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2020年,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強化科技支撐,服務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措施》(閩委辦發明電〔2020〕29號),提出繼續實施科技小巨人企業扶持政策。為落實科技小巨人企業研發投入獎勵,參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培育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行動計劃(2016-2020年)的通知》(閩政辦〔2016〕18號)有關規定,統籌考慮當前實際情況,省科學技術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稅務局聯合印發了《關于落實科技小巨人企業研發投入獎勵辦法的通知》。
二、主要內容解讀
通知明確了科技小巨人企業研發投入獎勵內容、獎勵對象、獎勵額度、獎勵申請程序及違規處理措施等。
1.獎勵內容。對科技小巨人企業享受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實行獎勵。
2.獎勵對象。明確具備4個條件的企業可以申請獎勵。一是在2021年起獲得科技小巨人企業資格認定的企業(不含廈門市);二是上一年度發生研發投入并實際享受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且未申報研發費用分段補助的企業;三是上一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中的“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達到100萬元(不含)以上;四是已獲一次獎勵的企業,后續年度研發費用投入應較上一年度增長20%以上。
3.獎勵額度。以企業上一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中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總額為基礎,按以下原則順序計算。一是獎勵金額不超過享受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實際減免的所得稅額(以“本年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總額”乘以“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比例”的值計算);二是每年對每家企業的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三是每年總獎勵金額不超過當年度可用財政資金。
4.申請程序。獎勵采取網絡申報方式,對申報、推薦流程提出適應網絡申報、推薦的要求。
申請流程為:企業在省科技廳“福建省科技創新平臺及機構”信息管理系統中申報--屬地科技主管部門匯總--當地稅務機關核實數據--設區市科技局、財政局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