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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進福州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信息來源:福州市人民政府更新時間:2016-11-04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公司),市屬各高等院校,福州保稅港區管委會:

 

《關于推進福州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設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2015年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0日

 

關于推進福州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設的實施意見

 

2013年12月,我市被科技部、中央宣傳部、文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四部門認定為第二批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這對增強我市文化整體實力,提高城市競爭力,促進創新型城市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加快推進示范基地建設,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1.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依托我市豐富的產業資源、人文資源以及對臺“五緣”優勢,深入實施文化強市、創新驅動戰略,增強文化產業核心競爭力;依托福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建福州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使之成為連接長三角、珠三角的東部沿海文化科技產業中心,對接臺灣的兩岸文化科技交流合作樞紐,成為海峽兩岸文化和科技融合產業集群中心與交流合作的前沿高地。

 

2.發展目標

 

按照國家文化科技融合戰略和國家海西戰略要求,福州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將突出福州文化和科技融合優勢與特色,凸顯兩岸文化合作交流的獨特區位優勢,發揮科技助推文化產業的關鍵作用,以實現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總體目標。

 

力爭到2015年,實現如下目標:

 

1)建設20個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園區,實施100個重大文化科技創新項目,全社會R&D經費支出占GDP比重達2.5%,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5件。

 

2)基地集聚一批具有鮮明特色、產業關聯度大、創新能力強的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業,其中年產值億元以上的企業20家,上市企業5-8家,新入駐文化科技企業100家。

 

3)“十二五”期間,我市文化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速度力爭達到25%,到2015年,力爭實現全市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8%,全市文化產業總產值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全市文化產業從業人員達40萬人。

 

2020年,將基地打造成具有福州特點,帶動閩臺交流合作的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高地,形成若干在全國有較強競爭力的產業創新集群,文化產業在經濟發展中支柱產業地位進一步提升,文化企業就業人數大幅增加,文化產業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增強。

 

二、重點任務及分工

 

圍繞建設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我市將著重做好以下五項重點工作。

 

1.實施一批文化和科技融合重大項目

 

按照“大集團引領、大項目帶動、園區化承載、集群化發展”的原則,每年研究確定10個具有示范效應和產業拉動作用的重大文化科技創新項目。鼓勵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文化產業,推動文化產業從產業鏈低端向高端轉移,鼓勵利用高新技術改造福州傳統文化產業。

 

一是策劃實施一批由政府推動的公益性、社會性、普及性項目,基本建成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曇石山文化三大文化旅游景區,把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作為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依托,通過現代科技手段,增強傳統文化的趣味性和互動性,充分展示福州特色的閩都文化。(責任單位:市旅游局、市文廣新局、三坊七巷管委會,鼓樓區人民政府、馬尾區人民政府、閩侯縣人民政府)

 

二是重點圍繞動漫游戲、數字出版和現代服務業等,吸引對傳統產業、文化產業有顯著帶動作用的好項目,推進文化與科技融合。(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文廣新局、市商務局、市高新區管委會、市軟件園管委會)

 

三是整合文化科技企業旅游資源,重點開發海峽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態園、八閩文化旅游、福州華僑城等大型文化旅游綜合項目,開發適合不同受眾的文化科技旅游產品,提高項目的參與度和體驗性。(責任單位:市旅游局、福州文化旅游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建設一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項目園區

 

充分發揮示范園區在推動文化和科技融合中的重要作用,在園區內部基礎設施建設、企業招商的基礎上,著眼于福州市文化產業的整體設計和資源梳理,將園區從“空間集聚”發展模式上升到“要素集聚”的整合發展模式,重點依托福州高新區在全市范圍內建設20個省級以上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項目園區。將文化產業的空間布局、體系設計與產業鏈協調、政策保障和公共服務平臺更好結合,以打造文化和科技融合產業鏈,重點推動移動互聯網、動漫游戲、數字出版、新媒體等文化產業新業態發展,進一步促進文化產業集群發展。(責任單位:市高新區管委會、市軟件園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構建一批文化和科技融合公共服務平臺

 

采取“政府扶持、市場運作、企業支撐、社會參與”的模式,積極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專業服務。

 

一是發展一批文化科技企業孵化器。結合基地的文化產業規劃布局,重點建設國家863軟件專業孵化器、國家影視動漫園、閩臺文化產業園等一批文化科技企業孵化器,為動漫游戲、數字出版、數字傳媒等產業培育一批文化產業企業。(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軟件園管委會)

 

二是打造一批專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針對文化產品創作生產環節,重點打造動漫游戲公共服務平臺、海峽出版資源基礎數據服務平臺、云計算數據中心大容量虛擬交換平臺等公共服務平臺,為文化科技融合企業提供共性技術服務,提升制作效率與活力,降低文化產品生產難度。(責任單位:市軟件園管委會、市科技局)

 

三是建設一批行業技術創新中心公共服務平臺。依托在榕高??蒲性核托袠I優勢企業,針對數字影像、網絡游戲、動漫渲染、數字出版等新興文化行業類別,建設福州市文化行業技術創新中心,為廣大中小文化企業提供技術創新、管理創新等服務,有效地解決中小文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人才培養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委)

 

四是培育一批文化產品交易服務平臺。建設針對文化創意產品尤其是傳統文化產品展示銷售的線上線下平臺,形成以電子商務和創意文化展示服務為核心的,具備設計、研發、交易、展覽以及交流等綜合功能的平臺體系。引導文化企業到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借助福建海峽文化產業投資基金,采取股權投資方式,實行市場化運作,重點投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良好成長性的企業和項目。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針對文化產品的知識產權、出版物等質押產品,促進文化企業資金融通。(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福州文化旅游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市發改委、市金融辦、市商務局)

 

4.突破一批文化領域共性關鍵技術

 

實施文化和科技融合關鍵技術突破工程,加強文化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文化領域的產學研合作能力、文化科技人才的創新創業能力,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政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努力攻關并掌握一批為文化發展和文化傳播提供有力技術支撐和創新動力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能形成自有文化內核的文化創意產品的核心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委)

 

著重發展數字媒體傳播技術、新一代網絡通訊技術、“三網融合”媒體傳播技術、平板顯示、數字媒體用大規模集成電路、計算機多媒體外設、通信及網絡移動技術及終端平臺;著重發展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軟件開發、核心硬件材料、關鍵工藝、背光模組、整機等平板顯示關鍵技術。推動發展新一代媒體傳播、數字移動設備、移動網絡通信、數字集群、寬帶無線接入產品;積極推進智能光網絡、超長距超高速光傳輸、下一代數字音視頻處理芯片、微控制器芯片等整機專用芯片等技術研發。(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文廣新局)

 

5.打造一批兩岸融合發展的文化載體

 

圍繞兩岸和平發展的需要,打造一批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文化載體,形成區域文化產業示范增長極這一目標。

 

一是實現兩岸在移動電子商務等方面合作的突破。聯合星網銳捷、福建新大陸和臺灣知名網絡通迅等龍頭企業,打造海峽兩岸基于云計算技術等新一代網絡信息技術產業。依托海峽兩岸電子商務展示對接會等平臺,開拓電子商務應用合作途徑,共同促進海峽兩岸移動電子商務、物聯網、物流商務和商務“云”服務等方面合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經信委、市臺辦、市發改委)

 

二是實現兩岸數字內容與服務交流的突破。利用云計算、網絡數字技術和智能交互技術等,搭建基于三網與4G融合的數字電視媒體智能交互和云資源管理與分發平臺,實現媒體資源的彈性化定制、自動化部署和高性能計算,為臺灣用戶提供數字電視、電視沖浪、點播互動、智能家居、實時天氣、游戲體感、視頻通話、在線新聞瀏覽等內容服務。通過榕臺區域優勢條件建立應用示范,探索媒體傳播新模式,提升中華文化的傳播力。(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文廣新局、市臺辦)

 

三是實現兩岸人才交流合作的突破。完善臺灣人才來榕通行、居留、就業、創業、參與社會管理等政策,試行臺灣人才福州市民待遇,支持文化科技企業招聘臺灣優秀人才,探索榕臺學歷、職稱、執業資格等互認辦法。支持榕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互設分支機構,促進榕臺人才深度合作與對接,拓寬赴臺培訓渠道,實現兩岸合作辦學、聯合研發攻關、產業人才對接的突破。(責任單位:市臺辦、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四是實現兩岸文化科技學術交流的突破。依托在榕高校與海峽兩岸文化創意產業高校聯盟等平臺,開設閩臺文化科技融合研究中心,加強兩岸文化科技融合的政策、法規、產業基礎以及市場模式等研究,推動雙方產業互動協作發展,形成海峽兩岸文化科技產業市場一體化。積極開展兩岸文化科技融合的研討活動,引導兩岸文化科技產業產學研的交流、合作與對接。(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局、市臺辦、市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由福州市創建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導示范基地建設工作,負責文化和科技融合戰略研究與頂層設計,探索跨部門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協作機制,解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設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市科技局,負責基地的日常工作,具體做好聯絡、協調和落實等工作,保障基地文化科技創新發展的各項重點任務、重大項目的實施。建立示范基地建設協調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決策部署文化科技融合發展的重大規劃、重大功能平臺建設和重大項目推進等,保障決策層面充分溝通,形成推動文化科技創新合力。依托福州市文化創意產業促進會設立福州市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專家委員會,作為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領導小組的決策咨詢機構。

 

2.創新體制機制

 

創新省市協調推進機制,加快基地重大項目的土地審批、政策扶持、資金投入、投融資擔保等各項建設的協調推進工作力度。加大國有文化企業集團在文化科技產業領域的投資建設,推進一批文化科技產業項目、基地載體建設。創新兩岸合作機制和模式,圍繞閩臺兩地文化科技產業優勢和特色,積極探索深化兩岸文化科技產業合作交流的新機制和人才交流、投資合作、產業開發、項目對接新模式。

 

3.推進文化科技金融合作

 

加強對文化科技創新的金融扶持,探索金融支持文化科技融合發展的方式,完善文化科技產業信貸機制。積極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多渠道直接融資,鼓勵優勢文化企業充分對接境內外資本市場,通過上市、私募、發行債券等方式融資發展。

 

設立市級專項風險投資基金,用于對我市各類高成長性文化科技融合企業的風險投資。推動福州文化旅游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參與重大、重點文化產業園區和項目建設。建立健全以政府風險投資補助為引導、民營風險投資為主體、風險投資規模不斷擴大、風險投資進入與退出良性循環的運行機制。對接福建海峽文化產權交易所為新聞出版物、廣播影視作品、文化藝術產品及創意設計、網絡文化、數字軟件、動漫網絡游戲的產品等各類文化產權、版權提供交易信息等多種服務。

 

鼓勵福建海峽銀行“科技支行”、“文化產業支行”等金融機構打造適合的金融服務特色產品,加大對示范基地內的文化和科技融合企業扶持力度。探索開展無形資產抵質押貸款業務,拓寬文化科技企業貸款抵質押物的范圍。

 

4.加大財政資金投入

 

落實各項財稅優惠政策,加大對從福州市以外的地區引進及新成立文化科技企業的財政資金投入。鼓勵企業加大研究開發投入,文化和科技融合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予以150%稅前加計抵扣應納稅所得額,以引導企業加大技術創新資金投入。強化科技項目帶動引領作用,在市級科技計劃項目中對文化科技融合領域進行傾斜,優先給予扶持。

 

5.注重人才培養

 

深化產學研合作的文化人才培養模式,推動文化科技創新課題研究,通過產學研用協同創新、筑巢引鳳高端引進、政策配套服務激勵三條路徑,重點加快創新型、復合型、外向型文化科技跨界人才培養。

 

深入實施重大人才工程和政策,注重人才引進團隊化,加大力度引進和培養高層次、高水平創業創新人才和團隊。實施“閩都文化名家帶動工程”、“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海內外優秀人才集聚工程”等重點人才工程,培養和引進一批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復合型文化人才、急需型人才。

 

依托海峽兩岸文化創意產業聯盟與榕臺高校閩臺合作項目,招收臺灣文化和科技的優秀人才。積極探索文化與技術、管理相結合的產學研用協同創新的人才培養模式,鼓勵市場化程度高、社會責任感強的文化科技型企業、園區、平臺,聯動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建立專業人才實訓基地,重點加快創新型、復合型、外向型文化科技跨界人才培養。

 

依托重大科研和重大工程項目,培養一批文化科技領軍人才和中青年高級專家,重獎對我市文化科技與經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才,為文化科技事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撐。依靠高校人才資源優勢,建設環高校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推動相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力資源優勢向文化和科技融合領域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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