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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福建省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行動計劃

信息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更新時間:2020-09-06

從現在起至2020年是福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時期,也是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成熟定型、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的關鍵時期。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增強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的獲得感,落實省委《關于加快社會事業發展補齊民生短板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省委、省政府加快醫療衛生、教育、養老事業發展和城鄉民生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實施意見,以及國家《“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和福建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再上新臺階、建設新福建”的新要求,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堅守底線、突出重點、補齊短板、完善制度、引導預期,堅持統籌發展和改革創新,進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水平和均等化程度,使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二)基本原則

保障基本,動態調整。立足基本省情,科學制定社會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保障城鄉居民享有一定標準之上的基本公共服務。把握基本民生需要,兜住底線,根據不同階段的目標和公共財政承受能力,動態調整保障標準,增加有效供給,持續增進民生福祉。

整合資源,促進均衡。調整優化社會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布局,加強各領域基本公共服務的標準建設,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質量。堅持底線公平、機會均等,以基本公共服務短板為著力點,向貧困地區、薄弱環節、重點人群傾斜,促進城鄉區域人群協調發展。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政府職能逐步從直接提供服務為主向制定行業標準、組織服務供給、提供資金支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轉變。優化公共服務結構,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務多元化供給機制,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服務供給,提高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效率。

需求導向,改革創新。以人民群眾的基本公共服務需求為導向,著力解決制約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突出問題,促進制度更加規范。加大移動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新模式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中的應用,推進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和監管模式創新。

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樹立和踐行正確的政績觀,因地制宜合理確定公共服務的發展指標、標準水平,跟蹤評估重大民生工程實施情況,合理控制債務規模、有效防范風險,盡力而為滿足實際需求,量力而行保障有效供給。

(三)主要目標

2020年,我省基本公共服務與經濟發展總體協調,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供給能力顯著增強,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和水平邁上新臺階。

基本公共服務制度規范健全。建立政府主導、市場參與、社會聯動的新型運行和保障機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框架基本穩定,制度標準比較完整并實現動態調整,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基本形成。

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共享?;竟卜召Y源布局與人口分布協調性明顯提升,城鄉區域間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的差距明顯縮小,群眾就近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可行性明顯提高,服務水平大體一致。

基本公共服務效率明顯提升。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與需求對接更加精準,形成共建共享的多元化供給體系格局,服務資源共享綜合利用效率逐步顯現,獲取基本公共服務的可及性、便利性顯著改善。

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穩步提高?;竟卜崭黝I域設施標準、服務標準進一步完善,服務項目有序擴圍,保障標準調整升級,人才隊伍更加專業化、職業化,服務的規范化、精細化水平進一步提升。


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主要發展指標

指 標

2016年

2020年

基本公共教育

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

98.1

﹥98

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縣(市、區)的比例(%)

100

100

基本勞動就業創業

城鎮新增就業人數(萬人)*

60.7

280.7

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萬人次)*

24.5

104.5

基本社會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

87.7

90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

﹥95

﹥95

基本醫療衛生

孕產婦死亡率(1/10萬)

12.4

低于全國平均值

嬰兒死亡率(‰)

3.7

低于全國平均值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4.9

低于全國平均值

基本社會服務

養老床位中護理型床位比例(%)

21.9

30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

11

50

基本住房保障

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萬套)*

12.8

32.4

建檔立卡貧困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以及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國家重點優撫對象和革命‘五老’人員家庭等農村危房改造(萬戶)*

2.9

6.5

基本公共文化體育

公共圖書館年流通人次(萬)

2603

3000

文化館(站)年服務人次(萬)

1235

1600

廣播、電視人口綜合覆蓋率(%)

99

99.5

國民綜合閱讀率(%)

79.6

83

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萬人)

1330

1640

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覆蓋率(%)

93

﹥95

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覆蓋率(%)

24

8


注:帶*號的主要發展指標為“十三五”期間的累計數。

 

二、基本公共服務制度

(一)制度框架

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務制度以人為本,圍繞從出生到死亡各個階段和不同領域,以涵蓋教育、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領域的基本公共服務清單為核心,以促進城鄉、區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線,以各領域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為依托,以統籌協調、財力保障、人才建設、多元供給、監督評估等五大實施機制為支撐,是政府保障全民基本生存發展需要的制度性安排。

(二)服務清單

福建省建立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制,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確定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在對接國家服務清單和福建實際發展需求的基礎上,明確我省各領域具體服務項目和基本標準,向社會公布,作為政府履行職責和公民享有相應權利的依據?!陡=ㄊ』竟卜涨鍐巍罚ㄒ韵潞喎Q《清單》)包括公共教育、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公共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等八個領域的81個項目。每個項目均明確服務對象、服務指導標準、支出責任、牽頭責任單位等。其中,服務對象是指各項目所面向的受眾人群;服務指導標準是指各項目的保障水平、覆蓋范圍、實現程度等;支出責任是指各項目的籌資主體及承擔責任;牽頭負責單位是指省級層面的主要負責單位,具體落實由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清單》是我省規劃期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各項目服務內容和標準要在規劃期內落實到位。在本行動計劃實施過程中,可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按程序對《清單》具體內容進行動態調整。

(三)實施機制

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機制,改善人財物等基礎條件,以推動規劃目標順利實現,確保我省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高效運轉。

統籌協調機制。加強省市縣、部門和部門、政府和社會的互動合作,有效整合各級公共服務資源,形成實施合力。

財力保障機制。拓寬資金來源,增強各級財政特別是縣級財政的保障能力,穩定基本公共服務投入。

人才建設機制。加強人才培養培訓,提高職業素養,引導合理流動,重點向基層傾斜,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

多元供給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探索建立服務合格供應商制度,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

監督評估機制。強化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實施動態跟蹤監測,建立需求反饋調整機制,推動總結評估和督促檢查。

三、基本公共教育

完善基本公共教育制度,加快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所有適齡兒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不斷提高國民基本文化素質。本領域服務項目共8項,具體包括:免費義務教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寄宿生生活補助、普惠性學前教育資助、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費、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

(一)重點任務

義務教育。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強化學校布局規劃、經費投入保障、學校標準化建設、教師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特殊群體平等接受教育等“六個統籌”,實施城鎮中小學擴容工程和義務教育提升工程,重點加強城區、縣級城關所在地中小學校建設,提高學位供給能力,基本消除大班額現象。建立城鄉統一的“三免一補”政策,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免費提供作業本;對城鄉寄宿制學校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給予生活費補助。推動建立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制度,提高教育公共資源均等化服務效率,保障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在民辦學校就讀。確保學校體育辦學條件總體達到國家標準,體育教學質量明顯提高,學生運動技能和體質健康水平明顯提升。建立大中小幼美育相互銜接、課堂教學和課外活動相互結合、普及教育與專業教育相互促進、學校美育和社會家庭美育相互聯系的,具有福建特色的現代化美育體系。

高中階段教育。全面落實國家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統籌高中階段教育發展,優化學校布局結構,把中學建設納入城鄉建設發展總體規劃。加大普通高中建設投入,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支持,省級及以上資金重點獎補各地擴充高中教學用房、配齊教學設備,改造提升有辦學基礎的薄弱高中,并向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等教育基礎薄弱縣傾斜。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費并發放助學金;對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城鄉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

普惠性學前教育。加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制定實施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實施幼兒園建設工程包,加強公辦幼兒園建設。探索建立政府購買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教育服務機制,建立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到2020年,全省平均資助比例達3%,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85%。

繼續教育。推進“學分銀行”建設,研究制定“學分銀行”管理辦法,選擇有條件的區域開展面向各類學習者的學習成果認證和轉換的研究與試點。建設終身學習資源庫,鼓勵學校建設網絡精品課程、模塊化課程、網絡公開課(MOOC)、微課等數字化優質課程資源,推進我省繼續教育資源的共建共享和可持續發展。構建體現終身教育理念,覆蓋城鄉、靈活開放的繼續教育辦學與服務體系。

(二)保障措施

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修訂提高學校配備標準,提高學校辦學條件標準化水平。加快推進“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緱l件”建設,以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為重點,新建和改擴建校舍、運動場地、食堂(伙房)、廁所、飲水等設施條件,采購課桌凳、學生用床、圖書、計算機等教學設施設備,強化薄弱學校的整體突破提升。落實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提高綜合防震減災能力,保障中小學校舍安全。

實施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推進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改造,確保學位供給充足。優化高中階段學校布局,加快整合改造,鼓勵向城鎮集中辦學,辦好必要的鄉鎮高中,積極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省市啟動達標高中復查,支持有一定辦學基礎、確有布點需要的公、民辦學校爭創省級達標高中。引導各地加大普通高中建設投入,加強教師配備,完善教學基礎設施,添置必要的教學儀器設備,進一步改善高中辦學條件,迎接新高考和新課改。到2020年,普通高中資源配置適應教育教學改革新要求,力爭90%高中完成達標建設,省級高中課改基地達100個左右,示范性高中35所左右。開展中等職業學校分級建設工作,擴大優質中等職業教育資源。將中等職業學校達標情況列入省政府對設區市級人民政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推動各地改造薄弱學校,2018年實現中等職業學校全部達標。

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實施幼兒園建設工程包,每年新開工建設幼兒園150所,其中公辦幼兒園100所,通過引入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幼兒園50所;推動各地配建、改建一批普惠性幼兒園。堅持地方政府為主,省級通過設立專項獎補資金,鼓勵和支持地方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加快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購買服務資金納入各級財政年度預算。構建以公辦性質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園為主體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幼兒園工作規程》,規范幼兒園管理和保教行為,提升學前教育保教質量。設立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用于資助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批準設立幼兒園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占在園幼兒數3%),可適當向貧困地區、老少邊島和原中央蘇區傾斜。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加強師資隊伍建設,落實師德建設長效機制。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鄉村校長助力工程和鄉村教師素質提升工程,2020年前將鄉村教師輪訓一遍。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制度,依據學校艱苦邊遠程度實行差別化的補助標準。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促進師資均衡配置。改革師范生招生辦法,擴大師范生公費教育規模,重點培養小學、幼兒園教師和農村小學全科教師。支持各地根據農村教育實際需求,為鄉村學校定向培養本土化高素質新師資。

加快推動教育信息化建設。推進開發優質教育資源匯聚共享,加快我省教育信息化進程。整合優化省級現有教育信息化系統,做大做強做優省級教育信息化統一平臺,為我省各級教育部門和廣大師生及家長提供優質的教育管理與資源服務。設立各級各類教育信息化綜合改革實驗區、實驗校,通過點面結合方式,推進區域教育信息化整體提升。繼續推廣優質校帶薄弱校、中心校帶教學點的“在線課堂”模式。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提升教育精準化管理水平。

四、基本勞動就業創業

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大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加強職業培訓,維護職工和企業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動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的就業。本領域服務項目共10項,具體包括: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創業服務、就業援助、就業見習服務、大中城市聯合招聘服務、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鑒定、“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熱線電話咨詢、勞動關系協調、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

(一)重點任務

公共就業服務。全面落實就業政策法規咨詢、信息發布、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等公共就業服務制度,組織開展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加強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確保有就業能力的零就業家庭、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實施農村貧困家庭就業援助計劃,開展精準就業扶貧。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以及化解過剩產能過程中的職工安置工作。建立健全行業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和就業狀況定期發布制度,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分析。

創業服務。鼓勵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創業者提供項目選擇、開業指導、融資對接、跟蹤扶持等服務。把創新創業課程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建立健全銜接創業教育和創業實踐的創業培訓體系,強化創業培訓教師隊伍建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實施“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依法取消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制。完善落實創業扶持政策,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嚴禁繼續收取國家和我省已公布取消或停止征收的收費項目。鼓勵發展“互聯網+創業”等各類形態的創業模式,強化創業帶動就業。

職業培訓。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實施百萬農民轉移人口職業技能提升計劃,不斷提高農村勞動力、新生勞動力、企業在職職工和特殊就業群體的職業工作能力、崗位轉換能力和創業就業能力。探索建立“招工即招生、入廠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度。嚴格執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健全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科學設置、規范運行、依法監管的職業資格管理體系。

和諧勞動關系。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推行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依法保障職工獲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等基本權益。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推進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健全完善勞動人事爭議多元化處理機制。逐步建立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完善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建立統一規范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

(二)保障措施

加快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建設。充分依托現有條件和政府綜合服務場所,加快完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綜合服務設施,全面推進市、縣(區)、鄉鎮(街道)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改善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條件。打造以福建省公共就業服務網、福建就業創業微信公眾號為基礎的“互聯網+”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實現就業信息的多渠道發布和精準推送。充分利用現有設施設備,結合地區實際,建設一批區域性公共實訓基地、市級綜合型公共實訓基地和縣級地方產業特色型公共實訓基地。

整合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建設福建省就業服務大數據分析平臺,拓展“12333”公共服務平臺的服務項目,建設全省網上辦事系統,統一網上服務入口。憑借村級勞動保障服務平臺,對農村貧困家庭開展調查,完善精準就業扶貧信息數據庫。依托勞動就業用工管理信息系統,規范用人單位申報勞動就業用工信息,實現對企業用工的動態管理。

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強化專項整治,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推進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嚴厲打擊非法職業中介等行為,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建立舉報投訴案件聯動處理機制和運行平臺。完善勞動保障監察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隊伍建設,加強群體性突發事件的統一調度和應急處置。

五、基本社會保險

構建全覆蓋、?;?、多層次、可持續的社會保險制度,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本領域服務項目共7項,具體包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一)重點任務

社會保險政策制度。繼續實行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獨立于機關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推進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管理制度整合,實行醫保基金市級統籌、垂直管理。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可持續的籌資機制,深化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實施按病種收(付)費為主的復合式付費方式。探索通過完善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政策,促進建立和完善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合并實施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繼續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充分發揮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和保障生活的功能。繼續完善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推動工傷保險逐步實現省級統籌。

社會保險關系轉續。納入標準統一、全國聯網的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完善并簡化轉續流程,推行網上認證、網上辦理轉續,著力推動全國范圍內社會保險待遇異地領取、直接結算,方便參保職工、失業和退休人員流動就業、異地生活。全面開展醫療費用智能化審核監控,完善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開展跨省異地就醫結算試點,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二)保障措施

提升社保服務能力。按照國家部署,主動參與研究制定城鎮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工傷保險省級統籌相關經辦管理規程、財務管理體制,穩步推進經辦管理。強化業務、財務對賬和業務精算工作,提高基金收支預算水平,確保精算平衡。充分利用現有條件,完善縣級以上社會保障服務設施,推動改善社保經辦等服務條件。

推動信息系統建設。加快金保工程二期“五險合一”經辦信息系統和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建設,深入推進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共建共享,推動改善社會保險經辦等服務條件。通過建設社保補貼信息管理系統,加強社保補貼業務管理,規范社保補貼業務流程,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開展網上社保辦理、個人社保權益查詢、跨地區醫保結算等互聯網應用。

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以全面實施全民參保登記、“五證合一”參保登記為契機,落實《推進養老保險法定人員全覆蓋五年行動方案》,持續擴大養老保險參保覆蓋面。以全面推進建筑業企業參保為重點,繼續實施“同舟計劃”,向礦山、水利、交通、地鐵等領域延伸,不斷擴大職業人群工傷保險覆蓋面。落實全民參保登記數據庫動態管理,基本實現法定人群社會保險全覆蓋。

六、基本醫療衛生

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領域服務項目共20項,具體包括: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衛生計生監督協管、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中醫藥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隨訪管理、社區艾滋病高危行為人群干預、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基本藥物制度、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咨詢、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食品藥品安全保障。

(一)重點任務

重大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繼續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開展重大疾病和突發急性傳染病聯防聯控,加強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理。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繼續推進衛生城鎮創建活動,建設健康城鎮,大力推進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深入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養。

醫療衛生服務。制定并實施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依據常住人口規模、服務半徑等合理配置醫療衛生資源。深化基層醫改,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全面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動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健全中醫醫療服務體系,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推進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發展壯大中醫藥人才隊伍。

婦幼健康和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實施生育登記服務。加強高危孕產婦和新生兒健康管理。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推進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均等化。完善計劃生育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

食品藥品安全。貫徹實施健康中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開展食品安全放心省創建和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完善食品安全產業鏈全過程監管體系,推進一品一碼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體系建設,加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力度。食品安全切實從源頭抓起,確保進入流通的食用農產品及食品加工原料符合質量安全標準。強化企業的主體責任,鼓勵企業構建全環節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行食品藥品企業安全承諾制。完善食品藥品安全地方標準體系,依法下放風險程度較低的食品藥品行政審批事項。加大農村食品藥品安全執法檢查的力度,強化食品藥品互聯網銷售監管,深化藥品安全風險防控。

(二)保障措施

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在縣級區域,加強縣級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能力建設,實施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依托縣級醫院建設縣域醫療服務技術、協作和信息平臺,建設縣域消毒供應中心、醫學影像中心、臨床檢驗中心、病理檢查中心、心電診斷中心和遠程會診中心。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打造30分鐘基層醫療服務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達標率達到95%以上。

強化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加強衛生應急、疾病預防控制、精神衛生、采供血、衛生計生監督能力建設。實施醫療“創雙高”建設,加強3所高水平醫院、21個臨床醫學中心及60個臨床重點專科的人才隊伍建設、臨床技術提升和科研能力建設,增強醫院臨床疑難急危重癥的解決能力。支持腫瘤、心腦血管疾病、代謝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和心理精神疾病、感染性疾病、職業病、地方病等薄弱領域服務能力建設。加強易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集中收治,提高艾滋病患者收治管理的可及性,全面落實救治救助政策和藥品供應保障。健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機制。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全科醫學知識、社區護理、中醫藥健康管理、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等知識的培訓。

保障婦幼健康服務。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和綜合性醫院產科、兒科建設,合理增加產科、兒科床位;加快產科和兒科醫師、助產士及護士人才培養。力爭到2020年每千名兒童床位達到3張,全省每千名兒童兒科醫師達到0.88名。完善危重癥孕產婦監護救治網絡、新生兒救護網絡和兒童醫療救治網絡。加強生育全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開展再生育技術服務,推進兒童早期發展。

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完善覆蓋城鄉的中醫醫療服務網絡,改善中醫醫院基礎設施條件,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設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提高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支持中醫重點學科和重點專科(專?。┙ㄔO,鼓勵醫療機構開發應用中藥制劑。加強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機構建設,加強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傳承工作,積極參與國家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人才工程,實施中藥標準化行動。

加強醫療衛生人才培養。加強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力爭到2020年完成住院醫師、全科醫生培訓1.2萬人,基本實現城鄉每萬名居民全科醫生數達到2名及以上。繼續實施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和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定向培養醫學生政策,加強醫學繼續教育管理,完善城市醫療衛生人才對口支援農村制度。

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建設。建設全省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與社會共治一體化平臺,實施食品藥品安全放心工程,構建多方位社會共治機制。推進省、市、縣、鄉四級食品藥品安全技術基礎設施資源整合項目建設,提升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第三方技術服務支撐能力。推進省、市、縣三級食品藥品檢查機構建立。強化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加強監管隊伍裝備配備和業務培訓,推進各級監管機構執法裝備標準化建設。

推進全民健康信息化。依托數字福建政務云建立省級全民健康數據中心,實施區域統籌全民健康信息化平臺建設。建設和完善應急指揮、衛生監督、中醫藥、婦幼衛生、計劃生育等業務信息系統。以互聯網為手段,建設智慧醫院。依托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拓展基層衛生信息系統功能,加強縣域遠程醫療服務、雙向轉診、智能診斷系統建設。實施以結構化電子病歷系統為核心的縣級綜合醫院信息化建設,實現就診信息互聯互通。建設省級“健康福建”公眾服務平臺、家庭醫生簽約APP,為公眾提供統一的健康檔案查詢、預約掛號、檢驗檢查報告查詢、家庭醫生簽約等服務。

七、基本社會服務

建立完善基本社會服務制度,為城鄉居民提供相應的物質和服務等兜底幫扶,重點保障特定人群和困難群體的基本生存權與平等參與社會發展的權利。本領域服務項目共13項,具體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受災人員救助、法律援助、老年人福利補貼、困境兒童保障、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基本殯葬服務、優待撫恤、退役軍人安置、重點優撫對象集中供養。

(一)重點任務

社會救助。推進城鄉低保統籌發展,健全低保對象認定辦法,完善低保標準與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落實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確保農村低保標準逐步達到省定扶貧標準。完善特困人員認定條件,合理確定救助供養標準,適度提高救助供養水平,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合理界定醫療救助對象,健全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加強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疊加保險和其他救助制度的銜接。全面、高效實施臨時救助制度,完善臨時救助對象認定辦法,逐步建立起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聯動的救助網絡。加強各項救助制度的有效銜接,救助對象向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貧困”家庭適度拓展。建立救助對象需求與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機構的救助資源對接機制,實現政策救助與社會幫扶的有機結合。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法律援助范圍。

社會福利。進一步完善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統籌推進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構建“家庭、社會、政府”三位一體保障格局。加強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保護中心及基層服務網絡建設,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未成年人保障服務。提高民政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大力推進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服務。

養老服務?;窘ǔ舍槍洕щy的高齡、失能老年人的補貼制度,并探索做好與長期護理保險的銜接。依托社區各類專業化服務機構和信息網絡平臺,實現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當地養老服務機構無縫對接,為小型養老機構、社區日間照料、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老年關愛之家和鄉鎮敬老院、幸福院的老年人提供健康養老指導、基本公共醫療衛生等服務,推進醫養結合發展。

社會事務。持續推進婚姻登記機關標準化建設,完善公民婚姻信息數據庫,提高婚姻登記信息化管理水平,探索開展異地辦理婚姻登記工作。推廣結婚登記頒證和婚姻家庭輔導常態化服務。加強閩臺婚姻家庭交流服務,促進兩岸婚姻家庭和諧發展。完善兒童被收養前尋親公告程序,全面建立收養能力評估制度。完善殯葬政府規章及有關政策,修訂《福建省殯葬管理辦法》。推進基本殯葬公共服務,持續鞏固遺體火化率,推行節地生態安葬。健全完善基本殯葬服務保障制度,進一步貫徹落實免除城鄉困難群眾基本殯葬服務費政策,適度拓展保障項目。做好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健全地名管理法規標準,加強地名文化保護,開展多種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務。

優撫安置。全面落實優撫安置各項制度政策,提升對復員退伍軍人、軍休人員的優撫安置和服務保障能力。完善優撫對象優待保障機制,將優撫安置對象優先納入社區、養老、醫療衛生等服務體系。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建立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復退軍人服務機制。

(二)保障措施

推進社會救助經辦服務體系建設。充分依托現有條件和政府綜合服務場所,建立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推動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設置社會救助經辦平臺。依托社會救助經辦平臺,開展一次性定額醫療救助和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象的審核工作。全面實施跨部門、多層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加強社會救助管理信息系統與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的整合、集成,提升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

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法律援助便民窗口、法律服務大廳(站、聯系點)、“12348”法律服務熱線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服務條件。加強基層普法陣地、人民調解組織、司法鑒定機構建設,健全服務網絡。

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的老年養護院、醫養結合設施和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榮譽軍人休養院、光榮院、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服務機構等服務設施建設,增加護理型床位和設施設備。加快推進坡道、公廁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設施的無障礙改造,并在公共場所設立無障礙標識。積極開展養老護理人員免費培養培訓,提高崗前培訓率。依托社區居家養老專業化服務組織,搭建養老信息服務網絡平臺,推廣應用便攜式體檢、緊急呼叫監控等設備。

加強社會福利服務設施建設。依托現有設施資源,拓展縣級兒童福利設施功能,試點建設縣級未成年人保護設施。支持尚無精神病人福利設施的設區市建設一所精神病人福利設施,推進服務人口多、建設條件成熟的縣級精神病人福利設施建設,支持精神病人福利機構改擴建和改善醫療、安防監控等配置設備,為特殊困難精神障礙患者提供集中養護服務。

推進殯葬服務設施建設。持續推進城鄉公益性骨灰樓堂和公墓建設,實現公益性骨灰存放設施城鄉全覆蓋。加強節地生態安葬設施建設,將節地生態安葬服務納入基本殯葬公共服務體系。指導有關地方搬遷新建殯儀館建設,規范服務管理,提升殯葬公共服務水平。對已達危房標準、設施設備陳舊的殯儀館進行改造或改擴建。持續開展環保技術改造,提升殯儀館火化設備設施環保水準。

加強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全面推進建設市、縣救災物資儲備庫。按照滿足本級自然災害Ш級應急救助響應的需求,確定省、市、縣救災物資儲備品種、標準和規模。制定災害應急救助、過渡安置、災后重建、冬春救助、遇難人員家屬撫慰等自然災害救助標準,提高受災群眾救助水平。提升建設1000個自然災害避災場所示范點,創建200個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

加快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邊遠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原中央蘇區計劃、農村留守人員社會保護計劃、城鎮流動人口社會融入計劃、特殊群體社會關愛計劃,推進社會工作者專業化、職業化,力爭到2020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總規模達到4.5萬人。

八、基本住房保障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應,加快解決城鎮居民基本住房問題和農村困難群眾住房安全問題,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更好保障住有所居。本領域服務項目共3項,具體包括:公共租賃住房、城鎮棚戶區住房改造、農村危房改造。

(一)重點任務

公共租賃住房。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現應保盡保。對環衛、公交等行業的住房困難群體實施分類保障,將符合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和青年醫生、青年教師等納入保障范圍。堅持實物保障與貨幣補貼相結合,住房供應矛盾突出的熱點城市,增加公租房實物供應;結合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推進公租房貨幣化保障,引導保障對象到市場租房。支持福州、廈門等城市開展共有產權住房試點。

城鎮棚戶區住房改造。實施棚戶區改造行動計劃,編制棚戶區改造2018-2020年規劃。將棚戶區改造與生態修復、城市修補有機結合起來,重視維護城市傳統風貌特色,優先改造連片規模大、住房條件困難、安全隱患嚴重、環境較差、居民改造意愿迫切的區域,重點推進老城區城中村改造,有序推進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危舊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棚戶區改造政策覆蓋重點鎮。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加強工程質量監管。

農村危房改造。組織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切實幫助貧困農戶解決住房安全保障問題。2018年將排查的存量貧困戶危房改造任務全部納入當年改造計劃,確?;就瓿赊r村危房改造的目標任務;2019年,補缺補漏,完成存量農村危房改造任務;2020年鞏固提升,改造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以及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國家重點優撫對象和革命“五老”人員家庭。

(二)保障措施

保障必要用地需求。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中優先安排,在年度土地供應計劃中應單獨列出,做到應保盡保。依法收回的閑置土地、具備凈地出讓條件的儲備土地和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應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用地。

實施財稅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補助資金,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予以補助。對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切實落實建設、經營等環節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減免政策。嚴格落實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2%~3%的比例計提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利用金融貸款、企業投資、社會融資等多種渠道籌措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充分利用開發性、政策性貸款,支持城鎮棚戶區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棚戶區改造實施主體提供棚改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貸款。探索建立棚改融資長效機制,深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推動政府購買棚改服務。

合理確定住房價格。依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保障對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建設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調整保障性住房價格或租金水平。

九、基本公共文化體育

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和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和體育健身需求,提高全民文化素質和身體素質。本領域服務項目共10項,具體包括: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送地方戲、收聽廣播、觀看電視、觀賞電影、讀書看報、少數民族文化服務、參觀文化遺產、公共體育場館開放、全民健身服務。

(一)重點任務

公共文化。落實《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標準和我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標準,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標準化和科學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強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以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文化生活的新期待。深化改革創新,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效能,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推進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強化公共文化服務供需對接,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設施投資運營。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和合理利用,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實施公共文化數字化建設工程,推進建設一批數字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非遺展示館和VR/AR文化體驗中心、地方特色數字文化資源數據庫和非遺數據庫。

廣播影視。采用地面無線、直播衛星和有線網絡等方式,推動數字廣播電視基本實現全覆蓋、戶戶通。加快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采編播系統高清化改造,基本實現高清電視播出。加快建設全省應急廣播體系。進一步改善農村電影放映條件,推進室外轉室內試點建設。努力增加貼近基層群眾需要的服務性廣播電視欄目節目。

新聞出版。推動全民閱讀,加強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基本閱讀權益保障。扶持實體書店發展,加快推進實體書店或各類圖書代銷代購網點覆蓋全省所有超過2萬人且鄉鎮政府駐地人口超過2000人的鄉鎮。保障農家書屋圖書補充更新,改進管理,發揮更好服務作用。加強“三農”出版物出版發行。推動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雙語出版物出版發行以及數字化傳播。

群眾體育。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不斷完善全民健身活動體系,創新賽事活動的內容和方式。增強全民健康素質,城鄉居民國民體質達標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完善全民健身設施,基本建成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公共體育設施體系,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平方米。健全全民健身組織,積極推進體育類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發展,加強全民健身站點建設。

(二)保障措施

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推進省圖書館改擴建、海峽演藝中心等省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實施公共文化服務設施提檔升級改造工程,改造提升一批縣級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非遺展示館,完善省、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公共文化服務基礎設施網絡。積極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推動建立健全文化需求征詢機制、文化效能評估機制、文化單位對口幫扶機制、文化信息公告共享機制,制定公布我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指導目錄,提升供需對接水平。

加強廣播影視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廣播電視數字化覆蓋、廣播電視無線發射臺站、有線電視網絡、地方應急廣播體系、基層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制播能力、廣播電視和視聽新媒體監管平臺等建設。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繼續鞏固“一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場電影”成果。加強少數民族語言廣播影視節目譯制、制作、播出和傳輸覆蓋能力建設。

推進新聞出版服務體系建設。舉辦“書香八閩”系列活動,充分利用現有設施,統籌建設社區閱讀中心、數字農家書屋、公共數字閱讀終端等設施。合理規劃建設農村和中小城市出版物發行網點,建設城鄉閱報欄(屏),支持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貧困地區公共閱讀設施建設。實施新聞出版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盲文出版工程、兒童閱讀書報發放計劃、市民閱讀發放計劃。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服務體系建設。重點支持省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名城、非物質文化遺產等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繼續實施好18個國保、省保集中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工程。組織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五年行動計劃。全力推進“古泉州(刺桐)史跡”申遺工作。加強博物館館藏文物的展示利用和保護,讓文物“活起來”。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加快推進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客家(閩西)文化生態保護區、媽祖文化生態保護區等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

完善公共體育服務設施建設。繼續將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列入各級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推進公共體育設施共建共享和均等化。重點完善基層公共體育設施體系,加強中小型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加大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力度。完善公共體育場館開放補助政策。推動符合條件的學校、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的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

加快數字文化服務平臺建設。繼續推進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數字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建設等公共數字文化工程建設。提高公共文化大數據采集、存儲和分析處理能力,推進建設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務供需對接信息平臺和“中國(福建)公共數字文化大數據中心”。科學規劃公共數字文化資源,建設以福建文化記憶為主要內容的福建特色文化資源庫群,鼓勵各地挖掘整合中華優秀文化資源,開發特色數字文化產品。

十、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

提供適合殘疾人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務,為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融合發展創造便利化條件和友好型環境,讓殘疾人安居樂業、衣食無憂,生活得更加殷實、更加幸福、更有尊嚴,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成果。本領域服務項目共10項,具體包括: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無業重度殘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殘疾人基本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資助和保險待遇、殘疾人基本住房保障、殘疾人托養服務、殘疾人康復、殘疾人教育、殘疾人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殘疾人文化體育、無障礙環境支持。

(一)重點任務

殘疾人基本生活。全面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提高補貼標準。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及精神、智力殘疾等級為三級的成年無業殘疾人,可按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后仍有困難的重度殘疾人采取必要措施給予生活保障。對“以老養殘”“一戶多殘”等特殊困難家庭中,因撫養(扶養、贍養)人生活困難、事實無力供養的殘疾人,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有關規定的,納入救助供養范圍。2019年底前完成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務,2020年鞏固提升。

殘疾人就業創業和社保服務。為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城鄉殘疾人免費提供就業創業服務,按規定提供免費職業培訓。落實好針對就業困難殘疾人的各項就業援助和扶持政策,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進行獎勵,多渠道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提供輔助性就業等服務。落實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資助政策,完善重度殘疾人醫療報銷制度,做好重度殘疾人就醫費用結算服務。

殘疾人康復、教育、文體和無障礙服務。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為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全省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康復室,配備適宜的康復設備和專業人員。逐步提高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對殘疾人的覆蓋率。積極推進將殘疾兒童康復訓練補助、人工耳蝸植入手術等基本康復服務補貼制度推廣到7~14歲殘疾兒童。殘疾人基本型輔具補貼實現全覆蓋。積極推進殘疾兒童少年學前至高中階段15年免費教育。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推動公共文化體育場所設施免費或優惠向殘疾人開放。幫助貧困或重度殘疾人參加文化進家庭項目。加快推進公共設施無障礙建設和改造,開展無障礙社區(村)創建,加強信息無障礙建設。

(二)保障措施

完善殘疾人服務體系建設。構建完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完善以專業機構康復為骨干、社區康復為基礎、家庭康復為依托的康復模式。加強專業康復機構建設,合理界定醫療機構、康復機構和社區康復的功能定位,健全分級負責、雙向轉介的合作機制。健全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實現與兒童、老年人護理照料服務體系的銜接和資源共享。加大對殘疾人托養服務扶持力度,加強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推進福建省殘疾人托養服務指導中心建設,發揮示范指導作用。到2020年,每個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都建有一所專業化的殘疾人康復設施或殘疾人托養設施。加大公共設施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力度,加強無障礙設施日常維護和管理。

縣域殘疾人綜合服務能力提升。推動縣級殘疾人康復、托養和綜合服務設施三者有其一,實現縣級殘疾人服務設施基本覆蓋。繼續實施殘疾人組織建設“強基育人工程”,進一步擴大殘疾人組織覆蓋面。建立健全縣級殘疾人康復、托養、職業培訓、輔助器具適配、文化體育等基本公共服務平臺,輻射帶動鄉鎮(街道)、村(社區)殘疾人工作開展。充分依托鄉鎮(街道)公共服務資源,扶持建設一批鄉鎮(街道)和社區日間照料示范機構。完善縣級輔助器具服務中心建設??h級公共圖書館設立盲人閱覽室。以社區為基礎的城鄉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平臺加強對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

特殊教育基礎能力提升。實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推進特教學校標準化建設,提升特殊教育辦學水平。加強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建設,支持隨班就讀基地學校建立特殊教育資源教室,推進融合教育。完善特殊教育體系,推動特殊教育向學前和高中及以上階段延伸,積極創造條件保障完成義務教育且有意愿的殘疾學生有機會接受適宜的中等職業教育。

殘疾人服務專業人才培養。完善殘疾人服務相關職業和職種,完善殘疾人服務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員職業能力評價辦法。鼓勵公共醫療機構、科研機構、教育機構、文化機構以及職業院校等對殘疾人服務的專業支持和學科研究。加快建立殘疾人康復、特殊教育、就業服務、托(供)養服務、文化體育、維權和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專業人才隊伍,培養一批殘疾人服務領域的領軍人才、實用型專業人才和創新型團隊。

殘疾人服務信息化。加強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數據、殘疾人事業統計數據、殘疾人小康進程監測數據的綜合管理和動態更新工作。加強與中國殘聯業務數據、福建省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數據資源的交換共享,建立福建省殘疾人數據平臺。多維度發掘殘疾人數據,推動數據深度利用。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建設服務應用。推動“互聯網+助殘服務”模式的創新應用,完善殘疾人網上綜合服務平臺應用,推動實現服務線上一鍵受理、協同辦理、線下到家服務。推進智能化殘疾人證工作。鼓勵支持服務殘疾人的電子產品、移動應用軟件等開發應用。

十一、強化資源保障

以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為重點,著力擴大覆蓋范圍、補齊短板、縮小差距,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擴大基本公共服務有效供給,優化資源配置,為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供支撐。

(一)促進服務均等共享。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實施貧困地區脫貧工程,加大貧困地區公共資源支持力度。加強薄弱環節精準建設,強化基本公共服務薄弱地區的相關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引導相關資源向薄弱地區、困難人群配置。改善基層公共服務條件,推動基層綜合公共服務平臺統籌發展和共建共享。銜接我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發展農村基本公共服務。促進城鄉區域群體均等化,推動城鄉間服務均等化,實施城鄉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配置和建設標準;推進區域間服務均等化,建立健全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協調機制;加快群體間服務均等化,穩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城鎮常住人口全覆蓋。

(二)創新服務有效供給。培育多元供給主體,加快事業單位改革,理順政府與事業單位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中的關系。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完善社會基本公共服務市場準入機制。大力發展社會組織,支持其承接基層基本公共服務和政府委托事項。推動供給方式多元化,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制定政府購買重點領域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方案。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梳理一批已建、待建項目,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建設和運營。鼓勵發展志愿和慈善服務,研究制定《福建省志愿服務條例》,建立志愿者參與基本公共服務的長效保障機制,推進慈善捐贈創新。提升網絡服務信息化水平,通過大數據分析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積極擴大開放交流和合作,借鑒國際先進管理和服務經驗。

(三)提升財政保障能力。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明確保障措施和《清單》項目支出責任,確保服務項目及標準落實到位,各級財政要為提高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提供必要支持。優化轉移支付結構,逐步理順省與市縣的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推進轉移支付制度改革,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進一步加大對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重點生態保護區的轉移支付力度,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統籌安排、合理使用、規范管理各類公共服務投入資金。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人才培養培訓,實施基本公共服務專業人才培養計劃,健全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強化定崗、定向培養培訓,對參加相關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人員,按規定給予補貼。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引導人才向貧困地區、基層流動,深化公立機構人事制度改革,推動服務人員保障社會化管理,逐步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提升基層人員能力,完善基層工作人員工資待遇、職稱評定、醫療保險及養老保障等激勵政策,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等,激發基層服務活力。

(五)完善配套政策體系。加強規劃布局和用地保障,綜合服務半徑、服務人口、資源承載能力等因素,對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進行統籌布局,優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建設用地。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探索制定設施建設、設備配置、人員配備、經費投入、服務規范和流程等具體標準,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工程,健全服務規范和服務標準。強化社會信用體系支撐,加強公共服務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將公共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服務對象誠信情況記入信用記錄,實行信用信息分級動態管理。

十二、推進實施監督

按照長效可行、分工明晰、統籌有力、協調有序的要求,扎實推進計劃實施和監督評估,促進政策和項目落地。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協調和責任落實機制、考核評估體系及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統籌規劃,發揮重大項目對計劃落實的支撐作用,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促進各級公共服務資源有效整合,形成實施合力。扎實推進計劃實施,細化政策措施,促進各項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落地,實現城鄉、區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

(二)落實責任分工。設區市、縣級人民政府是基本公共服務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結合本地實際,設區市級人民政府要編制實施本地區基本公共服務行動計劃,縣級人民政府要制定辦事指南保證清單項目落實到位,鼓勵有條件的市、縣適當拓展范圍和提高標準。省級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行業發展規劃、專項建設規劃與本計劃的銜接工作,明確工作責任和進度安排,細化本領域基本公共服務管理規范和服務標準,對本領域基本公共服務發展情況進行評估。

(三)注重社會參與。各地、各部門要建立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的良性互動機制,拓展公眾參與路徑與渠道,開展基本公共服務需求分析和實施效果滿意度調查,推動實現需求表達和反饋雙向互動,及時妥善回應社會關切。加強對本計劃推進情況的研究分析,推動政府信息公開,提升基本公共服務的信息化水平,動態調整服務供給內容和方式,確保供給的有效性。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參與計劃實施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持續發展局面。

(四)強化監測評估。省發改委會同省統計局等有關部門加強對計劃實施情況的動態跟蹤監測,完善基礎信息統計收集,依據國家基本公共服務評價指標體系,適時組織開展本計劃實施情況評估,完善《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監測評估機制,重點關注供給水平、需求滿足、均等化實現程度等方面進展情況,及時發現新情況、研究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鼓勵多方參與評估和加強第三方評估,積極聽取社會各界對計劃實施的意見和建議。

(五)實行監督問責。設區市、縣級人民政府要開展本行政區域的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監測評價,把本計劃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自覺接受同級人大、政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問責機制,強化過程監督,增強基本公共服務績效考核。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和公眾評議機制,引入社會公共服務行業機構監督,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預算公開機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質量追溯制度,健全履行職責的激勵約束機制。

(六)防控風險隱患。要樹立和踐行正確的政績觀,按照“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的要求,適時梳理評估重大民生工程,對脫離實際的要及時糾偏,對存在隱患的要及時消除,對存在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問題的要堅決整改。各部門按職能開展相關領域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水平動態監測和預警分析,對服務標準盲目攀高的地方及時予以提醒糾正。各地要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將服務清單與規劃統籌、財政承受能力評估、標準規范銜接平衡,確保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健康平穩有序提升。

 

附件:

1、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務清單

2、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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