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福建省政府下發了《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2018年,福建省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總數約27.94萬人,福建今年將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創業,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
《通知》提出,鼓勵面向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就業。鼓勵各地積極投資開發公益性崗位,吸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加大基層特別是街道(鄉鎮)、社區(村)購買服務的力度,創造更多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等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崗位。各地要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積極落實各項扶持政策,促進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就業。
根據《通知》,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工商登記、稅費減免、創業擔保貸款等各項優惠政策,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對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的財政支持力度。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并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畢業5年內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發放一次性創業補貼。繼續遴選一批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項目和大學生創新創業優秀項目,給予創業啟動資金扶持。支持建設一批省級創業孵化基地,對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予以支持,為創業者提供場地支持、指導服務和政策扶持。
《通知》表示,鼓勵組建各類高校畢業生創業聯盟,進一步促進創業畢業生與創業資源有效對接。積極落實各項培訓扶持政策,提升初創經營者素質。發揮好現有創新創業天使基金、創業擔保貸款基金功能作用,為創業畢業生提供股權投資、融資擔保等服務。
此外,落實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引導用人單位吸納畢業年度離校未就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殘疾高校畢業生和離校1年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向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報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不超過其實際繳費2/3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圍繞國家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主動對接“十三五”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求,向電子信息制造業、石化產業和機械裝備業三大主導產業輸送畢業生。深入挖掘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創造的就業機會,在共享經濟、現代供應鏈、人力資本服務等領域拓展就業新空間。落實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的社保補貼、培訓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降稅減負等優惠政策,發揮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主渠道作用。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國際組織實習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