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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出臺二十四條措施!福建進一步幫扶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信息來源:福建日報更新時間:2020-05-27

閩政〔2020〕3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比蝿?,實施“八項行動”,讓企業穩得住、能發展,貫通產業鏈供應鏈堵點斷點,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為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比蝿?,省政府近日印發《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聚焦企業關切出臺24條支持措施,貫通產業鏈供應鏈堵點斷點,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

    暢通產業鏈條方面

    開展固鏈行動,聚焦電子、機械、石化等重點產業,突出抓龍頭企業帶動大中小企業協同,抓產業協作促進上下游貫通,抓關鍵替代維護供應鏈穩定,市、縣(區)財政可依據龍頭企業協作配套銷售額或委托加工費、中小企業為龍頭企業配套加工產值或加工費的一定比例,分別給予龍頭企業、中小企業相應補助。

    打通產業鏈、供應鏈堵點,采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推動解決龍頭企業及其配套中小企業復工復產、增產增效的跨部門跨地區問題,協調解決企業實際困難,強化要素保障。

    推動產業鏈填平補齊,精準策劃生成一批產業龍頭項目及產業鏈缺失、延伸和升級項目。

    幫扶紓困解難方面

    一是減稅費。自2020年2月起,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其中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對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為服務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非國有房產出租方,可按現行規定減免當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餐飲、住宿、公路水路運輸、部分旅游行業免征2020年度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落實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政策,階段性減征實施時間為2020年2月至6月。

    二是紓困難。用好首期100億元貸款額度的省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充分發揮各級政府設立的企業應急周轉金作用。

    三是降成本。對受疫情影響不裁員、少裁員的中小微企業,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全額返還,對暫時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穩崗返還政策實施期限延至2020年底。

    對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2020年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從各地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至2020年6月底,對承租國有經營性房產的中小企業免收或減半收取房租,服務業小微企業免除上半年3個月租金。

    四是緩期限。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緩繳期限延期至2020年10月底。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企業申請,結合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和經營情況,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還本付息日期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底,免收罰息。

    支持企業融資方面

    加大信貸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不隨意壓縮貸款規模和授信額度,不隨意調降貸款分類標準,適當提高中小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

    提高新發放貸款中的“首貸戶”、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和無還本續貸業務比重;

推廣“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并對其取消反擔保要求,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逐步降低擔保費率至1%以內。

    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支持我省中小企業經“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或銀行業金融機構自建的供應鏈融資平臺開展應收賬款融資的,省級財政按我省中小企業通過應收賬款獲得年化融資額不超過1%的比例,對供應鏈核心企業給予獎勵。

    深化產融對接合作,整合設立規模10億元的省級政策性優惠貸款風險分擔資金池,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快服貸”和助保貸產品。發揮省技改基金帶動作用,中小企業技改項目融資額占比不低于50%。

    建立“白名單”制度,優先滿足“白名單”企業的融資需求。加大清理拖欠企業賬款力度,及時支付企業征遷補償款。

    加大財政支持方面

    用好專項發展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并向小微企業傾斜。

    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用,引導帶動社會資金,支持初創期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發展和融資擔保體系建設。

    推動市場開拓方面

    發展新模式新業態,扶持疫情防控期間涌現出的在線辦公、在線教育、遠程醫療、無接觸配送等新模式新業態加快發展。

    發展工業旅游、文化旅游、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對列入省級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的,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

    實施梯度培養方面

    引導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對“個轉企”的小微企業給予不低于5年的過渡期;

    “個轉企”過程中,辦理土地、房屋權屬變更時,投資主體、經營范圍不變,且符合國家稅收政策規定的,免征契稅。推動小微企業上規模。

    以年營業收入500萬元~2000萬元的小微工業企業為重點培育對象,建立“小升規”工業企業培育庫。

    推動規上企業股份制改造,每年篩選一批條件成熟、成長性較好的企業,作為上市后備企業,在企業改制、政策培訓、綜合金融服務等方面加大服務力度。

    省級財政對推動實施梯度培養成效明顯的前三名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正向獎勵。

    引導提質增效方面

    支持“專精特新”發展,對新認定的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不低于10萬元、50萬元獎勵;

    對新認定的省制造業單項冠軍和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分別給予一次性不低于50萬元、100萬元獎勵。

    支持納入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中小企業享受最低20萬元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推進創業創新載體建設,對新獲評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統籌省、市資金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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