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導向、激勵機制和管理自主性是良好科研經費管理依賴的“三個支柱”。國務院辦公廳近期頒布實施的《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賦予科研人員和項目管理機構以充分經費管理自主權的同時,還強調了結果導向和激勵機制的重要性,這為我國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確立了重要的方向和目標。
科研經費管理須立足結果導向
科研經費管理始于科研計劃制定,經由申報、審查到立項,隨后經歷多次經費撥付、報銷和評審,終于結項和結清余款。這個過程時間之長、環節之多、細節之繁遠超想象。當關注過程壓倒關注結果時,科研人員和項目單位往往會把工作重心置于財務程序合規上,導致“想要的最終結果”很大程度上被忽視。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國科研隊伍和科研經費投入全球排名數一數二,但產出卻不容樂觀的客觀事實。
《意見》初步確立了“以過程合規為前提、以結果績效為導向”的新型管理體制,致力把科研經費、科研人員的主要精力以及項目單位的管理重點導向結果,為科研經費管理體制注入了靈魂,其深遠意義與遠見卓識必將被日后的實踐證明。
結果導向依賴于有效的激勵機制
結果導向與激勵機制緊密相連。如果說結果導向是引導“做正確的事”,那么激勵機制則是引導“正確地做事”和“負責任地做事”,分別指向做事的方法與態度。在人類活動的各個領域,激勵機制都扮演著關鍵角色。因此,只有將結果導向與激勵機制緊密結合起來的科研經費管理體制,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成功概率。
鑒于此,《意見》在強調同權自主管理的同時,創設、改善和強化了多種形式的激勵機制,以激勵科研人員和項目單位的科研積極性。這大致分為兩類措施,第一類是加大科研人員激勵力度,具體措施包括:提高間接費用比重、擴大穩定支持科研經費提取獎勵的經費試點范圍,擴大勞務費開支范圍,合理核定績效工資總量,以及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力度。第二類是激勵措施向貢獻突出者和頂尖領銜科學家傾斜。《意見》規定項目承擔單位的間接費用使用“應向創新績效突出的團隊和個人傾斜”,分配績效工資時“要向承擔國家科研任務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員傾斜”“探索對急需緊缺、業內認可、業績突出的極少數高層級人才實行年薪制”,以及對遴選的全球頂尖領銜科學家“給予持續穩定的科研經費支持”。
激勵機制的有效性不僅取決于激勵力度,還取決于與“結果導向”掛鉤的方式與程度。激勵機制的作用,不僅體現在提高科研人員與項目單位的積極性上,還在于激勵相關各方特別是扮演關鍵角色的項目負責人和相關團隊協調一致地為提高科研成果的質量、拓展其應用前景作出實質性貢獻?!兑庖姟穭摿⒌哪承┘顧C制充分體現了結果導向的管理精髓,包括分配績效工資“要向承擔國家科研任務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員傾斜”“探索對急需緊缺、業內認可、業績突出的極少數高層人才實行年薪制”,以及“對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員和為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與其他激勵措施相比,這類直接與結果掛鉤的激勵措施更為重要。
難能可貴的是,《意見》對基礎研究創設了不同于應用研究的特定激勵機制,明確規定基礎研究類科研項目中推行經費包干制、不再編制項目預算,包括“項目負責人在承諾遵守科研倫理道德和作風學風誠信要求、經費全部用于與本項目研究工作相關支出的基礎上,自主決定項目經費使用”,以及“鼓勵有關部門和地方在從事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獨立法人科研機構開展經費包干制試點”。
實施機制和責任機制全面落實是關鍵
結果導向及其依賴的激勵機制和管理自主性,只有在《意見》規定的實施機制和責任機制得到全面落實的情況下,才能產生真正效果?!兑庖姟穼θ慷鍡l改革措施都一一規定了相應的責任主體,涉及財政部、科技部、審計署、項目管理部門、單位主管部門和項目承擔單位。在相關各方都切實擔負起實施責任的前提下,《意見》創設的“三個支柱”可望得到有效實施。
在《意見》規定的實施機制中,項目承擔單位“切實加強績效管理”“引導科研資源向優秀人才和團隊傾斜”尤其重要,特別是應確保有限的科研資源優先分配給真正的“科研能人”,最大限度地避免“占位優勢”和“頭銜優勢”及其帶來的負面后果。
此外,還應建立和實施嚴謹的學術評價標準。目前我國主要采用的西方評價標準被形式化和濫用的現象時有發生,主要體現為以論文發表的期刊等級作為主要評價標準等。“科研能人”被排擠和劣質“科研成果”輕易過關的現象也非個例。只有在這些問題一并得到解決時,《意見》的實施效果才會更充分持久地顯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