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3日宣布,決定對中小銀行定向降準1個百分點,并下調金融機構在央行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至0.35%。當日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定向降準和下調央行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定向降準可釋放長期資金約4000億元,平均每家中小銀行可獲得長期資金約1億元,有效增加中小銀行支持實體經濟的穩定資金來源,還可降低銀行資金成本每年約60億元,通過銀行傳導有利于促進降低小微、民營企業貸款實際利率,直接支持實體經濟。
此次定向降準分4月15日和5月15日兩次實施到位,每次下調0.5個百分點。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分兩次實施到位,可防止一次性釋放過多導致流動性淤積,確保中小銀行將獲得的全部資金以較低利率投向中小微企業。
據介紹,此次降準后,超過4000家的中小存款類金融機構(包括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等)的存款準備金率已降至6%,從我國歷史上以及發展中國家情況看,6%的存款準備金率是比較低的水平。
此次定向降準面向中小銀行,包括兩類機構,一類是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另一類是僅在省級行政區域內經營的城市商業銀行。
為何此次定向降準對象選擇了中小銀行?對此,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獲得定向降準資金的中小銀行有近4000家,在銀行體系中家數占比為99%,數量眾多、分布廣泛,立足當地、扎根基層,是服務中小微企業的重要力量。進一步降低中小銀行存款準備金率,將增加中小銀行的資金實力,有助于引導其以更優惠的利率向中小微企業發放貸款,擴大涉農、外貿和受疫情影響較嚴重產業的信貸投放,增強對實體經濟恢復和發展的支持力度。
此外,當日央行還宣布,決定自4月7日起將金融機構在央行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從0.72%下調至0.35%。
記者了解到,超額準備金是存款類金融機構在繳足法定準備金之后,自愿存放在央行的錢,由銀行自主支配,可隨時用于清算、提取現金等需要。人民銀行對超額準備金支付利息,其利率就是超額準備金利率,2008年從0.99%下調至0.72%后,一直未做調整。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央行將超額準備金利率下調至0.35%,可推動銀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促進銀行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