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深化以法治方式協調科研經費支配自由與嚴格監管之間的關系,建立以信任為基調,個人自律為基礎,學術自治為重心,行政監管為保障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真正形成依法治理科研經費管理腐敗的機制。
聚焦科研經費管理
黨的十八大以來,為進一步提高科研產出效益,國家出臺了一系列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釋放科研創新活力的新規。最新公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從7方面提出25條“硬核”舉措,為科研經費“松綁”,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自主權。與此同時,國家加大了科研經費管理腐敗的懲治力度,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明確將科研管理腐敗問題作為2021年反腐工作的重點。
然而,巨額科研經費通過各種項目落入課題依托單位的財務賬目,并由課題組或科研人員自由支配,如何避免科研經費成為“唐僧肉”被爭搶和蠶食,仍是擺在我們面前的嚴峻課題,深化以法治方式協調科研經費支配自由與嚴格監管之間的關系仍是工作的重點。
科研經費管理仍是腐敗高風險領域
課題制是我國科研管理的主要方式,按公平競爭、擇優支持原則確立科學研究課題,以課題為中心、課題組為基本活動單位進行課題組織、管理和研究。課題制實施初期,過于管理粗放,加上課題經費補償不到位,課題依托單位得“靠課題吃課題”,各種管理違規也就不足為奇。
從2006年到2014年,經費管理規范雖然越來越多、越來越細,但因沒有考慮科研經費的特殊性,導致科研經費的支配自由與財政經費的嚴格監管難以兼顧。面對日益激烈的排名競爭,為了鼓勵科研人員多獲得課題,承擔主要監督職責的課題依托單位,對科研經費多采取既寬又松的管理,導致嚴格的管制制度被架空,科研人員濫用科研經費現象頻繁發生。隨著國家反腐力度的加大,課題管理部門和課題依托單位出臺了一系列科研經費管控措施,少數人腐敗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報銷難、報銷繁等問題,又打擊了多數科研人員的科研積極性。
2016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 隨著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為內容的改革和創新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方式的推進,科研經費管理腐敗治理取得了進展,科研人員創新活力得到了釋放。但腐敗治理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隨著科研投入的持續加大,科研經費管理依然是需要關注的腐敗高風險領域。
科研經費管理腐敗風險主要存在于課題申報、科研實施和成果轉化三個階段。在申報階段,主要表現為濫用課題管理權力為自己或他人非法獲得科研項目,具體表現為重復、虛假申報課題以套取科研經費,或以泄露秘密等方式幫助他人獲得科研項目,涉及貪污、行賄、受賄等罪名;在科研實施階段,主要表現為違反經費管理規定,濫用經費自主支配權,在項目轉包、采購、出差等環節,通過“虛假合同”“虛假賬目”“虛假發票”套取科研經費,主要涉及貪污、挪用公款等罪名;在成果轉化階段,主要表現為濫用經費管理、企業管理職權,在知識產權不清、轉化公司屬性或股份不明等情況下,涉嫌實施貪污、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罪名。
科研自由權和經費管理權平衡難
自由支配科研經費是科研創新的內在要求,而依法監管財政性質的科研經費則是相關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如何平衡科研自由權利和經費管理權力,協調科研人員、依托單位和行政管理部門利益,始終是治理科研經費管理腐敗的重點和難點。
第一,自由保障與監督約束存在矛盾??蒲凶杂墒强蒲袆撔碌那疤釛l件,科研人員自由支配科研經費則是科研自由的應有之義。然而,世上從來沒有絕對的自由,科研人員的經費支配自由必須符合經費管理規范,并要通過個人自律、科研共同體自治和行政管理部門監督來防止權利被濫用??蒲腥藛T與課題依托單位事實上是利益共同體,在行政放權的過程中,由于相關配套改革如經費補償、科研自治等不到位,因此課題依托單位自治意識不強、能力不足,以及科研人員風險意識缺乏和規范意識不強等問題依然存在。
第二,行政管理與科研服務沖突。課題依托單位的財務、科研等部門,既是科研行政管理部門,又是科研自治的具體落實部門。近年來,雖然各級部門三令五申強調科研服務,并開始實施財務助理等制度,但基于管理成本、管理效率考量,不僅臨時聘用財務人員變動頻繁,提供具體預算指導人手不足,而且科研共同體在倡導科研誠信,促進經費使用規范等方面作用有限。同時,在加大行政問責的大背景下,行政管理人員為了降低自身風險,也會理性地選擇“嚴格管理”。這也是上面不斷加大放權力度,而這些利好政策在有的單位卻遲遲落實不到位的原因所在。
第三,科研保障與科研激勵失衡。國家不僅保障科研人員的科研自由權,而且為國家所需的科研項目提供資金資助,同時對優秀的科研成果給予獎勵,然而在執行過程中卻面臨諸多問題。以高校教師為例,與專門從事科研的專職人員不同,作為科研主力軍的高校教師擔負著教書育人、科學研究、社會服務三重任務。而現行工資并沒有充分體現高校教師科研的勞動報酬,目前的課題提成績效分配雖然具有一定的智力補償作用,但不能真正體現按勞分配原則,更難調動絕大多數教師的科研積極性。
治理科研經費管理腐敗的法治化路徑
為解決上述問題,應深化以法治方式協調科研經費支配自由與嚴格監管之間的關系,結合政府“放管服”改革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建立以信任為基調,個人自律為基礎,學術自治為重心,行政監管為保障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真正形成依法治理科研經費管理腐敗的機制。
首先,針對科研人員自律不足、課題依托單位自治不到位問題,需進一步強化單位依法自治,個人依法自律。高校、科研院所等學術共同體依法享有高度自治,既承擔著落實上級行政部門對科研經費的管理任務,又擔負監督、服務科研人員的具體職責。落實科研經費管理中的自治,重點要解決科研人員在制定科研管理、報銷等規范性文件中的話語權,發揮他們在失信行為懲戒及科研維權方面的作用。而強化科研人員依法自律,則要重點通過完善科研法律服務、強化課題申報法治宣傳、細化課題管理風險警示等,培養他們的法治意識,提高他們的腐敗風險意識。
其次,需健全和完善科研人員科研服務機制,讓科研人員將有限的時間和精力能夠集中用于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一是健全和完善科研課題預算編制服務機制。課題經費預算是否科學、合理,不僅直接影響到科研人員申報課題的積極性和課題申報的成敗,而且是課題經費報銷,甚至是紀檢監察部門判斷是否存在科研經費使用腐敗的依據。為此,課題依托單位有必要建立專門的課題預算編制支持體系,以指導、幫助和監督申報課題的科研人員編制好課題預算。二是健全和完善課題經費報銷財務服務機制,改變以項目聘用臨時財務助理的做法,建立隸屬財務或科研部門管理的穩定的專門的財務助理隊伍,提高助理服務質量,并更好發揮財務監督作用。三是健全和完善科研成果轉化機制??紤]到我國大學、科研院所數量多,專業門類雜,科研成果正處于快速增長期,而科研成果轉化尚處于摸索階段,可以分三步健全和完善我國科研成果的轉化機制。第一步在具有典型意義的研究型大學設立科研成果轉化基地;第二步設立部屬高校和省屬高??蒲谐晒D化專門機構,以進一步整合科技成果資源,促進成果轉化;第三步則在國家層面建立科研成果轉化機構。
最后,完善科研人員科研權益保障,有必要建立以科研報酬為基礎,科研獎勵為補充的科研權益保障體系。一是明確大學教師的科研報酬,要區分專職科研崗和教學科研崗,并根據文、理、工科不同項目,按不同比例提取間接經費作為專職科研人員和教學科研人員的績效工資。二是規范優秀科研成果的獎勵。與科研獲得勞動報酬不同,科研獎勵主要是基于科研人員在科研活動中的突出表現或取得的突出成績而給予的物質和精神鼓勵。為避免不斷加碼的科研獎勵,導致科研評價結果與利益的過度掛鉤,在造成國家科研資源浪費的同時,還容易誘發科研腐敗的發生。既要完善科研成果的評價,實現科研獎勵的功能由鼓勵多出成果向多出高質量成果轉變,又要重視科研成果轉化導向,建立科研成果獎勵的統一標準,避免重復獎勵、多頭獎勵等亂象。三是立法明確成果轉化權益分配??蒲谐晒挥袑崿F轉化才能最終體現其價值,針對我國的科研成果轉化率有待進一步提高的問題, 要通過立法提高成果轉化激勵在整個科研激勵中的比重,同時通過細化規定,切實解決科研成果轉化面臨的處置難、評估難和收益落實難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