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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關于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信息來源: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更新時間:2020-09-06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進一步深化我省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產業發展,推動汽車產業轉型升級,有效促進節能減排,加快建設“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的新福建,經省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快充電設施建設

按照“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基本原則,加強規劃引領,將充電設施建設和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納入城鄉規劃,各設區市、縣(市、區)中心城區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編制或修編相關專項規劃;將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換電站納入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優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

培育發展充電服務領域優勢龍頭企業,形成開放、競爭的充電服務市場。電動汽車銷售企業在售車時要隨車按1︰1比例配裝充電樁;在公共充電網絡不完善的區域按需配置移動儲能充電車。2017年底前累計建設180座以上城際充電站,覆蓋全省境內的高速公路干支線;到2020年,全省累計建成固定充電樁及移動儲能充電設施28萬個,以滿足35萬輛新能源汽車的充電需求。福州市、廈門市、泉州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要加快建設,提前完成任務。

2017-2020年,省、市財政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繼續給予適當補助。允許新能源汽車充電項目采用箱式變電站的配電方式,省電力公司負責按照適度超前原則做好相關電力基礎網絡改造和建設,并負責從產權分界點至公共電網的配套接網工程建設和運行維護,不收取接網費用。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送接裝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站用電,暫免收基本電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電度電價按大工業目錄電價減半執行。

責任單位:省發改委、財政廳、經信委、國土廳、住建廳、物價局、國資委,省投資開發集團、電子信息集團,省電力公司,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加快推廣應用和拓展市場

擴大新能源汽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規模,加大在城市公交、環衛、物流、郵政、機場、景區等公共領域推廣應用力度,鼓勵公共機構和私人消費者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到2020年,全省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35萬輛。

城市公交車方面。2017年底,將全省2010年及以前購入的傳統燃油城市公交車更新為純電動公交車;2018年,將全省2011-2013年購入的傳統燃油城市公交車更新為純電動公交車;2020年,全省城市公交更新為新能源汽車。

公路客運車方面。2020年,全省適宜應用新能源汽車的公路客運車實現電動化率達到50%。

城市出租車方面。2020年,全省城市巡游出租車、網約出租車等城市出租車電動化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鼓勵新增和更新的車輛采用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車輛實現電動化。

城市專用車方面。2020年,全省城市環衛和物流等城市專用車實現電動化率達到50%以上。

私人乘用車方面。2020年,全省私人新能源乘用車累計推廣超過15萬輛。

2017-2020年,對購買一手新能源汽車且在省內注冊上牌的購車者,省、市財政按照中央財政同期補助標準給予不超過50%的補助。加快在全省范圍內啟用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高速公路收費對新能源汽車給予一定優惠;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政策,對新能源汽車在收費道路、橋梁、隧道通行等方面給予一定補貼,為新能源物流車發放允許在市內道路通行的通行證,如出臺汽車限購等政策,新能源汽車不列入限制范圍;鼓勵公共停車場、旅游景點、商場、物業等管理區域內設置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點)停放新能源汽車2小時以內免費,鼓勵社會停車場(點)對新能源汽車停放給予優惠。

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經信委、財政廳、公安廳、住建廳、物價局、旅發委、國資委、機關事務管理局,民航福建監管局、省郵政公司、省汽車集團、高速公路公司,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優化融資服務和創新商業模式

設立省級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基金,重點用于我省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重大項目投資、技術引進和產業化。鼓勵金融機構根據新能源汽車行業特點,確定合理的授信權限和審批流程,創新金融產品,滿足新能源汽車生產、經營、消費等環節融資需求。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上市、配股、定向增發、并購重組、發行債券等多種形式,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支持社會資本進入汽車金融、分時租賃、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等領域。在公共服務領域,鼓勵省內汽車及零部件龍頭企業聯合融資租賃金融機構,發展公交車、客運車、出租車等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運營模式,加快傳統燃油車更新步伐;在私人使用領域,支持純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整車租賃以及按揭購買新能源汽車等商業模式;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鼓勵建設及運營企業通過采取融資租賃、發行債券等方式拓寬多元融資渠道,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步伐。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國資委、經信委、發改委、金融辦,省汽車集團,福建銀監局、福建證監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興業銀行

四、加快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發展

加強規劃引領,重點推進新能源汽車整車、動力電池基地建設,培育一批汽車電子、電機、電控、輪胎、輪轂、玻璃及關鍵核心材料等新能源汽車產業龍頭骨干企業。通過以商招商、產業鏈招商等方式,加快引進國內外知名新能源乘用車生產企業及“三電”等關鍵零部件配套企業、研發機構來閩投資、合作、重組,培育壯大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車產能達到30萬輛以上,打造千億新能源動力電池、電機基地,全產業鏈產值超1800億元。

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企業技術改造和擴大投資,對當年新增地方級稅收扣除企業已享受的技術改造項目完工獎勵和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獎勵后,由企業所在地財政給予適當獎勵,用于企業技術改造和擴大投資。涉及省級財政分成部分,通過當年度年終結算給予全額返還,返還額不超過當年體制上解省級增量。其中廈門市獎勵資金由廈門市承擔。

支持省內新能源汽車產業企業整合國內外品牌資源和創新資源,對重大兼并重組項目發生的評估、審計、法律顧問等前期費用及并購貸款利息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并購境外或省外科技型企業的,分別按照并購金額的10%和5%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發改委、商務廳、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五、支持研發創新能力建設

對省內新能源汽車產業企業的研發投入,按照《福建省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分段實施辦法(試行)》(閩政〔2017〕8號)給予補助。對省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新開發的新能源汽車車型(含擴展車型)自獲得國家《公告》和《推薦目錄》起的一年內銷售量達500輛及以上的客車、2000輛及以上的乘用車或物流專用車,每款車型分別給予一次性新產品開發獎勵100萬元、500萬元。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經信委

對省內新能源汽車產業企業組建的科技研發創新平臺,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高水平科技研發創新平臺建設發展六條措施的通知》(閩政辦〔2016〕19號)予以補助,對引進獨立法人的重大研發創新平臺最高累計補助可達2000萬元。

支持龍頭企業承擔實施國家、省級科技重大專項、區域重大項目等。對獲得國家級科研項目扶持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項目,省、市財政給予一定比例的配套獎勵。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支持省內新能源汽車產業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省級創新型企業和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等稅收優惠政策。對主導或參與制定國家產品技術標準并發布實施的,分別給予每項50萬元、20萬元補助。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地稅局、財政廳、質監局,省國稅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鼓勵組建以新能源汽車產業龍頭企業為核心的營銷聯盟、產業聯盟,推動聯盟成員之間供求信息與營銷渠道共享、開展產品互采互用等活動。鼓勵省級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牽頭制定、發布新能源汽車整車及“三電”系統、充電設施等技術指導目錄。

責任單位:省經信委、財政廳,省汽車集團,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六、加強質量保障體系建設

加強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建立質量安全責任制。我省各新能源汽車產業企業要健全安全監測、維修保養、產品召回等制度,確保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安全運行。

責任單位:省質監局、國資委,省汽車集團

建設省級新能源汽車及充電樁運行監測管理平臺,將全省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和公共充電樁納入平臺管理,對全省新能源汽車和充換電設施運行進行實時監測,并加快實現與國家平臺數據互聯互通。整車及充電樁運營企業要及時將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及公共充電樁信息上傳至監測管理平臺。

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發改委、財政廳、國資委,省電子信息集團,省電力公司

七、加強人才引進培養

對企業聘任高校畢業生(含本科、碩士、博士及出站博士后),符合《福建省工科類青年專業人才支持暫行辦法》(閩委人才〔2016〕4號)有關規定的,按照企業稅前支付薪酬60%的標準發放補助,最高每年不超過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倍,個人累計補助不超過3年。對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符合《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閩委人才〔2015〕5號)、《福建省引進臺灣高層次人才申報確認實施辦法(試行)》(閩委人才〔2017〕1號)條件的,按規定給予25萬~200萬元安家補助。鼓勵企業設立首席科技官等崗位,按不同的薪酬標準給予50%至70%的補助。鼓勵引進外國人才,對外國人才在現有政策補助標準的基礎上上浮30%。

責任單位:省委人才辦,省人社廳、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新能源汽車產業企業參照重點領域精準引才工作相關政策給予支持,對能實現重大技術突破的高層次人才、團隊實行“一事一議”,從人才、科技、工業等專項經費中給予支持。

責任單位:省委人才辦,省人社廳、財政廳、科技廳、經信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推進省內新能源汽車產業企業產城融合發展,對產業集聚園區,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情況下,配套建設人才公寓,建設新能源汽車產業特色小鎮,對符合條件列入保障性住房項目清單的人才公寓、人才周轉房建設,在用地、資金、稅費上按規定享受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的優惠政策。

責任單位:省國土廳、住建廳、財政廳、地稅局、國稅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引導省內高校合理調整和設置新能源汽車相關專業,鼓勵校企開展聯合辦學與人才定向培養,采取訂單式、現代學徒制等方式培養汽車技能人才。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

八、加強推進落實的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產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召集人,副召集人由省經信委領導擔任,成員由省發改委、經信委、科技廳、財政廳、公安廳、國土廳、住建廳、交通廳,物價局、國資委、金融辦,電力等有關部門以及有關設區市政府組成,明確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建立工作推進協調機制,統籌協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產業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經信委,具體承擔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協調和督查。

強化責任落實。各省直單位要根據自身職能,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細化政策措施,并加強部門協同,形成工作合力。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要落實屬地主體責任,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加強宣傳引導。各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要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新能源汽車對降低能源消耗、減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通過輿論宣傳,提高全社會對新能源汽車的認知度和接受度,引導消費觀念轉變,形成良性消費氛圍。

實施目標考核。將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列入政府效能考核以及節能減排、生態環??己朔秶?,科學制定考核指標,定期通報進展情況。

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發改委、科技廳、財政廳、公安廳、國土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環保廳、物價局、國資委、金融辦,省電力公司,省汽車集團、投資開發集團,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本措施執行期從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可根據要求作出相應調整。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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