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制度是創新發展的基本保障,應立足新發展階段,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激發全社會創新創造活力,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強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舉行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強調,“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
長期以來,我國經濟增長主要依靠勞動力、資本、資源三大傳統要素投入,這種經濟發展模式已很難繼續維持下去。要努力實現經濟行穩致遠,順利實現“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主要增長動力必須做相應轉換,讓創新成為驅動發展的新引擎。知識產權制度是創新發展的基本保障,應立足新發展階段,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激發全社會創新創造活力,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具體而言,應從以下幾個方面發力:
一是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頂層設計,為科技自立自強提供戰略支撐。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知識產權制度不僅對創新成果進行產權界定,還對創新產業進行合理資源配置,營造產權交易環境,使創新活動能夠合法、有序地進入市場,充分實現經濟價值。知識產權制度在一個國家的法律體系中對于激勵和保護創新產業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從某種意義上講,創新驅動就是知識產權驅動。
進入新時代,科技創新面臨更為艱巨復雜的任務,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統籌推進科技自立自強。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有利于保護和激發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持續產出高質量科研成果提供動力。積極推動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權屬改革,擴大賦予科技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改革試點,建立健全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機制。打通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大幅提升我國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的整體質量效益。大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宣傳教育,將知識產權意識、知識產權保護貫穿科技創新的全過程,以高質量科技創新支撐服務知識產權強國建設。
二是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法治化水平,為科技創新提供制度保障。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積極吸收借鑒其他國家制度經驗,在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基礎上,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過去幾年,我國根據新形勢、新發展對知識產權領域的四部基礎性法律: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又作了進一步修改。2020年5月通過的民法典在總則部分確認了知識產權的客體,為知識產權制度的發展奠定了基礎、指明了方向。國務院機構改革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解決商標、專利分頭管理和重復執法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知識產權法庭,發揮審判機構專門化、審判人員專職化和審判工作專業化優勢,著力解決知識產權裁判尺度不統一、訴訟程序復雜等制約科技創新的體制性難題。隨著一系列創新舉措的落地實施,我國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和保護水平將再上一個新臺階。
知識產權制度基于創新而生,由于創新而變。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正在興起,科技創新進入空前密集活躍期,新技術、新產品、新商業模式不斷對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提出新挑戰。要健全大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研究知識產權各單行法律與民法典之間,以及各單行法律相互之間的協調、配套工作,增強法律之間的一致性。探索加強對商業秘密、新型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促進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標準和司法裁判標準統一,完善行政執法和司法銜接機制。加強知識產權涉外法治體系建設,完善跨境知識產權糾紛管轄規則,推進我國知識產權有關法律規定域外適用,備足知識產權領域反制法律和政策工具箱。
三是統籌推進知識產權領域國際合作與競爭,為科技創新營造良好國際環境。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球范圍內的科技創新合作及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也變得越來越復雜,西方一些發達國家將知識產權作為重要手段,試圖通過技術壁壘、實體清單等方式,加大對我國科技創新的全方位打壓,迫切需要我們統籌推進知識產權領域國際合作和競爭,做好海外知識產權布局與保護,全面提升我國科技創新實力和在知識產權國際事務中的影響力。
要深度參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框架下的全球知識產權治理,推動完善知識產權及相關國際貿易、國際投資等國際規則和標準,推動全球知識產權治理體制向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統籌推進多邊、周邊、小多邊、雙邊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構建“四邊聯動、協調推進”的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新格局。加強內外平衡保護,既依法嚴格保護在華外資企業的合法知識產權,也要防范外資企業濫用知識產權危害我國科技創新;推動外國政府加強對中國知識產權的保護,保障中國企業的合法利益。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強事關國家安全的關鍵核心技術的自主研發和保護,依法管理涉及國家安全的知識產權對外轉讓行為。在維護多邊體制主渠道的前提下,利用“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等制度,開展對話,推動沿線國家支持與理解中國的知識產權全球治理體系改革立場。加大與國際社會的交流合作,努力培育認同中國立場的機構與個人,增信釋疑,凝聚共識,為中國參與全球知識產權治理、國際科技治理提供溝通交流的渠道和有利的國際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