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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九促”農民增收行動實施方案

信息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更新時間:2020-09-06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難點在農村,關鍵在農民。增加農民收入,改善民生福祉,是“再上新臺階、建設新福建”的必然要求,是“三農”工作的中心任務,事關農民安居樂業、農村和諧穩定。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支持政策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87號),推動我省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總的要求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按照省第十次黨代會的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扎實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提質增效、健康養殖、林業挖潛、產業融合、就業創業、科技助力、精準幫扶、深化改革、政策保障等“九促”農民增收行動,著力挖掘經營性收入增長潛力,穩住工資性收入增長勢頭,釋放財產性收入增長紅利,拓展轉移性收入增長空間,確保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如期實現全面小康。

主要目標是:在提前實現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基礎上,確保到2020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8%以上,收入增幅高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縮小。到2018年現行國定扶貧標準貧困人口全部脫貧、2020年現行省定扶貧標準貧困人口全部脫貧。

一、提質增效促增收

(一)發展品牌農業。堅持以優化品種為基礎,以提升品質為重點,以打響品牌為目標,突出市場導向,強化品牌營銷,著力提升福建特色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和農業綜合效益。引入現代要素培育提升一批區域公用品牌,做大蔬果、茶葉、水產、筍竹等傳統優勢產業的品牌,增加農產品在福建名牌產品評選認定中的比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三品一標”認證,力爭到2020年創建100個區域公用品牌、100個福建名牌產品(農產品),“三品一標”認證產品總數繼續保持全國前列。加強“清新福建、綠色農業”宣傳,著力打造一批綜合性、區域性、具有廣泛市場影響力的知名農業企業品牌。開展“閩貨海絲行”“閩貨中華行”“閩貨網上行”活動,大力宣傳推介福建名優特農產品,打響福建20大漁業品牌,培育富硒農產品、特色水果、福建大黃魚等一批新產品品牌,努力把地方土特產和小品種做成帶動農民增收的大產業。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工商局、質監局、供銷社等

(二)發展生態農業。推行農業綠色發展方式,大力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生態保育型農業,提升農產品品質,實現農業持續發展、持續增效。實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化肥使用量零增長減量化、農藥使用量零增長減量化、農產品產地土壤污染防治等四個專項行動,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實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每年種植綠肥100萬畝、推廣應用商品有機肥100萬畝、秸稈還田100萬畝、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2000萬畝(次),提高土壤有機質含量,培肥地力。到2020年全省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有機肥養分還田率達到60%;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提高到90%以上。推進農業清潔生產,大力推廣普及節本增效、病蟲害綠色防控、智能化生產控制等技術及配套設備,增強綠色發展能力。創建一批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范區、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縣和畜牧業綠色發展示范縣,深入開展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創建活動,示范引領生態農業發展。持續開展“百姓富、生態美”福建海洋生態?漁業資源保護十大行動和“6?6八閩放魚日”常態化活動,在13個重點海灣和閩江、九龍江、汀江流域,每年選擇1個海灣和1個分段流域開展放流水生生物資源與環境本底調查,推動水生生物資源的有效恢復和可持續利用。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環保廳、供銷社、農科院等

(三)發展智慧農業。大力推進“互聯網+現代農業”,加快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與農業生產、流通、服務、管理等領域的深度融合應用,建設統一的農業農村大數據平臺,組建農業生產經營調度中心,建設一批產業集聚、生產標準、服務配套的現代農業智慧園,提升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推廣農業生產環境智能監測監控、移動終端遠程管理等物聯網應用,改造升級省級農業物聯網應用服務平臺,推進智能化生產。加強農村電商主體培訓,引導和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積極參與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支持鮮活農產品社區直配、休閑農業網上營銷、放心農資下鄉等,加快農產品電子商務平臺和跨境電商平臺建設,實現農產品經營網絡化。全面推進信息進村入戶,提升12316農業信息服務水平,實現農業信息服務便捷化。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經信委、商務廳、供銷社等

(四)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深入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1213”行動計劃,圍繞農業主導產業、特色優勢農產品等重點領域,加快制定或修訂農業生產各環節的操作規程和地方標準,建立健全覆蓋從田頭到餐桌、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農業標準體系,力爭到2020年制定或修訂50項以上生產操作規程和地方標準。推進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等領域標準化,創建一批園藝、畜禽、水產等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基地),力爭到“十三五”末規模生產基地全部實現標準化生產。加快農資、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兩大監管信息平臺推廣應用,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從產地到餐桌全程無縫對接,為農產品提質增效提供堅實保障。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糧食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

二、健康養殖促增收

(五)推動傳統畜禽產業轉型升級。立足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區位優勢等條件,引導畜禽養殖向環境承載能力強的區域發展,優化產業布局。控制生豬養殖總量,嚴把準入門檻,全面完成禁養區及可養區存欄250頭以下不達標生豬養殖場戶關閉拆除,加快推進生豬規模養殖場標準化改造,促進生豬產業轉型升級。繼續做強家禽產業,重點引導白羽肉雞、黃羽優質肉雞、設施蛋雞和水禽的規?;l展,推進家禽養殖方式轉變。全面推廣生態健康養殖模式,推進畜禽規模養殖場按標準生產,提升畜禽標準化生產水平。到2020年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標準化改造覆蓋所有品種,實現畜禽產業向高質高效綠色健康養殖轉變。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環保廳等

(六)加快發展特色畜牧業。積極培育畜牧業新增長點,推動地方品種和特色畜禽產業化發展,提高產出率和市場競爭力。扶持牛羊兔等節糧型草食畜禽養殖,建設一批標準化草食畜禽養殖基地,擴大優質牛羊兔生產,提高奶業生產水平。推進糧改飼試點,因地制宜建設一批飼草料生產基地和養種結合示范基地,帶動畜牧業增效增收。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等

(七)推廣集約化水產健康養殖。優化水產養殖結構,推廣健康生態養殖模式,支持建設一批標準化池塘、塑膠漁排、深水大網箱養殖和工廠化循環水養殖產業化示范基地,培育鰻鱺、大黃魚、對蝦、海帶、紫菜、牡蠣、鮑魚、海參、石斑魚、河鲀等10個全產業鏈產值超百億的產業,提升水產品質量和養殖效益。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海洋漁業廳等

(八)發展遠洋漁業。在鞏固傳統作業漁場的基礎上,積極參與開發新的漁場,拓展遠洋漁業發展空間,增加漁民收入。重點擴大公海遠洋漁業規模,推進中國—東盟、中國—非洲、中國—中南美洲等多邊及雙邊漁業項目合作,推動省內遠洋漁業基地建設,支持省內遠洋漁業龍頭企業赴毛里塔尼亞、印尼、緬甸、馬來西亞、幾內亞、幾內亞比紹等國家和地區建設海外綜合基地,力爭到2020年全省外派遠洋漁船750艘,建設海外綜合基地10個,遠洋漁業綜合實力繼續居全國前列。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海洋漁業廳等

三、林業挖潛促增收

(九)做強林業特色產業。開發利用林業資源優勢,發展效益高、特色明顯的筍竹、木本糧油、名特優經濟林等富民林業產業。扶持以竹山便道、竹林墾復與施肥和竹林噴(滴)灌設施為主要內容的豐產竹林基地建設,加強現有低產油茶林改造提升,適度新建豐產油茶林基地,大力推進花卉苗木標準化生產,發展新優盆花及鮮切花、蔭生觀葉植物、沙生植物、園林觀賞植物的新優品種專業化生產,至2020年全省豐產竹林基地面積達750萬畝、豐產油茶林基地達150萬畝、花卉苗木種植基地達140萬畝。每年完成造林綠化100萬畝,引導當地林農積極參與造林綠化和森林撫育,增加林農工資性收入。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林業廳等

(十)大力發展林下經濟。充分利用林下資源和空地,引入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立體開發森林資源,發展林藥、林菌、林果、林菜、林蛙、林畜、林蜂等林下種植養殖業。“十三五”期間,新增各級林下經濟示范基地160個,帶動建設林下經濟示范基地250萬畝,至2020年全省林下經濟基地面積達1000萬畝。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林業廳等

四、產業融合促增收

(十一)加快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圍繞打造茶葉、蔬菜、水果、畜禽、水產、林竹、花卉苗木等7個全產業鏈總產值超千億元的優勢特色產業,實施農產品加工提升工程,落實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和農產品深加工固定資產投資財政補助政策,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積極開發營養健康、適銷對路的方便食品、休閑食品、功能性食品。加快培育一批主食加工示范企業,鞏固提升烘焙食品、米面制品、特色小吃等主食加工產業。發揮沿海區域優勢,建立閩南、閩中、閩東三大水產加工產業集群和10個年加工產值20億以上產業集群縣。改造提升傳統竹木制品加工業,積極發展多酚類物質提取、生物能源、海洋生物醫藥等新興產業。支持企業開展農產品加工副產物循環、高值利用及廢棄物的梯次利用,提高農副產品綜合利用水平。實施“促進農產品流通工程”,完善鮮活農產品直供直銷體系,建設鮮活農產品的冷鏈系統、物流配送系統,為農民增收提供強大的平臺和物流支持。鼓勵支持農產品加工企業通過股份合作、“公司+農戶”“生產基地+加工企業+商超銷售”等多種產銷形式,與農民合作社、農民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以土地、林地為基礎的各種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財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經營者均應成為股東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形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糧食局、發改委、財政廳、經信委、商務廳、供銷社等

(十二)加快發展鄉村旅游和休閑農業。充分發揮我省獨特的綠水青山、碧海銀灘、田園風光、鄉土文化等資源優勢,推進農業、林業、漁業與旅游、教育、文化、康養等產業深度融合。以拓展農業功能、傳承農耕文化為核心,促進生態農業觀光、農業休閑等鄉村旅游產品開發,引導建設一批兼具科普教育、農業示范、農耕文化展示和休閑度假體驗功能的休閑農莊、果園花園、森林人家、水鄉漁村,提高農業綜合效益。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創辦鄉村旅游合作社,或與社會資本聯辦鄉村旅游企業,支持有條件的鄉村建設以農民合作社為主要載體、讓農民充分參與和受益,集循環農業、創意農業、農事體驗于一體的田園綜合體。到2020年建設5~8個國家級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縣,創建100個省級最美休閑鄉村,打造3~5條省級休閑農業精品線路。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旅游局、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等

五、就業創業促增收

(十三)扶持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充分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促進農民增收中的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推進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規范化建設,每年扶持150家農民合作社省級示范社、100家省級家庭農場示范場,培育一批帶動能力強的合作社聯合社,支持發展農機作業、農田灌排、統防統治、烘干倉儲等經營性服務組織。培育一批實力強、成長性好、競爭優勢明顯、示范帶動能力突出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引導龍頭企業創辦或入股合作組織,支持農民合作社入股或興辦龍頭企業,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聯合體。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糧食局、供銷社等

(十四)加強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圍繞提高農民就業創業能力,健全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規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體”培育制度,每年選送一批新型職業農民參加三年專科學歷或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加快培養現代青年農場主、林場主,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的培訓輪訓力度,探索培育農業職業經理人,培養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新農民。建立健全職業農民扶持制度,相關政策向符合條件的職業農民傾斜。引導農村青年、農民工、農村大中專畢業生和退役軍人等返鄉下鄉從事現代農業建設,帶領農民增收致富。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教育廳、團省委、省婦聯等

(十五)促進農民就地就近就業。以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對接產業轉移升級和企業用工要求,開展針對性技能培訓,進一步提高農民二三產業就業能力。加強就業指導和服務,加大就業信息咨詢和發布、勞務對接、工資權益保護等方面工作力度,促進農民順利就業。抓住當前國家增加對農業農村投入的有利時機,引導農民參加農村水利、鄉村道路管護、通訊電力、村莊整治等基礎設施和民生工程建設,各類鄉村建設、管護項目和現代農業發展項目,要優先使用本地農民工,帶動農民務工就業增加收入。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社廳、發改委、交通運輸廳、住建廳、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水利廳、電力公司等

(十六)支持農民創業創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返鄉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創客服務平臺。支持返鄉人員結合當地農業主導產業,創辦領辦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林)場以及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經營實體。全面開展大學生返鄉創業行動,深入實施福建省農村青年創業致富“領頭雁”培養計劃。推動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農業,積極探索農產品個性化定制服務、農業眾籌等新型業態。鼓勵挖掘鄉村生態休閑、民俗文化、傳統工匠技藝價值發展一鄉一業、一村一品。支持農民發展農村生活服務業,引導農民就地就近開展小投資、低門檻創業就業。建立農民創業創新輔導制度,篩選培養一批農民創業輔導師。整合落實支持農村創業創新的市場準入、財政稅收、金融服務、用地用電、創業培訓、社會保障等方面優惠政策,開設開放式服務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務。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科技廳、人社廳、發改委、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財政廳、國土廳、工商局、地稅局,團省委,婦聯等

六、科技助力促增收

(十七)加強農業新品種選育推廣。深入實施種業創新工程,推進農作物良種重大科研育種聯合攻關,加強地方畜禽品種保護與開發,努力在優質水稻、高效蔬菜、特色食用菌、畜禽、水產和林木種苗花卉等方面取得突破,力爭到2020年育成50個適宜設施化、機械化生產的高產優質多抗新品種,農作物、畜禽良種覆蓋率達98%以上,優質專用率達到85%以上。

責任單位:省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科技廳、農科院、福建農林大學等

(十八)加強農業科技推廣應用。支持農技推廣人員、科技特派員開展農業“五新”培訓、指導、咨詢和服務,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積極參與農技示范和推廣,推廣一批高產優質的新品種、節本增效的先進實用新技術、高效長效的新型肥料、安全低毒低殘留的新農藥、便捷適用的新農機具。鼓勵農業科技人員與家庭農(林)場、合作社、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技術合作,以科技成果入股等多種形式參與農業開發經營,不斷提升農業科技貢獻率和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促進農業節本增產增效。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供銷社、科技廳、農科院、福建農林大學等

七、精準幫扶促增收

(十九)強化精準施策。根據貧困人口的貧困程度和致貧原因,按照一戶一掛鉤、一戶一策、一戶一方案的要求,落實幫扶計劃。對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通過項目傾斜、信貸支持、技能培訓等措施,支持其發展特色優勢農業和農村二三產業,通過自身努力增收脫貧。對因病致貧的貧困戶,通過實行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實現脫貧。對因學致貧的貧困戶,通過免除學雜費和提供助學資助、助學貸款實現脫貧。對無法通過開發性扶貧措施脫貧的貧困人口,全部納入低保給予兜底。通過一系列精準幫扶措施,確保每個貧困戶都有1個以上增收脫貧項目,實現穩定增收脫貧。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海洋漁業廳、衛計委、教育廳、人社廳、民政廳、醫保辦,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福建保監局等

(二十)完善脫貧工作機制。落實脫貧攻堅責任機制,嚴格執行脫貧攻堅考核監督和督查巡查等制度,確保按時完成脫貧任務。探索建立資產收益扶貧機制,從省級及市、縣(區)扶貧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補助資金折股量化給村集體經濟組織,由有扶貧任務的縣(市、區)組建扶貧投資實體承接,負責投入到優質的項目,通過折股量化、固定分紅,讓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穩定的分紅收入,用于幫助貧困戶穩定脫貧。實施貧困村提升工程,安排專項資金扶持建檔立卡貧困村發展集體經濟,增強貧困村對貧困戶的幫扶能力。探索建立醫療保險精準扶貧機制,在現有醫療保障基礎上,由省市縣財政共同出資,探索建立政府主導、商業運作的醫療保險精準扶貧機制,有效解決貧困人口因病致貧返貧問題。建立穩定脫貧對象有序退出機制,制定重點縣、貧困村具體的有序退出計劃,對提前退出的重點縣和貧困村、貧困戶,原有享受的扶貧政策保持不變,延續至2020年,對率先退出的給予適當獎勵。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發改委、財政廳、衛計委,福建保監局等

(二十一)大力實施造福工程。持續推進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把造福工程搬遷安置與小城鎮發展、工業園區開發、新農村建設、災后重建有機結合、一起規劃,依托中心村、集鎮、工業園區周邊交通便利、公共服務配套水平高和就業條件好的地方,采取統規統建或統規自建的方式,引導搬遷群眾集中安置。落實搬遷安置的優惠政策,跟進就業技能培訓、項目發展支持等方面幫扶措施,確保搬得進、留得住、有生產、可就業、能增收。到2018年基本做到應搬盡搬。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財政廳、發改委、國土廳、住建廳等

八、深化改革促增收

(二十二)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穩步實施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放活土地經營權,加快發展土地流轉型、土地入股型、服務帶動型等多種形式規模經營。統籌推進晉江市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穩妥有序、由點及面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以股份或份額形式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水利廳、海洋漁業廳、國土廳、住建廳等

(二十三)盤活農村資產資源。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工商資本合作,整合集體土地等資源性資產和閑置農房等,發展民宿經濟等新型商業模式,積極探索盤活農村資產資源的方式方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因地制宜采取資源開發利用、統一提供服務、物業管理、混合經營、異地置業等多種實現形式,增強自我發展、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能力。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促進農村各類產權依法流轉。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林業廳、水利廳、海洋漁業廳、國土廳、住建廳、旅游局等

九、政策保障促增收

(二十四)加大對農業農村投入。優先保障財政對“三農”的投入,堅持把農業農村作為國家固定資產投資重點領域,確保力度不減弱。不折不扣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臺的一系列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改革政策,促進農業補貼向主產區、適度規模經營、農民收入、綠色生態轉變,保障農民合理收益。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實行以獎代補和貼息,支持建立擔保機制,鼓勵地方建立風險補償基金,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更多投向農業農村。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財政廳、發改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等

(二十五)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大規模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農村土地整治,加強農田水利、農業科技和糧食倉儲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大財政涉農資金整合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財政資金投入農業農村形成的經營性資產,鼓勵各地探索將股權量化到村到戶,作為村集體或農戶持有的股權,讓農民長期受益。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發改委、財政廳、農業廳、水利廳、林業廳、科技廳、國土廳、糧食局等

(二十六)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加快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體系,發展農村普惠金融。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利用互聯網技術,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小額存貸款、支付結算和保險等金融服務。探索財政撬動金融支農新模式,綜合運用獎勵、補貼、稅收優惠等政策工具,加大對“三農”金融服務的政策支持,重點支持發展農戶小額貸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種養業貸款、糧食市場化收購貸款、農業產業鏈貸款、大宗農產品保險、林權抵押貸款等。支持村鎮銀行規范發展,引導村鎮銀行立足縣域,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做深做細農村金融服務。建立健全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推進省級信貸擔保機構向市縣延伸。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健全農戶、農民合作社、農村小微企業等信用信息征集和評價體系。引導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開展內部信用合作。有序推進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擴大農業農村貸款抵押物范圍。持續完善農業政策性保險,進一步增加險種、提高補貼標準、擴大覆蓋面,努力降低農業生產風險,穩定農業生產預期收入。強化農村金融消費者風險教育和保護,嚴厲打擊農村非法集資和金融詐騙,維護農民群眾合法利益。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金融辦、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福建保監局、省財政廳、農業廳、林業廳等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提高對促進農民增收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按照職能分工,及時研究制定具體工作舉措,建立工作責任機制,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如期實現農民增收目標。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和省直有關部門要于每年第四季度將促進農民增收工作情況報送省農業廳和發改委,省農業廳、發改委要加強對本實施方案落實情況的跟蹤評估,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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