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近四年試點,“創新積分制”迎來提質擴面——從國家高新區擴展至全國范圍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試行,助力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硬科技”“好苗子”企業脫穎而出。這是記者8月12日從科技部獲悉的消息。
科技部辦公廳近日印發《“創新積分制”工作指引(全國試行版)》(以下簡稱《指引》),明確了統一指導、全國試行,因地制宜、鼓勵創新,精準畫像、多元賦能的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包括指標權重、數據規范、應用場景等。
“創新積分制”依據創新積分指標對企業進行創新能力量化評價,將企業的創新能力轉化為金融投資機構看得懂的“財務數據”,而科學、客觀的創新積分評價指標及權重,是確保積分制實施成效的關鍵與核心內容之一。為此,科技部在充分參考借鑒國際和國內創新評價實踐的基礎上,結合積分制試點實施經驗,遵循價值發現性、可獲取性、可比較性、可量化性和可解釋性的指標構建原則,形成了一套重點突出企業技術創新能力、重視成長經營能力的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指引》,創新積分核心指標共涵蓋3類一級指標18個二級指標。第一類是技術創新指標,包括研發費用金額、研發費用增速、企業技術合同成交額等7個指標;第二類是成長經營指標,包括高新技術產品收入、凈資產利潤率等6個指標;第三類是輔助指標,包括吸納應屆畢業生人數、獲得風險投資金額等5個指標。
在指標權重設置上,以突出對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注重對企業成長經營能力考察為導向,同時劃分了初創期、成長期、穩定期企業不同階段,確定了3類一級指標及18個二級指標的權重賦值,并將根據實踐情況持續優化。
《指引》強調,“創新積分制”使用的所有數據必須均為法定合規數據,地方科技管理部門要主動打通現有政務數據平臺,直接“抓取”現有企業數據資源,避免重復填報,盡量做到企業“零填報”。
值得關注的是,科技部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匯集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門的積分企業數據,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對積分企業精準畫像,在科技創新再貸款、科技創新擔保專項計劃等運用創新積分評價,積極推薦優質積分企業。
《指引》還提到了具體應用建議,比如,地方政府可通過“創新積分制”增強數字化治理能力、精準施策能力和現代化服務能力;銀行類金融機構可利用創新積分作為獨立的風險研判與增信授信的參考依據,更有效地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支持;創業投資機構和資本市場可將企業創新積分作為參考,加大對優秀積分企業的股權投資與上市融資的支持力度。
《指引》還明確,管理部門可以支持優秀積分企業積極申報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人才項目、平臺基地項目等,確保優質資源能夠精準投向創新能力強的企業;通過為優秀積分企業提供新技術新產品應用場景,引導領軍企業與優秀積分企業建立產業鏈供應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