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綜合試點實施方案》(閩政〔2022〕6號)等文件精神,探索建立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的機制和模式,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現就試點單位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程序
1.符合《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綜合試點實施方案》規定條件、有意開展試點工作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請參照《科技成果轉化綜合試點單位工作方案編制提綱》(見附件),編制本單位試點工作方案,報請主管部門同意。
2.省科技廳會同省直相關部門對申報單位提交的試點工作方案進行聯合審議,確定試點單位名單,啟動試點工作。
二、申報時間
試點單位申報工作,從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截止。有意開展試點工作的單位,請于3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加蓋單位公章一式15份報至省科技廳成果轉化處。
聯系人:曾金埕
電話:0591-87862395
郵箱:zengjc@kjt.fujian.gov.cn
附件:《科技成果轉化綜合試點單位工作方案編制提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