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融通配资,线下配资平台,线上股票配资炒股,10大配资公司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十四五”文物保護和科技創新規劃的通知

信息來源:國務院更新時間:2021-11-09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強“十四五”時期文物保護和科技創新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環境

    “十三五”時期,各地區各部門扎實推進文物工作,文物事業取得顯著進步。完成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登錄國有可移動文物1.08億件/套。國務院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存狀況持續改善,安全形勢總體平穩。文物領域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取得重要進展??脊藕蜌v史研究成果豐碩。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全面加強。博物館事業高速發展,社會文物管理改革穩步推進。文物活化利用不斷深入,文物保護的社會共識逐漸加深。文物國際交流合作向縱深拓展,我國在國際文化遺產領域影響力與日俱增。文物保護法律制度日臻完善,保護管理力量不斷加強,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所提升,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不斷完善,文物事業為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凝聚共筑中國夢磅礴力量作出重要貢獻。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也是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推動實現從文物資源大國向文物保護利用強國跨越的關鍵時期。國際環境日趨復雜,不確定性顯著增加,需要發揮好文物工作獨特優勢,展示真實立體全面的中國,增強中華文化影響力,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力量。文物事業發展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文物工作使命光榮、責任重大。我國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文物安全形勢依然嚴峻,保護管理機構隊伍和專業力量依然薄弱,文物科技創新能力和應用水平亟待提升,考古在實證中華文明史和文化研究方面的作用亟待強化,文物保護利用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依然存在,文物資源管理、價值闡釋、執法督察、民間收藏等重點領域改革任務依然艱巨。


20211109·3a.png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圍繞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以推動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為主線,以強化文物科技創新和人才隊伍建設為動力,全面加強文物保護研究利用,全面深化對中華文明的認知,全面提升中華文化影響力,全面推進文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穩中求進、守正創新,走出一條符合國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堅持和完善黨領導文物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牢固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發揮黨在文物工作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為實現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根本保證。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積極推動文物保護利用融入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做到文物保護利用為了人民、依靠人民,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強人民精神力量。

    ——堅持依法保護利用。始終把保護放在第一位,健全文物保護利用法律制度、執法機制,落實各級政府主體責任,嚴守文物安全紅線,確保文物本體安全,維護文物周邊環境安全,提升全社會文物保護法治意識。

    ——堅持科技創新引領。樹牢文物保護要依靠科技的發展理念,改善文物科技創新生態,持之以恒加強基礎研究,加快推進急需技術攻關和應用,加強人才培養和跨學科合作,推動文物保護利用提質增效。

    ——堅持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文物領域各項改革,加強文物保護和考古力量建設,合理保障人員待遇,破解制約文物作用更好發揮的瓶頸問題,強化有利于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調動全社會積極性的改革舉措,讓文物活起來,激發文化創新創造活力。

    ——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中央、地方和各方力量,統籌保護和利用,著力補短板強弱項,統籌加強考古、文物保護、安全防范、研究、展示、傳播力量,加快構建文物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促進系統集成。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文物安全形勢明顯好轉,文物保護水平全面提升,文物科技創新能力實現躍升,文物機構隊伍力量增強、結構優化,文物領域社會參與活力不斷煥發,文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初步實現。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考古學建設持續推進,文物蘊含的中華文化基因得到更好挖掘闡釋。革命文物保護管理運用體系基本健全,重要作用得到更好發揮。布局合理、結構優化、特色鮮明、體制完善、功能完備的博物館體系初步形成,博物館發展質量顯著提升。社會文物管理服務更加優化,文物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文物工作在堅定文化自信、擴大中華文化影響力、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方面的重要作用愈加彰顯,文物保護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眾。形成資源管理全覆蓋、法律法規更完備的文物保護利用體系,走出一條符合國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

    展望2035年,我國將建成與文化強國建設目標相適應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體系,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有力支撐文物保護研究利用,考古成果實證我國一萬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博物館強國建設成效顯著,紅色基因得到有效傳承,根植于深厚歷史文化遺產的中華文化影響力大幅提升,民族文化自信顯著增強。

    三、強化文物資源管理和文物安全工作

    堅持以確保文物資源安全為核心,統籌做好各級各類文物資源管理工作,增強防護能力,加強執法督察,嚴厲打擊和防范文物犯罪,守牢文物安全底線。

    (一)健全文物資源管理體制。

    完善文物登錄制度,健全文物調查、申報、認定、登記、定級、公布、降級和撤銷程序,梳理明確文物法定命名體系,建立國家文物資源總目錄并與中華文化資源普查工程做好銜接。完善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管理機制,核定并公布第九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推進根據文物普查、專項調查成果認定不可移動文物。在國土空間規劃中落實保護不可移動文物的空間管制措施,統籌劃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地下文物埋藏區、水下文物保護區等,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完善可移動文物資源管理機制,健全博物館藏品征集、登記、定級機制,做好民間收藏文物調查,開展流失海外文物資源專項調查,優化考古出土文物、涉案文物移交制度。開展革命文物資源調查。加強對軍隊文物、工業遺產、農業文化遺產、水利遺產、科技遺產的保護。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會同國家文物局進一步完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保護機制。

    (二)建設國家文物資源大數據庫。

    系統整合全國不可移動文物資源數據庫、國有可移動文物普查數據庫、革命文物數據庫等,加強文物資源大數據應用。將文物資源空間信息納入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加強文物數字化保護,以世界文化遺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館藏一級文物等為重點,推進相關文物信息高清數據采集和展示利用。完善全國考古發掘信息管理系統。建立文物數字化標準規范體系,健全數據管理和開放共享機制,加大文物數據保護力度。支持國家和省級文物數據中心、重點文博單位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文物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三)健全文物安全長效機制。

    將文物安全工作全面納入地方各級政府考核評價體系,探索推行“文物長制”,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責任體系,完善部門協作共商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實施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健全文物安全制度標準體系,提高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和管理維護水平。建立重點文博單位安全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實施風險等級管理,有效防范火災、人員擁擠踩踏等事故發生。加強文博單位治安防范,持續開展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完善打擊和防范文物犯罪聯合長效機制。開展文物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和地震、地質災害、洪澇等方面的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排查,實施抗震加固、地質災害防控等工程,建立健全文物災害綜合風險監測和評估制度,明確文物消防、防洪安全責任,加強消防設施、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防洪除澇設施和應急處置力量建設,強化火災、洪澇風險辨識與管控,推廣科學適用的技防物防措施,提升應急管理水平,增強防控能力。

    (四)強化文物行政執法督察。

    加強文物督察力量,開展國家文物督察試點,加大文物督察科技支撐力度,持續實施專項督察和聯合督察。強化省級文物行政部門督察職責,落實市、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文物行政執法責任,強化文物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執法協作。完善文物行政執法案例指導、案卷評查、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社會監督機制。規范文物違法舉報流程,加大重大違法案件責任追究力度。

    (五)提高文物安全與執法督察科技水平。

實施文物平安工程,加大古遺址、古墓葬、石窟寺石刻等防盜竊盜掘預警技術研發應用和相關裝備配置力度。加強博物館和文物建筑等火災防控、洪澇監測預警、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控信息技術應用和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加強衛星遙感、無人機、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在文物安全監測和執法督察中的應用。


相關推薦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