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是拓展農業多種功能和拓寬農民增收渠道的重要舉措,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和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推進我省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把握重點,明確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方向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新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圍繞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制度、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動力,以新型城鎮化為依托,突出綠色生態優勢,著力構建農業與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現代產業體系,形成城鄉一體化的農村發展新格局,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為全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重要支撐。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積極發揮政府引導作用,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二是堅持統籌推進。推進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相銜接,與新農村建設相協調,著力促進農村產業集聚發展。三是堅持分類指導。要因地制宜,探索不同地區、不同產業的融合模式和利益聯結機制。四是堅持農民自愿。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強化利益聯結,保障農民獲得合理的產業鏈增值收益。五是堅持改革創新。打破要素瓶頸制約和體制機制障礙,激發融合發展活力。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我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總體水平明顯提升,產業鏈條完整、功能多樣、業態豐富、利益聯結緊密、產城(鎮)融合更加協調的新格局逐漸形成,茶葉、蔬菜、水果、畜禽、水產、林竹、花卉苗木等7大優勢產業的全產業鏈總產值均超千億元,創建一批效益更好、影響力更大、帶動力更強的區域性、全國性特色農業品牌,農業競爭力逐步提高,農民收入持續增加。
二、因地制宜,發展多類型農村產業融合方式
(一)產城(鎮)融合型。圍繞中心城市和中小城市建設,在城市郊區建設科技型、生態型農業,推動現代都市農業與城市生態涵養保育相結合。推動農業二三產業向縣城、重點鄉鎮發展,帶動加工、包裝、運輸、機械制造、餐飲、信息、金融等產業,促進產城(鎮)融合、產城(鎮)互動和農村繁榮。支持具有農業特色產業、生態魅力和歷史文化積淀的小城鎮,完善生態景觀、市場交易和物流等配套服務功能,保持鄉鎮本土風貌,建設成為具有田園城市、風情漁鄉、綠色小鎮等特色的宜居宜業魅力小鎮,帶動農業現代化和農民城鎮化。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發改委、住建廳、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國土廳、旅游局、商務廳等
(二)產業鏈延伸型。適應市場需求,大力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及綜合利用,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將主食產業化作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鼓勵企業延伸糧食加工產業鏈,開發新型優質健康糧食產品。開展主食加工提升行動,鞏固閩南烘焙食品、沿海米面制品和沙縣小吃等特色小吃的優勢主食加工業,加快我省馬鈴薯由鮮食向主食加工轉型。發揮我省海洋資源優勢,實施海洋新興產業培育發展工程,支持海洋生物及醫藥保健品產業;積極培育漁業綜合體,拓展漁港經濟及上下游產業。實施木本糧油建設工程和林業特色產業工程,發展林下經濟。改造提升竹家具、竹炭產品、松脂等傳統加工業,積極發展多酚類物質提取等筍竹精深加工。支持利用米糠、果皮、茶渣、畜禽廢棄物等低值農副產品生產稻米油、精油、茶多酚、血漿蛋白粉等農產品精深加工業。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經信委、科技廳、海洋漁業廳、林業廳、商務廳、財政廳、糧食局等
(三)農業內部融合型。發揮我省區域生態優勢,加快發展綠色農業、循環農業,推進農業內部結構調整。強化農業種養結合,發展草食畜牧業,推進種養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培育推廣加工專用型品(苗)種,加強我省優勢農產品蔬菜、果品、畜產品、水產品、薯類、中藥材等加工專用原料基地標準化建設,推進種養加一體化發展。實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和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推進生態農業建設。重點建設健康生態養殖基地,積極推動南日、東山、西洋等島嶼附近海域的“海洋牧場”建設。積極發展園林花卉產業,推進農林復合經營。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等
(四)功能拓展型。加強產業鏈橫向拓展,推進農業與旅游、教育、文化、體育、會展、養生、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支持農家樂、休閑農莊、森林人家、水鄉漁村等農林漁各類休閑農業示范創建。大力發展創意農業,加強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發掘和保護,開發具有地方特色的創意農產品、農事景觀、伴手禮、民間手工藝品等特色產業項目。大力推進優秀農耕文化教育進校園,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建設農業科普、教育、社會實踐和研學旅游示范基地。鼓勵各地探索建設農業主題公園、農業嘉年華、教育農園、攝影基地、森林景區、漁人碼頭、運動垂釣等,提高產業融合綜合效益。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旅游局、教育廳、文化廳、民政廳、海洋漁業廳等
(五)技術滲透型。培育現代農業生產新模式,利用物聯網、互聯網、智能控制、遠程診斷、產品標識等現代信息技術,整合現代生物技術、工程技術和農業設施,在設施園藝、設施漁業、畜禽養殖、食用菌工廠化生產等領域扶持推進智慧農業,發展集農業物聯網裝備設計研發、制造、工程總包和配套服務為一體的智慧農業交鑰匙工程服務產業。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構建完善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物流配送體系,鼓勵互聯網企業與農業生產企業經營主體合作,建立農產品專業購物網站、交易平臺和服務平臺,開展會員制農業、社區支持農業、農產品直銷店、農業眾籌等多種新型業態,支持東盟海產品交易所建設,實現農產品線上線下交易與農業信息深度融合。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經信委、發改委、科技廳、商務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農科院等
(六)產業集聚型。重點建設農業“一區兩園”(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福建農民創業園、臺灣農民創業園)、國家和省級農業科技園區、海洋產業示范園區、漁港經濟區等園區,改善大宗優勢特色農產品冷藏保鮮、烘干、分級和包裝等設施裝備條件,改造升級農產品批發市場,完善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集中建設一批農產品低溫物流園區、產地預冷集配中心、冷庫改造、批發市場低溫物流專區,購置冷藏運輸工具等,建成集標準化原料基地、集約化加工園區、體系化物流配送和營銷體系“三化一體”以及園區、農區、鎮(城)區“三區互動”的融合發展集聚區。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科技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發改委、經信委、商務廳、交通運輸廳、財政廳、環保廳等
三、培育提升,壯大農村產業融合主體
(一)提升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融合發展能力。引導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規范健康發展。支持農民合作社延長產業鏈,發展農產品加工、銷售和統防統治、烘干儲藏等專業化服務,拓展經營內容。開展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支持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鼓勵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合,引導農民合作社上連龍頭企業、下連家庭農場,密切各主體間利益聯結機制,促進全產業鏈發展。支持農民創新創業,興辦小微企業,因地制宜發展農產品加工。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等
(二)打造農村產業融合領軍企業。發揮龍頭企業在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上的示范引領作用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重要主體作用,鼓勵龍頭企業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實行規?;N養、標準化管理、專業化生產,為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提供原料保障。鼓勵龍頭企業建設現代物流體系,加強產業鏈建設和供應鏈管理,健全農產品營銷網絡。支持龍頭企業開展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實施品牌戰略,提升農產品競爭力,帶動產業升級發展。加強龍頭企業動態監測管理,推動龍頭企業扶持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經信委、商務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供銷社、財政廳、工商局、質監局等
(三)發揮供銷合作社綜合服務優勢。發揮供銷合作社的流通網絡優勢,大力打造“網上供銷合作社”。創新農資經營服務方式,推進服務轉型,開展土地流轉、農機作業、“五新”推廣、收儲加工、技術培訓、咨詢服務等系列化、個性化服務,構建覆蓋產加銷各環節的綜合服務新機制。探索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延伸服務鏈條。加強新型莊稼醫院建設,建設省級莊稼醫院總院,改造提升縣鄉村莊稼醫院,開展農資技物結合服務。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供銷合作社
(四)促進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協調發展。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成立產業聯盟,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為技術支撐,進行農產品市場拓展,突出產業聯盟的營銷帶動作用。發展壯大農產品加工產業聯盟,以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為核心,在全省開展農產品加工產業聯盟建設。支持行業協會發揮行業自律、教育培訓和品牌營銷作用,開展標準制訂、商業模式推介等工作,采取組織專家團等形式,為企業提供技術診斷、解決方案等服務。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教育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民政廳等
(五)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創新農業投入的新型融資方式,鼓勵利用PPP模式、眾籌模式、互聯網+模式以及發行私募債券等方式,投資設施農業、現代種業、特色農業、休閑農業等領域。支持符合上市條件的大型農產品加工企業通過多種方式上市融資,加快自身發展。鼓勵工商企業發揮技術、市場和資金優勢,參與農村產業融合。推廣第三方治理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等農業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連片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高標準農田、生態公益林等,允許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開展觀光和休閑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經營活動,促進產業集聚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發改委、財政廳、國土廳、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環保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證監局等
四、互惠共贏,建立多種形式利益聯結機制
(一)創新發展訂單農業。引導龍頭企業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簽訂農產品購銷合同,合理確定收購價格,建立長期穩定購銷關系。支持龍頭企業為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資助訂單農戶參加農業保險。對農業企業采購農民和合作社生產的農產品等原料,信貸機構可以根據合同給予流動資金貸款。推廣直供直銷經營模式,通過網絡渠道,發展私人定制、團購等從田間地頭直接配送入戶的宅配模式。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商務廳、工商局,福建銀監局、福建保監局等
(二)鼓勵發展股份合作。加快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確權到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保護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確保集體經濟發展成果惠及本集體所有成員。各地可探索開展本行政區域內農用地基準地價研究,為農戶土地入股或流轉提供參考依據。創新和完善龍頭企業與農戶利益聯結機制,引導龍頭企業采取入股分紅、合作經營、保底收購等方式與農戶、農民合作社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關系,以及以土地、林地為基礎的各種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財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經營者均應成為股東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形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財政廳、國土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等
(三)強化涉農企業社會責任。鼓勵和支持從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工商企業優先聘用流轉出土地的農民,為其提供技能培訓、就業崗位和社會保障,增加農民務工收入。強化企業培訓主體作用,大力開展農村轉移人口崗位技能培訓,足額提取并合理使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落實職業培訓資金直補企業政策。鼓勵沿海地區的龍頭企業到山區建設原料生產基地,帶動山區現代農業發展。鼓勵企業掛鉤幫扶困難家庭,通過勞務聘用、貸款擔保等形式提高困難家庭創收能力。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經信委、財政廳、教育廳、人社廳等
(四)健全風險防范機制。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規范有序流轉,推廣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等計價方式。規范租賃農地行為。承包農戶轉讓土地承包權的,應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并經農民集體同意;流轉土地經營權的,須向農民集體書面備案。保護農戶土地承包權,承包土地被征收的農戶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符合條件的有權獲得社會保障費用等。引導各地建立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等風險保障金制度,并探索與農業保險、擔保相結合,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契約意識,鼓勵制定適合農村特點的信用評級方法體系。制定和推行涉農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擊涉農合同欺詐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國土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財政廳、工商局,福建保監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等
五、要素保障,完善多渠道農村產業融合服務
(一)健全服務平臺。以縣(市、區)為基礎,搭建農村綜合性信息化服務平臺。進一步完善12316農業信息服務綜合平臺,推進信息服務與農技服務深度融合,推動信息服務進村入戶。優化農村創業孵化平臺,建立在線技術支持體系,提供設計、創意、技術、市場、融資等定制化解決方案及其他創業服務。建設農產品加工監測預警系統,為農產品原料生產、加工、銷售提供數據支持,平衡農產品供銷關系,維護企業、農民利益。進一步建設完善全省農資監管平臺,2020年前將農藥、獸藥和肥料、種子、飼料等主要農資納入平臺監管,實現農資產品購、銷、用流向全程可追溯。完善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平臺建設,實現與農業部追溯平臺和省級食品安全追溯等平臺數據互聯共享。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供銷社、科技廳、經信委、商務廳等
(二)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積極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鼓勵發展適合三產融合需求的訂單質押、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信用共同體貸款和供應鏈金融業務。鼓勵涉農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發起建立互助擔?;?,為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和農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農村產業融合項目優先納入省級農業信貸擔保公司服務范圍。積極推動移動支付、互聯網支付在農村資金結算中的運用。加快建立集合信貸、租賃、股權、債券、投貸聯動、產業基金等多種功能的綜合投融資服務體系。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福建證監局、福建保監局,省財政廳、農信社、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國土廳、住建廳等
(三)強化人才和科技支撐。依法提高農業科技人員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比例,鼓勵科研人員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任職、兼職或擔任技術顧問,完善知識產權入股、參與分紅等激勵機制。積極引導農業科研人員深入農業產業鏈各環節開展服務,持續開展科技下鄉“雙百”行動。支持農業企業、科研機構等開展產業融合發展的技術創新,每年篩選支持一批農村產業融合項目,借助“6?18”平臺,開展技術、資本、人才對接。加大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力度,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培育行動,實施鼓勵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開展鄉村旅游創客行動。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十三五”期間全省完成農業轉移人口職業技能提升培訓100萬人次。鼓勵高校開設跨領域、會經營、懂技術的復合型人才培養專業和課程,可以采取跟蹤輔導、結對子等形式,選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區或重點企業建立人才教學和實訓基地。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教育廳、科技廳、財政廳、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人社廳、農科院、發改委、旅游局等
(四)加大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投資力度。大力推進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的市場化、專業化,改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條件。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繼續加強農村土地整治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好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投資工程包,加快實施遠洋漁業、冷鏈物流、特色小鎮、信息網絡、電信普遍服務、物流園區、鄉鎮污水垃圾處理、農村公路、農網改造升級、美麗鄉村、農村安全飲水提質增效、鄉鎮供水設施、蓄引調水、安全生態水系等項目建設,夯實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基礎。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發改委、財政廳、國土廳、水利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經信委、農業廳、海洋漁業廳、商務廳、旅游局、通信管理局、煙草專賣局、電力公司等
(五)重點扶持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加大貧困地區產業扶持力度,支持貧困地區立足當地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和鄉村旅游、電子商務等農村服務業。通過整合資源和財政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打造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鄉村休閑旅游特色村,加快貧困村群眾脫貧。加快實施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努力改善農村群眾特別是貧困人口的生產生活條件。鼓勵我省經濟發展較好的地區與貧困地區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合作,促進農民增收。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發改委、住建廳、交通運輸廳、財政廳、商務廳、旅游局等
六、統籌協調,健全農村產業融合推進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區)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發揮好引導作用,加強產業融合發展規劃、政策制定、信息溝通、區域協調和監督指導等工作。試點示范地區要強化縣級政府主體責任,梳理產業發展優勢和薄弱環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借助市場和財稅支農政策,完善信息咨詢、質量監管、技術支持、創業輔導、融資擔保等各類服務,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向農村產業融合集聚,形成有一定知名度的示范區。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加強試點示范。積極開展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百縣千鄉萬村”試點示范工作。圍繞產業融合方式、主體培育、政策和投融資機制創新,在全省范圍內積極創建一批縣、鄉、村產業融合試點示范區,激發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增收潛能。抓好漳平、連江、建寧、建甌、同安等國家試點示范縣(市、區)建設,推動建設一批試點示范鄉鎮,各縣(市、區)要建設一批試點示范村。各試點地區要推出一批農村產業融合項目,積極開展技術和資本對接服務,加強科技支撐能力。通過試點示范,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促進我省農村產業融合加快發展。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發改委、財政廳、國土廳、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商務廳、旅游局、經信委等
(三)加強財稅支持。落實國家有關農產品加工企業進項稅額核定扣除和農產品初加工所得稅優惠政策,繼續實施農產品深加工固定資產投資補助項目,加大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資金投入。落實小微企業稅收扶持政策,積極支持“互聯網+現代農業”等新型業態和商業模式發展。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和國家專項建設基金等資金支持,省級財政在現有資金渠道內傾斜安排一部分資金支持加快推進農村產業融合試點。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財政廳、地稅局、國稅局、發改委、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經信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等
(四)加強部門協作。省有關部門要緊密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合力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省發改委負責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對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和評估,及時將工作進展情況上報省政府;省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負責農、林、漁產業融合的政策研究,指導、細化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具體內容、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省旅游局要加強鄉村旅游標準化指導,促進休閑農業品牌化發展;省商務廳負責涉農電商政策指導,加大冷鏈物流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省經信委、科技廳要加大農業在物聯網、互聯網等先進技術應用方面的政策研究和支持力度;省財政廳、國土廳等其他相關省直部門按各自職能做好相關配套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和省直有關部門要于每年第四季度將推進產業融合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省發改委。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發改委、財政廳、國土廳、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商務廳、旅游局、經信委等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