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是國家科技領域競爭的重要平臺,是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基礎平臺。截至今年8月,國家已正式建設了上海張江、安徽合肥、北京懷柔、大灣區4個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十四五”期間,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的工作重點將從建設轉變為運營。當前,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各類重大經濟科技活動中的知識產權風險日益增多,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在防范重大風險、推動科技創新以及支撐政府決策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由于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財政資金、公共資源投入巨大,影響較大,因此無論是政策制定、項目布局、技術研發,還是成果轉化、管理決策等,都應當開展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工作,對知識產權相關信息情報進行綜合研究,結合項目需求實施技術發展熱點和趨勢分析、知識產權保護方案科學性評估、知識產權風險判斷、知識產權商業化運用方案合理性以及相關政策和計劃項目可行性論證等。為推動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重大經濟科技活動實現知識產權全過程管理,“十四五”期間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運營發展過程中,應加強對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工作的重視。
制定和完善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制度
基于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的《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工作指南》,制定和完善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知識產權分析評議指導意見、工作指南、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確分析評議的基本原則、實施主體、評議對象、類別內容、實施流程、評議結果的運用等,具體分析評議內容應包括:知識產權權屬關系查證、知識產權法律風險分析、知識產權相關協議條款審查、知識產權穩定性評價等法律分析版塊;專利技術趨勢分析、技術可替代分析、技術成熟度調查、技術創新度評價等技術分析版塊;知識產權關聯度調查、知識產權資產審計與評估、知識產權經濟效益調查等商業分析版塊。
探索和開展知識產權分析評議試點
我國在重大項目上開展了一些知識產權分析評議的探索和實踐,但在評議工作體系和機制、評議方法選擇、評議結果質量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在具體實施階段,可以選擇某一個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開展知識產權分析評議試點,試點周期可以為1—2年。
待試點期結束后,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相關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團隊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對評議的規范性、系統性、科學性,對評議結果的質量和使用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價,若能夠達到分析評議的預期目標,對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重要領域“卡脖子”技術研發,突破產業瓶頸,有效制定知識產權糾紛處理方案,提供有價值決策參考,再向其他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推廣實施。
培育和扶持知識產權分析評議中介服務機構
知識產權分析評議中介服務機構,遵循獨立、客觀、公平、公正原則,基于知識產權情報的分析挖掘和調查研究,開展知識產權高技術服務活動,幫助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管理機構有效規避決策中的知識產權風險,實現科學決策。制定和完善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知識產權分析評議中介服務機構評定與管理辦法,設置嚴格的準入條件,通過補貼或稅收減免等方式,積極培育和扶持一批知識產權分析評議服務制度機制健全、管理科學高效、服務規范周到的機構,提升知識產權分析評議能力,更好地滿足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委托訴求,并在全國相關服務機構中起到引領和示范作用。
建設和維護知識產權專題數據庫
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在突破一批重大科學難題和前沿科技瓶頸,強化原始創新能力方面將發揮重要作用。加快攻克重要領域“卡脖子”技術,有效突破產業瓶頸,牢牢把握創新發展主動權,需要及時準確把握專利、技術、產品的發展狀況以及動態和趨勢,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需要構建知識產權大數據平臺。以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為例,聚焦能源、信息、生命、環境四大領域,可分別構建能源、信息、生命、環境知識產權專題數據庫,所收錄的知識產權數據都要經過人工檢索與篩選。知識產權數據具有較強的專業屬性,為有效提升知識產權情報搜集能力,可以依托區域內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有效整合機構和人員資源,及時更新,全面、準確搜集相關專題的知識產權數據,進而有效提供專利信息檢索、技術查新查引、專利布局導航等服務,開展關鍵領域和科技前沿知識產權動態分析,為實施高質量知識產權分析評議提供數據保障。
要站在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戰略發展的高度,去把握知識產權分析評議。高質量開展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工作,一方面,在組織機構上,成立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部門下設知識產權分析評議辦公室,對發展戰略、項目選擇、重大項目的立項、科技成果大規模轉移轉化等開展知識產權分析評議;科學全面地開展法律、技術、市場層面的情報檢索和分析;負責遴選第三方知識產權分析評議中介服務機構;通過購買服務方式,中介機構獨立開展相關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工作。另一方面,積極開展知識產權分析評議人才培養,依托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區域內豐富的教育資源,積極開展多類型、多層次知識產權人才培養,讓知識產權分析評議人才創新活力競相迸發,為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工作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