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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加快共享經濟發展實施方案

信息來源:福建省發改委網更新時間:2018-02-22



    共享經濟是利用網絡信息技術,通過互聯網平臺將分散資源進行優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的新型經濟形態。推動共享經濟發展,對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在共享經濟等領域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的要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關于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發展基礎

    (一)現狀與問題

    1.創新創業態勢良好。2016年我省信息化發展指數和數字經濟發展指數位居全國第六位,共享經濟呈現創新發展的勢頭。2016年我省舉辦首屆互聯網經濟創業創新大賽,全省共有1236個項目參加比賽,共享經濟項目獲團隊組總決賽一等獎。

    2.共享領域不斷擴大。2016年初省政府印發的《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對發展共享經濟作了部署。我省共享經濟在空間、勞務、知識技能、生產能力等方面的共享經濟活動比較活躍,有力推動了我省新興產業發展。

    3.產業發展初具雛形。我省出現了包括共享汽車、共享商品/設備、共享空間等共享經濟企業,一些企業致力于發展作為智慧眾包領域的共享經濟,已發展成為國內領先的創意服務眾包平臺和垂直細分市場電子商務平臺。

    同時也要看到,我省共享經濟發展還不成熟,許多問題有待解決。一是觀念認識尚未到位,對共享經濟的進入和參與在認知上存在較大差異。二是原有法規不適應共享經濟新業態發展需要,監管體系和公共服務亟待重構和創新。三是創新引發利益調整,共享經濟統籌協調難度加大。四是包括信用體系、信息開放平臺等基礎設施不夠完善,不能適應發展需要。

    (二)形勢與機遇

    1.市場前景廣闊。當前共享經濟與實體經濟融合不斷加深,向生產領域、公共服務領域加快滲透,保持持續增長的勢頭,并將重塑就業結構。根據《中國分享經濟發展報告2017》預測,未來幾年我國共享經濟將保持年均40%左右的高速增長,到2020年,共享經濟提供服務者人數有望超過1億人,年共享經濟交易規模占GDP比重將達到10%以上。

    2.戰略地位凸顯。共享經濟正成為全球性發展風潮,將為我國經濟增長注入一股強大的新動能,有助于我國經濟實現“動力轉換”,把服務業變成經濟增長的“主引擎”。同時,企業從生產產品轉向打造平臺,現有企業被顛覆者取代。平臺性企業走向全球化布局和生態化的擴張,共享經濟在B2B層面的滲透率不斷提高,在改變商業運作方式方面起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3.共享有待突破。許多行業的閑置產能可以通過共享釋放其價值,教育、能源/廢物、金融、食品、商品和設備、健康/醫療保健、信息通信技術、物流與服務、媒體、零售、住宿和交通運輸等領域面臨被顛覆的風險。據預測,領先的共享經濟公司的增長速度將比現有的科技公司和電子商務要快得多。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推動開放技術、用戶、渠道、生產能力和相關資源;堅持深入推進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堅持發展與監管并重,不斷優化完善發展環境,努力推動相關分散資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明顯提升、共享經濟產業優勢加快形成、競爭能力顯著增強,促進共享經濟更好更快發展,打造經濟升級板,為“再上新臺階、建設新福建”培育新動能。

    (二)基本原則

    ——市場主導、創新發展。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支持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探索發展共享經濟新業態新模式,推進技術創新、模式創新、管理創新,增強發展內在動力,加快形成共享經濟平臺優勢和產業集聚優勢。

    ——促進融合、統籌發展。充分發揮企業作用,以需求為導向,加強預期引導,實現供給側與需求側的彈性匹配、供需協同,化解過剩產能,釋放發展潛力和活力,加快形成相關分散資源實現優化配置和充分利用的良好格局。

    ——開放高效、持續發展。充分發揮地方和部門的積極性、主動性,加強分類指導,創新監管模式,推進協同治理,健全法律法規,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共秩序,保障用戶安全,著力打造公平開放、透明高效、誠信有序的共享經濟發展環境。

    (三)發展目標


    圍繞發揮我省經濟社會信息化綜合優勢,突出重點方向和重點領域,盤活存量,優化增量,充分釋放社會潛能,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全國或區域影響力的共享經濟平臺,培育一批特色鮮明、競爭力強的共享經濟企業,形成一批分工明確、協同發展的共享經濟產業鏈。到2020年,形成較為完善的共享經濟政策體系、產業體系和生態體系,全省共享經濟總體規模、發展速度、產業貢獻、從業人數等指標位居全國前列,成為全國領先的共享經濟發展高地。


    三、重點領域

    (一)生產能力共享

    加快互聯網與制造技術、產品、裝備融合創新,深化共享經濟在生產制造領域的應用,優化資源配置,解決相關領域制造能力過剩,提升企業研發、生產、管理和服務的能力和效率,降低生產成本。積極培育眾創設計、網絡眾包等新模式,加快形成共享發展的生態,完善相關產業鏈。

    對接“中國制造2025”,加快推進物聯開放平臺研發及產業化、產業鏈公共服務平臺、高端裝備云制造服務平臺、輔助設計交互平臺、智能工程產業服務平臺等互聯網產能設備共享平臺建設,打造新型制造體系。

    圍繞建設東部沿海地區先進制造業重要基地,鼓勵重點工業企業建設一體化產能共享平臺,支持制造業行業龍頭企業積極共享優勢生產設備和綜合生產能力,提高產能利用率。

    (二)科技資源共享


    建設統一開放的科技資源共享平臺,整合相關科技資源,建立集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科研人才與服務共享、科研咨詢與合作開發項目等內容服務共享為一體的新型科技儀器共享新模式。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特色產業園區、科研院所開放共享大型科技儀器、實驗室環境、檢驗檢測能力等軟硬件資源。拓展、深化與國內外科技資源共享平臺合作關系,建設跨部門、跨領域、跨區域的科技資源共享網絡服務體系。

    支持創新中心等提供智能硬件和物聯網資源的技術咨詢與支持、工程研發、專項資源對接等共享服務。

    (三)涉農資源共享


    推動信息技術在農業生產經營中的應用,培育發展互聯網農業,加強農田、水域、畜禽產品、水產品、農機、農技、勞務、房屋以及扶貧等資源的共享,提高農業生產全過程信息管理服務能力,建立健全智能化、網絡化農業生產經營體系。


    開展農村共享經濟示范實驗,開展公共資源共享,平衡資源分配,以共享經濟推動城鄉協同發展,提高農村社會治理、公共服務和產業發展的信息化水平,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

    (四)人力資源共享


    加快6·18、海峽人才網等平臺建設,在線發布、雙向匹配緊缺人才供需信息,鼓勵科研院所、重點院校加強對口合作,推動高??蒲辛α亢蛯I緊缺人才的共享,打造人才共享體系。


    支持新型兼職、人才眾包等共享模式發展,整合相關行業人才資源,從產品設計研發、生產制造、檢驗檢測、科技咨詢等環節推進緊缺人才共享。

    (五)教育資源共享


    依托福建省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支撐工程等平臺,整合企業專家、知名教育機構等教育資源,實現基礎教育資源、課外教堂資源的在線共享。


    大力支持高校利用慕課、微課等模式實現高等教育資源的開放共享。支持科研院所、龍頭企業建立集在線培訓、職業教育、知識共享、就業輔導于一體的職業教育共享平臺。

    大力支持教育共享平臺、在線教育企業與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產業園區、孵化基地及國內外知名研發機構開展合作,打造終身教育、職業教育資源共享生態圈。

    (六)社會服務共享

    運用互聯網開展服務模式創新,提高服務業信息化水平,推進能源/廢物、金融、餐飲、商品和設備、健康/醫療保健、信息通訊技術、物流、住宿、服裝、交通運輸、家政服務、空間、勞務、知識技能、養老等領域和細分市場共享經濟發展,建立網絡化協同創新體系。

    支持企業加快打造國際國內領先的知識技能服務眾包平臺。拓展知識產權、財稅、工程、印刷等線下配套服務。支持服務眾包平臺建設,實現創意設計服務商和人才聚集。積極引進知名第三方專業技能共享平臺,鼓勵專業人才實現知識技能的線上、線下共享。鼓勵中小微企業、個人承接多品類眾包任務,促進知識技能資源的末端整合。構建“大平臺+小企業”的未來市場組織新形態。

    四、重點任務

    (一)構建開放包容的環境,促進共享經濟規范發展


    1.明確準入條件。合理界定不同行業領域共享經濟的業態屬性,除嚴格規范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穩定、文化安全、金融風險等密切相關的業態和模式的準入條件外,全面放寬其它共享經濟產品和服務的市場準入限制。堅持分類指導,根據需要及時研究制定分行業分領域共享經濟管理辦法,根據國家有關戰略部署和共享經濟發展特點進行制度設計,加強制度與監管的適應性。堅持細化管理,加強行業指導和政策銜接協調,清理規范制約共享經濟發展的行政許可、商事登記等事項。完善擬出臺的各項市場準入、監管措施,必須依法事先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充分開展咨詢評估,提高政策透明度。(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經信委、工商局牽頭,有關部門負責)


    2.堅持審慎監管。研究建立平臺企業履職盡責與依法獲得責任豁免的聯動協調機制,強化對共享經濟領域平臺企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與防范,加強用戶資金安全監管,引導有序投放資源,促進用戶安全文明使用共享經濟產品和服務。維護用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營造新舊業態、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環境。強化地方政府自主權和創造性,做好與現有社會治理體系和管理制度的銜接,完善共享經濟發展行業指導和事中事后監管。充分利用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創新網絡業務監管手段。加快網絡交易監管服務平臺建設,實施線上線下一體化管理。(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經信委、工商局、商務廳、通信管理局牽頭,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

    3.完善社會監督。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探索建立政府、平臺企業、行業協會以及資源提供者和用戶共同參與的共享經濟多方協同治理機制。加強創新資源共享與合作,推動共享經濟重點領域組建產業創新聯盟,建立行業協會。支持產業聯盟、行業協會在加強產業間聯系與協作、開展從業人員教育和培訓、推進信息共享和標準化建設中的作用,促進共享經濟各業態互相借鑒學習。加快出臺相關行業服務標準和自律公約,守住安全底線,推動行業自律。鼓勵行業組織依法合規探索設立共享經濟用戶投訴和維權的第三方平臺,建立健全用戶投訴和糾紛解決機制。推動共享經濟生態圈建設,建設一批專利服務、管理咨詢、法律援助、會計、財稅等專業化和綜合性的企業服務平臺,降低企業發展共享經濟的成本。(責任單位:省民政廳、司法廳、工商局、質監局、金融辦)

    (二)明確共享經濟平臺企業和資源提供者的權利、責任及義務,發揮好市場主體作用

    1.平臺企業。平臺企業應加強自我管理,規范運營標準,強化精細化智能化運營,維護公共利益。加強共享資源的標準化建設,適時開展檢測服務,保障共享資源的可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及時推出相關技術標準和使用規范,引導用戶規范使用共享經濟產品和服務。建立相應規則,嚴格落實網絡主體資格審查,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保護,保護用戶合法權益。積極協助政府監督執法和權利人維權,承擔協查義務,協同有關部門實施失信聯合懲戒措施,依法加強信用記錄、風險預警、違法失信行為等信息在線披露。(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經信委、工商局、網信辦牽頭,有關部門負責)

    2.資源提供者。堅持以用戶安全保障為底線,強化共享經濟資源的質量保證。共享經濟資源提供者應履行信息公示義務,積極配合相關調查。相關部門應以需求和問題為導向,積極探索監管體制創新,建立完善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查制度,加強隨機檢查,逐步完善“風險預警、網上抽查、源頭追溯、屬地查處、誠信管理”的工作機制,促進共享經濟健康發展。(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網信辦牽頭,有關部門負責)

    (三)構建綜合服務體系,推動共享經濟加快發展

    1.推動政務數據開放。大力增加公共服務供給,推動政府部門數據共享、公共數據資源匯聚與開放、公共服務資源共享,逐步解決資源提供者和平臺企業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提升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深化數據中心整合,堅持大平臺建設、大數據應用、協同化運行。加快建設統一的數據資源開放平臺,優先向重點領域共享經濟平臺開放。推動共享經濟相關部門業務數據的互聯互通,實現共享經濟產品質量數據全口徑掌握。(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有關部門負責)

    2.鼓勵共享創新資源與生產能力。全面開放省內國家級和省級科技創新平臺,積極對接省內外共享創新資源,充分發揮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以及大數據重點產業園區的支撐作用和雙創示范基地的示范作用,推動各類要素資源聚集、開放和共享,提升共享經濟企業創新能力。高校、科研機構應加入省大型科研設施儀器管理服務平臺,同時鼓勵企業加入平臺,推動共享人才智力、儀器設備、實驗平臺等創新資源。鼓勵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利用“海峽技術轉移公共服務平臺”等“互聯網+”公共平臺,共享科研成果和技術需求等科技資源信息,鼓勵各類科技服務機構開展線上、線下科技成果對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持相關大型企業、電信運營商建設共享經濟開放平臺,為共享經濟參與者提供信息收集、交易撮合、支付服務等綜合服務。(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改委、經信委、國資委、教育廳、通信管理局)

    3.加強信用信息建設。創建公平競爭的創業創新環境和規范誠信的市場環境,積極發揮國家及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等作用,推動各部門間的信用信息共享共用,依法推進各類信用信息平臺無縫對接,大力推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推動平臺企業建立完善用戶信用體系,健全企業信用信息保全機制,實現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等互聯互通。建立政府和企業互動的信息共享合作機制,充分利用互聯網信用數據,對現有征信體系進行補充完善,并向征信機構提供服務。引導平臺企業利用大數據監測、用戶雙向評價、第三方認證、第三方信用評級等手段和機制,健全相關主體信用記錄,強化對資源提供者的身份認證、信用評級和信用管理,提升源頭治理能力。(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商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牽頭)

    (四)構建支撐服務體系,推動共享經濟規范發展

    1.加強對共享經濟相關知識產權的保護、創造、運用和服務。鼓勵各類創新主體參與和開展共享經濟相關標準的制定,對共享經濟企業亟需授權的發明專利申請,推薦國家知識產權局優先審查。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在線服務平臺作用,推進專利基礎信息資源共享。對共享經濟企業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權質押登記、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等專利審查流程事務優先辦理。加強共享經濟企業專利權保護,依法快速處理侵犯共享經濟企業專利權案件。加強知識產權和用戶權益保護,嚴厲打擊網絡專利侵權和假冒行為。(責任單位:省知識產權局、工商局)

    2.研究完善適合共享經濟特點的稅收征管措施。加強對共享經濟平臺企業涉稅信息的采集,積極開展稅收風險分析,研究制定針對共享經濟平臺企業的稅收征管措施,實現與共享經濟相關平臺數據的對接,加快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管理。推廣應用電子發票,推進網上辦稅為主、自助辦稅為輔、實體辦稅服務廳兜底的辦稅模式,持續增強共享經濟納稅服務能力。整合建設統一的納稅服務平臺。制定適應共享經濟特點的保險政策,積極利用保險等市場機制保障資源提供者和用戶的合法權益。(責任單位:省國稅局、地稅局,福建保監局)

    3.發揮共享經濟促進就業的作用。完善適應新業態發展的社會保障機制,研究完善適應共享經濟特點的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措施,切實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加大宣傳力度,提升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對與從業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平臺企業,以及依托平臺企業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的人員,按規定落實相關就業創業扶持政策,保障從業人員合理利益。(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牽頭)


    4.加強安全管理和風險防范。堅持底線思維,增強安全意識。依法嚴厲打擊泄露、篡改和濫用用戶個人信息等損害用戶權益行為。依法查處違規開辦、違法信息高發的網站。進一步加強網絡運營商、互聯網服務商網絡安全監督管理機制建設,全面明確網絡運營商、互聯網服務商包括存有大量公民個人信息的信息企業的網絡安全責任。大力宣傳依法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重要意義,切實提升公民防范意識,進一步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網信辦、網安辦、通信管理局)


    (五)加強交流合作,積極推動“走出去”發展


    1.引進行業龍頭企業。創新招商模式,推進以數據開發換項目、以平臺建設招項目、以投資模式創新引項目,大力引進共享經濟龍頭企業,吸引來閩設立大區域性總部和研發、營銷等職能型總部,給予注冊設立、辦公用房、融資貼息、企業上市等方面支持,實施經營共建獎勵、領軍人才激勵,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在證照資格許可、稅收征管、通關監管、物流運輸等方面給予更大便利。推動龍頭企業優先向我省開放平臺接口、數據資源和市場渠道,優先在我省建立培訓或創業基地。建立總部企業引進人才綠色通道。(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經信委、商務廳、人社廳、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


    2.拓展多元合作。推進科研單位、企業全方位交流對接,建立與龍頭企業的協同模式。拓寬國內外技術、人才與資源進入我省的通道,實現技術優勢和市場空間的優勢互補。促進與共享經濟發達省市在人才團隊、技術資本、標準專利、管理經驗等方面開展多層次、多元化的交流合作。引進一流團隊,專注共享經濟應用技術研究開發,實現共享經濟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經信委、科技廳、商務廳、人社廳、質監局、檢驗檢疫局,省貿促會)


    3.推動“走出去”發展。發展全球市場應用,鼓勵和支持具有競爭優勢的平臺企業、知名品牌“走出去”,加強對外交流與戰略合作,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構建跨境產業體系。加大宣傳優惠原產地政策,支持推動企業利用優惠原產地證書,促進共享經濟有關企業、產品、服務走出去。對不同信用等級的企業給予差異化、更優惠的便利化措施管理,支持企業集聚發展、擴大對外交流與合作,提升共享經濟平臺企業的區域乃至全球的影響力。(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發改委、經信委、檢驗檢疫局、地稅局、國稅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預期引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應明確管理職責,在城鄉規劃布局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中,應充分考慮共享經濟發展需求,增強各部門之間的聯動配合;強化源頭管理,出臺行業發展管理規定,明確追責標準和履責范圍,加強總量調控和秩序管理,引導企業理性投放共享資源,加強共享資源的管理維護,健全完善企業的退出機制,促進行業規范發展。建立常態化溝通會商機制,由政府有關部門牽頭主導,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共享經濟企業研討,持續改進共享經濟治理和發展。(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

    (二)強化人才保障

    優先將共享經濟有關人才作為互聯網經濟創業人才的扶持對象。整合6?18相關技術與資源,推動跨區域、跨領域的人才流動、技術成果轉移和協同創新。大力開展共享經濟從業人員培訓,鼓勵傳統企業與互聯網企業建立人才交流合作。(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發改委、經信委、商務廳、國資委、教育廳)

    (三)完善投融資機制

    強化資金扶持。整合現有資金渠道,用于進一步推動包括共享經濟在內的互聯網經濟加快發展。鼓勵金融機構結合共享經濟需求,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共享經濟領域,參與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運營。發揮省產業股權基金作用,支持發展創投基金,鼓勵省內上市企業設立互聯網創投基金。引導建立社會各界交流合作的平臺,為共享經濟企業和創投機構牽線搭橋,推進項目與資本對接。積極爭取相關金融機構對福建省“走出去”共享經濟龍頭企業在海絲沿線國家推廣產品和服務提供出口信貸、低息貸款等金融支持。(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改委、金融辦,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四)創新體制機制

    各地各有關部門應切實加強對共享經濟的深入研究,因地制宜,抓緊出臺發展共享經濟的實施方案,加強綜合協調和統籌推進,不斷完善發展環境,務實推進共享經濟健康快速發展。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擴大公共服務需求,加大對共享經濟的支持力度。省數字福建建設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共享經濟發展的統籌協調和政策解讀;條件成熟時,在數字福建專家委員會框架內成立共享經濟專家咨詢委員會,為政府決策提供重要支撐。(責任單位:發改委牽頭,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

    (五)加強宣傳普及

    各地各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共享經濟的宣傳普及,提升用戶參與共享經濟的意識,合規使用共享資源;推動分散資源擁有者向共享經濟資源提供者的轉變,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水平。資源提供者和用戶應強化道德約束,實現共享共治,促進共享經濟以文明方式發展。依托6·18項目成果交易會、9·8貿洽會、廈門文博會等活動舉辦共享經濟會議和論壇,打造高端交流平臺,不斷營造良好發展氛圍,推動共享經濟合作與發展。(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牽頭,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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