展互聯網醫療提供樣板。支持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搭建互聯網信息平臺,為群眾提供安全可靠的健康咨詢服務。支持醫學檢驗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聯合互聯網企業,發展疾病預防、檢驗檢測等醫療健康服務。

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數字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主要牽頭部門,下同)

2.優化就醫診療服務流程。有效整合資源,建立全省統一預約診療服務平臺,加快實現號源共享,方便患者預約。大力發展基于“互聯網+”的就醫診療流程再造,普遍開展網上預約掛號、預約分診、智能導診、隨訪跟蹤、檢查檢驗報告推送等信息便民惠民服務。進一步推進醫療機構間醫學影像資料共享,完善檢查結果互認機制,避免重復檢查,減輕患者負擔。推進院前急救車載監護系統與省醫療救治應急指揮平臺和醫院信息平臺連接,實現院前院內急救一體化,提高急救效能。

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數字辦、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3.推進醫療保障信息服務。加強醫療保障管理信息系統統籌建設。加快系統對接整合,實現醫療保障數據與相關部門數據聯通共享,提升醫療保障精細化管理能力。促進醫療保障數據在民生、健康、商業保險等領域的應用,逐步拓展在線支付功能,推進“一站式”結算。支持與醫療保險、商業保險、銀聯、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拓寬在線支付渠道。繼續擴大醫保聯網定點醫療機構范圍,逐步將更多基層醫療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大力推行醫保智能審核和實時監控,將臨床路徑、合理用藥、支付政策等規則嵌入醫院信息系統,嚴格醫療行為和費用監管。

責任單位:省醫保局、衛健委、數字辦、財政廳,福建銀保監局籌備組、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4.完善藥品供應保障服務。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經藥師審核后,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探索醫療衛生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促進藥品網絡銷售和醫療物流配送等規范發展。加強基于互聯網的短缺藥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應業務協同應用,提升基本藥物目錄、仿制藥品目錄的遴選等能力。鼓勵建立區域合理用藥點評管理系統,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指導。加強各醫療機構用藥銜接,構建有利于雙向轉診的藥品配備模式,確保上級醫院下轉到基層醫院的常見病、慢性病患者的用藥需求。

責任單位:省衛健委、醫保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5.建立分級診療新秩序。整合優勢醫療資源,加強全省遠程醫療服務網絡體系建設,推廣“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模式,加快實現醫療資源上下貫通、業務高效協同,便捷開展雙向轉診、遠程會診、遠程影像、遠程心電等服務,推動構建有序的分級診療格局。加強基層中醫館信息化建設,為開展中醫辨證論治、遠程會診、遠程教育、治未病等提供支撐。到2020年,實現遠程醫療服務覆蓋所有醫聯體和縣域醫共體,并延伸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數字辦、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6.推進公共衛生精細服務。加強對衛生監督、婦幼保健、血液采供血、預防接種和精神衛生等公共衛生信息體系精細化、規范化管理,推進公共衛生便民惠民服務提質增效。綜合運用衛星和地理信息系統,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與決策系統,實現與省應急指揮平臺共享協同。完善傳染病監測預警機制,加強基于互聯網的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分析研判,依法向社會公布傳染病疫情信息。探索建立基于電子監管碼的疫苗全程追溯體系,最大程度確保疫苗安全使用。健全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直報和輿情監測網絡體系,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食品監督抽檢有機結合,提高全省食品安全總體水平和監測預警能力。

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應急廳、市場監管局、數字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7.創新健康管理模式。全面推行家庭醫生電子化簽約,為簽約居民在線提供就醫咨詢、預約轉診、康復隨訪、延伸處方、健康管理等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統籌整合醫療、體檢、護理、康復和養老服務資源,逐步形成有序共享、功能合理的居家健康服務網絡,開展遠程監護、中醫保健、婦幼保健、慢病管理、康復護理等服務。支持“網約護士”等新業態發展,為群眾提供老年護理、長期照護等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管理需求。探索推進健康智能設備等產生的數據規范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支持居民健康信息自主查詢、管理。

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民政廳、數字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8.提升政務便民服務水平。建立并推廣使用全省統一的“健康福建”12320公眾服務平臺,為群眾提供預約掛號、尋醫問藥、健康檔案查詢、檢驗檢查報告查詢、健康管理等醫療健康服務。充分利用省網上辦事大廳、閩政通APP、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等“數字福建”公共平臺,加強政務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為企業和群眾提供網上審批、網上證件發放、網上信訪、網上資質驗證等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

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數字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完善“互聯網+醫療健康”支撐體系

9.推廣使用電子健康卡。在充分應用社??ǖ幕A上,以二維碼技術為載體,推廣使用全國統一標準的電子健康卡(虛擬卡),貫穿就醫診療、預防接種、婦幼保健、信息查詢、健康管理等各類場景,加快實現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預防、治療、康復和健康管理一體化電子健康服務。加強電子健康卡(碼)、醫保結算碼、金融支付碼“三碼融合”技術研究,促進醫療、醫保業務信息共享協同,逐步實現健康醫療服務“一碼通”。

責任單位:省衛健委、醫保局、數字辦、財政廳,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10.夯實衛健專用網絡基礎。推進“數字福建?寬帶工程”,實施電信普遍服務機制,重點支持政務外網衛健專網接入帶寬升級,逐步降低政務外網接入費用。省市全民健康信息平臺網絡接入帶寬不低于1000M,三級醫院不低于200M,二級醫院不低于100M,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低于20M,以滿足醫療衛生機構間遠程診斷、遠程會診、視聯網等影像傳輸、視頻業務的需要。完善移動寬帶網絡覆蓋,支撐開展急救車載遠程診療。

責任單位:省數字辦、通信管理局、衛健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11.推進醫療健康信息互聯互通。充分利用“數字福建”政務云平臺資源,集約建設“互聯網+醫療健康”公用基礎設施。實施省統籌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項目建設,建立健全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加快推進標準規范、資源集中、互聯互通的省、市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實現與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的對接聯通,暢通部門、區域、行業之間的數據傳輸通道,穩步推進醫療健康信息開放應用。

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數字辦、財政廳,省電子信息集團,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12.統籌推進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優化省級平臺衛生健康信息系統整合,將分散、獨立的信息系統整合為一個互聯互通、業務協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統”。今后新建系統建設均依托并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接入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實現政務數據有效匯聚。推進智慧醫保建設,實現統一平臺管理,支持跨地區費用核查和即時結算。加快推進衛健、扶貧、民政、醫保等部門信息共享,強化農村貧困人口信息動態管理,實現貧困戶人口和家庭、患者和病種精準識別。

責任單位:省衛健委、醫保局、扶貧辦、民政廳、數字辦、財政廳

13.提升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水平。實施縣域醫療機構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加快補齊縣域醫療信息化短板。二級以上醫院要以《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試行)》為指引,健全醫院信息平臺功能,整合院內各類系統資源,提升信息化水平。三級醫院要在2020年前實現院內醫療服務信息互通共享,有條件的醫院要盡快實現。各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病案首頁書寫規范、疾病分類與代碼、手術操作分類與代碼、醫學名詞術語“四統一”,統一數據接口,規范接入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為信息互通共享提供支撐。

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數字辦、財政廳、市場監管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14.促進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加快推進福州、廈門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及產業園區建設,支持已動工建設的東南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發展,爭取國家健康醫療大數據南方中心落地福建。實施健康醫療大數據匯聚工程,加快實現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的數據匯聚和整合,形成面向不同應用領域的主題數據庫,全面深化醫療大數據應用。加大對肝病、腫瘤、心血管、老年病、康復、中醫健康管理、康復護理等重點領域大數據研究支持力度,推進政產學研用聯合協同創新,實現一批有價值的科研成果產業化。鼓勵醫療機構建設臨床科研大數據平臺,加強臨床和科研數據資源整合共享,提升醫學科研及應用效能,推動智慧醫療發展。

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數字辦、工信廳、科技廳、商務廳、財政廳,省電子信息集團,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15.推進醫療健康新興技術研發應用。鼓勵醫療機構和相關企業合作,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開展智能醫學影像識別、全科醫生助手機器人、中醫辨證論治智能輔助、智能輔助診斷、病理分型和多學科會診以及多種醫療健康場景下的智能語音技術應用,提高醫療服務效率。支持研發與醫療健康相關的人工智能技術、醫療設備智能芯片、醫用機器人、生物三維打印技術和可穿戴設備等。推動面向助老陪護、家庭服務等特定場景智能服務機器人的研發和應用。順應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趨勢,提升醫療健康設備的數字化、智能化制造水平,促進產業升級。鼓勵探索運用區塊鏈技術在藥品、疫苗、耗材等方面開展防偽追溯以及商業保險理賠場景應用,構建醫療數據可信體系。

責任單位:省數字辦、衛健委、工信廳、科技廳、商務廳、民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強化“互聯網+醫療健康”保障體系

16.加強政策保障支持。適應“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根據互聯網醫療服務規范,制定互聯網診療收費政策,并按規定確定醫保支付屬性,方便群眾就醫。完善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允許注冊或備案的執業醫師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加強對互聯網醫療企業財稅政策支持,省新興產業創投引導基金互聯網經濟子基金優先支持“互聯網+醫療健康”項目,激發企業創新動力。

責任單位:省醫保局、衛健委、數字辦

17.強化醫療質量監管。建設全省統一的互聯網醫療綜合監管平臺,加強“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網絡安全監管、醫療安全監管、規范服務監管,滿足行業監管需求。完善相關監管措施,推動保障“網約護士”和患者雙方權益與安全,規范行業發展。建立醫療責任分擔機制,推行在線知情同意告知,防范和化解醫療風險,保障“互聯網+醫療健康”行業健康發展。

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委網信辦,省公安廳、數字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18.保障數據信息安全。嚴格執行信息安全和醫療健康數據保密規定,建立完善個人隱私信息保護制度,嚴格管理患者信息、用戶資料、基因數據等,對非法買賣、泄露信息行為依法依規予以懲處。患者信息等敏感數據應當存儲在境內,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估。推進以電子簽名為重點的網絡可信體系建設與應用,確?!盎ヂ摼W+醫療健康”服務產生的數據留痕可溯。全面落實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加強醫療衛生機構、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平臺、智能醫療設備以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數據應用服務的信息防護,定期開展信息安全隱患排查、監測和預警工作。

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委網信辦,省數字辦、公安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19.發展多元籌資保障機制。充分發揮醫療健康信息資源優勢,調動行業投入積極性,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互聯網與醫療健康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的投資,將互聯網的創新成果深度融合于醫療健康領域。各級衛健部門要加強規劃,做好信息化資源整合,數字辦、財政廳、工信廳等政府相關部門要完善扶持措施,加大支持力度,提升醫療機構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安排必要經費促進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和運行維護,適應“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新業態可持續發展需要。

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數字辦、財政廳、工信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20.強化醫療健康人才保障。依托“海納百川”高端人才集聚計劃、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雙百計劃”、優秀人才“百人計劃”、總部企業高層次管理和技術領軍人才等政策,引進和培養高端、復合型醫療信息化人才,營造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支持高等學校、職業院校設置醫療信息化相關專業,加強與企業、園區合作,共建一批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專業人才培養和實訓基地,加大訂單式人才培養力度。整合高等院校、醫療機構、行業組織等互聯網與醫學教育資源,建立醫療健康培訓云平臺,提供便捷的網上學習和培訓服務。

責任單位:省衛健委、人社廳、教育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支持“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對深化“放管服”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意義,把推進這項工作作為發展醫療健康服務業、深化醫改、建設健康福建的重要內容,及時出臺配套政策措施,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各項部署落到實處。

(二)加強探索創新。各地要發揚首創精神,針對群眾看病就醫痛點、難點、堵點問題,主動作為、勇于攻堅,創造積累經驗,不斷豐富完善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經驗做法。各有關部門要營造有利環境,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大膽探索。省衛健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項目試點示范區,積極培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典型,總結推廣經驗,有力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增強人民群眾的改革獲得感。

(三)加強宣傳引導。要準確把握互聯網時代受眾特點,創新宣傳媒介,大力宣傳“互聯網+醫療健康”的政策措施和進展成效,不斷提高群眾知曉率、參與率和滿意度。要加強社會輿論監測和引導,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營造濃厚的加快“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社會氛圍。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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