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等9部門聯合印發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正式公布。
《規劃》綜合判斷,“十四五”時期我國可再生能源將進入高質量躍升發展新階段,呈現新特征:大規模發展、高比例發展、市場化發展、高質量發展。
“《規劃》錨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緊緊圍繞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的要求,設置了4個方面的主要目標?!眹野l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其中可再生能源總量目標是,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0億噸標準煤左右;“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增量中占比超過50%。
上述有關負責同志介紹,《規劃》明確提出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加快建設黃河上游、河西走廊、黃河幾字彎、冀北、松遼、新疆、黃河下游等7大陸上新能源基地;科學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依托西南水電基地調節能力和外送通道,統籌推進川滇黔桂、藏東南兩大水風光綜合基地開發建設;優化近海海上風電布局,開展深遠海海上風電規劃,推動近海規?;_發和深遠海示范化開發,重點建設山東半島、長三角、閩南、粵東、北部灣5大海上風電基地集群。
《規劃》還提出,加強可再生能源前沿技術和核心技術裝備攻關。重點開展超大型海上風電機組研制、高海拔大功率風電機組關鍵技術研究,開展光伏發電戶外實證示范,掌握鈣鈦礦等新一代高效低成本光伏電池制備及產業化生產技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