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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22年福建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要點的通知

信息來源: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更新時間:2022-05-10

  2022年,我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以惠企政策落實、紓困幫扶、培育壯大“專精特新”企業為重點,在政策支持、助企紓困、創新發展、優化環境等方面,細化各項工作措施,進一步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和發展動能,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促進中小企業穩定健康發展。 

  一、抓政策宣貫,著力穩預期、提信心  

  1.落實《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紓困激發中小企業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福建省積極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若干措施》《關于應對疫情影響促進工業企業紓困恢復加快穩定增長若干措施》等惠企政策,強化責任落實,建立政策落實情況動態化跟蹤機制,加快政策獎補資金兌現,確保企業應享盡享。(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牽頭,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優化惠企政策統一發布平臺,開展惠企政策“點對點”精準推送服務,優化政策和企業精準匹配功能,實現由“企業找政策”向“政策找企業”轉變。(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牽頭,領導小組其他成員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深入開展“惠企政策進百園入萬企”活動,優化“政策說”欄目,錄播政策解讀動漫短視頻,讓政策解讀更多樣化、更加接地氣。(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牽頭,領導小組其他成員按職責分工負責) 

  4.落實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頂格減半征收“六稅兩費”,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現降費率優惠政策“免申即享”。(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廈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抓助企紓困,著力解難題、優環境  

  5.深化“黨企新時空·政企直通車”平臺服務品牌,突出宣貫政策、紓困解難工作重點,為規上企業提供全方位訴求辦理和政策服務。(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牽頭,領導小組其他成員按職責分工負責) 

  6.建立辦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案件“綠色通道”,推動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無分歧欠款立即清償,建立有分歧欠款限期跟蹤清償制度,及時快處拖欠中小企業款項投訴舉報。開展保障中小企業款項及時支付監督檢查,2022年底前,省中小辦會同省清欠辦對各地保障中小企業款項及時支付工作開展監督檢查,采取實地檢查和自查相結合方式進行,通報監督檢查結果。(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牽頭,領導小組其他成員按職責分工負責) 

  7.實施《福建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完善營商環境數字化監測督導機制,客觀反映全省營商環境現狀,及時發現問題,督導解決問題。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第三方評估,加強評估結果應用,推動以評促改、以評促優、以評促建。(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牽頭,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8.落實《市場主體登記管理辦法》,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力爭取消審批、改為備案或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達到100項以上。大力推進網上審批,2022年底前實現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納稅費“一網通辦”。實施生態環境系統“一個窗口對外”改革,用好生態環境親清服務平臺,提升生態環境“親”“清”服務水平。(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住建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快推進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深入開展知識產權“藍天”等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專利、商標有關違法行為打擊力度。支持中小企業專利轉化應用,符合條件的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10.深化“全閩樂購”促消費系列行動,鼓勵發展宅經濟、夜經濟、直播電商,催生新型消費熱潮。深化“助力萬企成長”,辦好福建外貿云展會系列活動,突出重點市場、做大新興市場,助力企業開拓RCEP國家市場。持續推進“閩貨華夏行”,推廣優質閩企閩貨。支持各地開展產品推介、展覽展銷、互采互購等活動,進一步挖掘省內市場潛力。(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抓梯度培育,著力樹典型、促創新  

  11.大力實施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提升工程,分層分類建立“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庫,培育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00家以上、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50家以上。組織開展“專精特新八閩行”活動,對全部“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地走訪,開展調研服務,為每家企業配備1名服務專員,聽取企業意見建議,為每家企業至少解決1項困難。(責任單位:省工信廳) 

  12.落實中小企業梯度培養正向獎勵政策,力爭新增“個轉企”企業1500家以上,“小升規”企業1500家以上,“規改股”企業800家以上,“股上市”企業10家以上。(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金融監管局、福建證監局、省財政廳,廈門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落實高新技術企業“雙倍增”行動方案,完善高新技術企業成長加速機制,鼓勵更多有科技創新能力的企業積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推動高新技術企業數量突破9000家。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和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分段補助等財稅優惠政策,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帶動全社會研發投入增長18%以上。(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廈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圍繞優勢特色重點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以及“卡脖子”關鍵技術,用好省內外專家資源,分領域梳理項目成果和企業技術需求開展聯合攻關,實施科技創新重點項目30個左右。(責任單位:省工信廳) 

  15.深入實施產業數字化轉型行動,促進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遴選數字技術應用場景200個以上,新增培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新模式新業態標桿企業60家以上、工業互聯網APP優秀解決方案20個以上。(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發改委、數字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抓融資促進,著力破難點、通堵點  

  16.深化產融合作,常態化舉辦福建省“產融合作·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投融資對接活動,推動銀行、創投機構等金融資源精準流向“專精特新”企業。落實應收賬款融資獎勵政策,幫助中小微企業拓寬融資渠道。(責任單位:省工信廳) 

  17.合規運用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引導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做好兩項直達工具退出后的平穩接續,實施好轉換推出的市場化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作,強化正向激勵,鼓勵增加普惠小微貸款和信用貸款。(責任單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18.督促銀行業機構加大普惠型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力度,向欠發達地區小微企業適當傾斜信貸資源,確保法人機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戶數實現“兩增”。督促銀行業機構持續開展小微企業首貸拓展專項行動,力爭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新增小微企業法人的首貸戶數量超過2021年。(責任單位: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進一步用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引導民營融資擔保機構加大與小微企業、“三農”主體的對接工作,通過降低擔保費率等措施,為企業融資增信。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政策性功能,加大銀擔合作力度,大力推廣“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推動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實行“見貸即?!?,簡化擔保審批流程,并取消反擔保措施。(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 

  20.推進“金服云”“產融云”“信易貸”“銀稅互動”等融資服務平臺建設,加強數據開發應用,為金融機構依法依規共享企業信用信息,服務中小微企業融資提供便捷。(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省工信廳、省發改委、福建稅務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廈門市稅務局、廈門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加快省級中小微企業紓困增產增效專項貸款投放。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給予專項融資支持,支持融資貸款總規模為50億元,其中支持泉州不少于20億元。(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省工信廳、省財政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2.推動直接融資,用好資本市場全面實施注冊制改革和北交所設立的有利契機,推動一批上市后備企業加快上市掛牌融資。引導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通過股權融資、債券融資、并購重組等渠道,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福建證監局,廈門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抓組織領導,著力優服務、強保障  

  23.充分發揮各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加強協調機制的組織領導、政策協調、指導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制度,重點推動省、市、縣(區)定期舉辦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或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會議,研究協調中小企業發展重大事項。(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牽頭,領導小組其他成員按職責分工負責) 

  24.開展“一起益企”中小企業服務行動,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骨干支撐作用,匯集和帶動各類優質服務資源,組織服務進企業、進園區、進集群,為中小企業送政策、送管理、送技術。(責任單位:省工信廳) 

  25.深化“聯百會助千企”,拓展“工商聯+N”,在融資對接、法律援助、調查研究、民企百強、項目對接等方面強品牌、建機制,形成惠及千會萬企的服務保障。(責任單位:省工商聯) 

  26.加強中小企業統計調查和監測分析,密切關注中小企業生產經營狀況,關注新問題、研判新趨勢,定期發布中小企業統計信息。加強政策研究儲備,推動適時將部分階段性惠企政策轉化為可長期實施的政策,不斷提升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可持續性。(責任單位: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福建調查總隊、省工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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