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財政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社會事業局,各省屬學校,職業院校、省教育廳各直屬單位:
為規范和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省級零基預算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20〕65號)《福建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1號)等文件精神,省財政廳、教育廳制定了《福建省教師隊伍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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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教師隊伍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