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科技局、財政局、金融辦、發改委、經信委(局)、國資委,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財政金融局、經濟發展局,省直有關部門,省有關控股(集團)公司,人民銀行省內各市中心支行、平潭綜合實驗區支行,各銀監分局,興業銀行,各政策性銀行福建省分行,各大型銀行福建省分行,郵政儲蓄銀行福建省分行,各股份制銀行福建省分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平安銀行泉州分行,各城市商業銀行(福州分行),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各外資銀行福州分行,海峽金橋財產保險公司,各財產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
為發揮金融機構在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的作用,服務和支持科技型企業、高技術產業創新發展,根據《科技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稅務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于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加快實施自主創新戰略的若干意見》和《中國人民銀行、科技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知識產權局關于大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扎實做好科技金融服務的意見》,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大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
加強科技支行建設。支持國有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依托國家及省級高新區、孵化器、眾創空間新設或改造主要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服務的科技支行。推動各銀行業機構對科技支行實行單獨的信貸管理與考核機制,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合理設置科技支行的授信審批權限,建立完善與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特點相適應的貸款評審、風險定價、盡職免責和獎懲制度,建立專業化的科技金融服務人才隊伍。
在科技、財政資源上給予科技支行傾斜支持,多渠道建立科技型企業貸款風險共擔機制,鼓勵各地籌建續貸周轉金,鼓勵科技支行加大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探索應收賬款、股權、知識產權、倉單等新型抵質押方式貸款產品。建立和完善科技專家庫,組織科技專家參與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貸款項目評審工作,為銀行信貸提供專業咨詢意見。鼓勵科技支行對承擔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給予優先支持。
二、積極培育和發展創業投資
大力發展科技創業投資。積極推動我省創業投資企業爭取國家新興產業創投引導基金、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和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各設區市,以及有條件的高新區、孵化器、眾創空間,可根據自身財力情況和實際需要,設立以支持初創期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為主的創業投資機構。
加大創業投資引導力度。充分發揮省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作用,加大對新興產業項目的投入和對初創期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投資力度。國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參股設立的創業投資子基金,投資于初創期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基金注冊資本或承諾出資額的60%,投資于福建省內的比例不低于80%。各級科技計劃、創新券獎勵對創業投資介入的初創期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給予優先支持。國有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于未上市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可協議轉讓國有股或申請豁免國有股轉持義務。
三、充分利用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規模
積極推動科技型企業上市。推動各地建立科技型企業上市后備資源庫,加強對科技型企業的上市輔導。引導民營科技型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各地、各有關單位共同加大扶持力度,在人才培育、申報科技和產業化項目、提供綜合金融服務等方面,對科技型上市后備企業給予優先支持。繼續深化與上交所、深交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港交所等的合作,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證券交易市場上市或掛牌。鼓勵已上市的科技型企業通過再融資、兼并重組做大做強。
積極推動科技型企業發行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公開或定向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各類債務融資工具,組織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行集合債券、集合票據,有效運用不同債券產品擴大科技型企業直接融資規模??偛吭谖沂〉墓歉勺C券公司和相關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與作用,為科技型企業上市和發行債券提供優質服務。
充分發揮福建地方股權交易市場的資本配置功能。支持福建省創新創業企業股權融資與交易市場、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的建設,在資金、掛牌企業資源、引進投資機構等方面支持其發展,支持掛牌企業股權登記托管和股權質押融資活動,支持發行私募債轉讓平臺建設,使之成為我省非上市科技型股份公司股權轉讓、定向融資和并購重組的重要平臺。推動股權交易市場與技術市場結合,探索我省科技資源與金融資源對接的新機制,拓寬科技型企業的融資渠道。
四、推動科技金融服務創新
穩步開展科技保險和專利保險業務。探索將高新技術企業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專利權質押貸款保證保險列入福建省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試點。企業可以在科技計劃項目中列支與項目有關的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其保險費支出納入企業技術研發費用,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參加科技保險的高新技術企業,省財政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科技保險和專利權保險補貼制度。
支持科技擔保業務發展。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和省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把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作為優先支持服務對象,積極參與科技支行的貸款擔保業務,加大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支持力度。
開展科技金融結合實驗區試點工作。支持各金融機構積極探索投貸聯動業務發展模式,依托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選擇有條件的高新區、孵化器、眾創空間等作為科技金融結合實驗區試點,在實驗區試點探索銀行和創業投資機構合作,以貸款和股權投資相結合的方式支持園區內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積極爭取國家支持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開展投貸聯動試點和企業股權眾籌試點,支持省內法人銀行業機構成為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銀行。福州、廈門、泉州三地的小額貸款公司,可為所屬設區市的省級高新區、孵化器、眾創空間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科技小額貸款,其科技小額貸款業務可享受科技支行有關優惠扶持政策。
五、完善科技和金融結合公共服務體系
促進信息資源互通共享。組建省科技金融研究服務平臺,承擔科技型企業數據及其融資需求信息庫、科技型企業信用信息庫建設、研究和宣傳推介科技金融等。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省級科技型企業備案范圍為基礎,圍繞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目標,合理確定科技創新重點,定期發布適合科技和金融結合的科技型企業及科技計劃項目名錄,引導各類金融機構明確支持方向,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省科技專家庫和科技專家網上咨詢工作平臺,建立科技項目專家評審長效工作機制,為科技型企業和金融機構提供相關信息服務。
建設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的中介服務體系。規范發展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評估、定價、流轉及監管等方面的中介服務,積極發展律師、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信息咨詢等中介機構,逐步建立一批集評估、咨詢、法律、財務、融資、擔保、培訓等多功能為一體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務中心,鼓勵發展財務外包、法律咨詢、技術認證等科技型企業服務平臺,充分發揮各類中介組織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的積極作用。支持有條件的市及國家高新區建設科技金融服務平臺或一站式服務中心。加快建設具有投融資功能的科技園區、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載體。
加強科技金融信用體系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單位設立科技信用評級機構,依托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加強科技型企業信用管理工作,建立信用檔案,樹立守信企業典型,鼓勵金融機構為其降低綜合融資成本。建立健全失信約束機制,打擊逃廢金融債務行為,維護金融債權安全。
六、加強科技和金融結合保障
強化省級統籌協調。各級科技部門會同財政、發改、經信、國資、人行、銀監、證監、保監以及金融辦等部門建立協同工作機制,推動創業投資機構、銀行、券商、保險和擔保機構等創新金融產品及服務模式,提升創新能力。
強化財政政策對科技和金融結合的支持。要注重運用財政杠桿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支持新設科技支行、主要提供科技小額貸款的小貸公司發展,對其科技金融業務給予風險補償和獎勵。支持推動社會資金建立和發展創業投資企業及創業投資基金。探索科技貸款增長風險補償機制和科技成果轉化風險補償機制,引導金融資源更多地流向科技創新領域。加快推進科技經費管理改革,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方式與機制,綜合運用無償資助、償還性資助、創業投資引導、風險補償、貸款貼息、續貸墊資、保費補貼、專利權質押補貼等多種方式,引導和帶動金融機構資金和社會資金參與科技創新活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提高政府資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金融工作辦公室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 中國銀監會福建監管局
中國證監會福建監管局 中國保監會福建監管局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