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據
2011年,科技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聯合出臺了《關于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加快實施自主創新戰略的若干意見》,2014年,中國人民銀行、科技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知識產權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大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扎實做好科技金融服務的意見》,國家部委上述文件出臺后,上海、天津、江蘇、浙江、廣東、河北、湖南、遼寧、陜西、寧夏等省市陸續出臺了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的文件。
近年來,我省在開展科技金融結合,主要包括科技與銀行、創投和保險等結合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為全省的科技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新提供服務。省科技廳在各設區市都支持設立了1家科技支行,已累計為全省100多家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貨款10.8億元,組織籌建2支科技創投基金,對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研發責任保險8個科技保險險種給予保費補助,累計發放科技保險補貼近1200萬元。但全省科技金融結合工作還存在工作力度不夠,認識不足等問題。
二、起草過程
為進一步促進科技金融結合工作,發揮金融機構在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的作用,服務和支持科技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根據省政府的部署,省科技廳著手組織起草有關全省促進科技金融結合的文件。省科技廳聯合省金融辦深入福州、泉州等地進行調研,總結我省近年來科技金融結合工作的經驗,并借鑒兄弟省市政府已出臺的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的意見,召開有關座談會,征求有關高校專家、銀行及管理部門的意見,幾易其稿,形成了《關于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的六條措施》(征求意見稿),并報省政府辦公廳轉征求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采納了有關單位的修改意見。2016年11月30日,省政府張志南常務副省長主持召開專題會議,決定由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金融辦、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國資委、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福建證監局、福建保監局等部門和單位聯合發文《關于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的實施意見》。
三、主要內容
《關于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的實施意見》共有6條。分別從鼓勵銀行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放貸,加大設立創投機構力度和加強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投資引導,鼓勵企業進入證券和債券市場直接融資,推動科技保險、科技擔保、科技金融結合試驗區等創新工作,完善科技和金融結合公共服務體系,加強科技金融結合的組織和資金保障等6個方面著手,全面促進我省科技和金融結合工作。主要內容有:
(一)加大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
一是支持銀行建設一批科技支行,對科技支行實行專門的信貸管理與考核機制。二是在科技、財政資源上給予科技支行傾斜支持,鼓勵科技支行加大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
(二)積極培育和發展創業投資
一是大力發展科技創業投資。積極推動我省創業投資企業爭取國家支持,各設區市、以及有條件的高新區、孵化器、眾創空間,可設立以支持初創期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為主的創業投資機構。二是加大創業投資引導力度。充分發揮省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作用,加大對新興產業項目的投入和對初創期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投資力度。。
(三)充分利用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規模
一是積極推動科技型企業上市。推動各地建立科技型企業上市后備資源庫,加強對科技型企業的上市輔導。二是積極推動科技型企業發行債券。三是充分發揮福建地方股權交易市場的資本配置功能。
(四)推動科技金融服務創新
一是穩步開展科技保險和專利保險業務。探索將高新技術企業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專利權質押貸款保證保險列入福建省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試點。二是支持科技擔保業務發展。三是開展科技金融結合實驗區試點工作。
(五)完善科技和金融結合公共服務體系
一是促進信息資源互通共享。二是建設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的中介服務體系。三是加強科技金融信用體系建設。
(六)加強科技和金融結合保障
一是科技部門會同財政、發改、經信、國資、人行、銀監、證監、保監以及金融辦等部門建立協同工作機制。二是強化財政政策對科技和金融結合的支持。綜合運用無償資助、償還性資助、創業投資引導、風險補償、貸款貼息、續貸墊資、保費補貼、專利權質押補貼等多種方式,引導和帶動金融機構資金和社會資金參與科技創新活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提高政府資金使用效益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