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既要立足知識產權制度體系完善守成創新,又要為推動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下的知識產權新動向、新問題做好前瞻性制度儲備,從而為高質量發展、重塑我國知識產權國際地位提供有利支撐。
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
當前,我國正在從知識產權引進大國向知識產權創造大國轉變,知識產權工作正在從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轉變。針對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保護與服務全鏈條的制度創新與完善顯得尤為重要。
在具體制度構建方面,我們既要立足知識產權制度體系完善守成創新,又要為推動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下的知識產權新動向、新問題做好前瞻性制度儲備,從而為高質量發展、重塑我國知識產權國際地位提供有力支撐。
繼續強化知識產權戰略引領作用
知識產權戰略是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的重要指導和引領。2008年,我國出臺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這是我國首個知識產權戰略綱要。該綱要實施十幾年來,我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迅速,彰顯了戰略引領力量。面對當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應當以全球視野、合作和引領意識,強化我國知識產權戰略,更加充分地發揮知識產權戰略的宏觀指導作用。
一是樹立知識產權強國意識和全球治理思維,積極參與國際知識產權規則制定,構建共商共建共享新格局。當前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呈現出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南北對弈”的局面,我國作為創新型國家,在諸多前沿領域有知識產權保護的需求,但是作為發展中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又必須與本國經濟相適應。在實現國家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的過程中,我們不僅要聚焦于國內問題,更應當有國際視野,以“人類命運共同體”為理念,積極參與國際知識產權規則的制定,使其朝著更為公平合理的趨勢發展,避免長期由歐美發達國家主導的局面,形成國際社會創新發展與知識產權保護共商共建共享新格局。
二是強化對域外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調整的針對性研究,關注域外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獨特性。在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浪潮下,部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為再一次搶占科技制高點,都紛紛出臺了相應的知識產權戰略。如日本頒布了2025年至2030年的《知識產權戰略愿景》,美國發布了《國家網絡戰略》,印度發布了《國家知識產權政策》等,我國應當加強對域外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變動與調整動態的系統研究,探討規律,掌握其側重點,以便于我國相關產業發展采取針對性應對方案。
三是區別對待,有效施策,繪制我國知識產權強國戰略具體路線圖。知識產權強國一般要求該國知識產權綜合實力強大,知識產權各項制度優越,知識產權環境良好,知識產權國際影響力大,知識產權對國家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的貢獻度高等。為實現這一目標,應當依據我國未來總體規劃和目標,根據知識產權強國的基本要求,對關鍵領域和一般領域分別研究,有效施策,從戰略高度繪制我國“十四五”和2035年之前強國知識產權戰略的具體路線圖。
四是重視我國知識產權國際化人才培養戰略引領。擁有國際化視野,精通知識產權國際規則和多國語言,掌握知識產權專業知識的人才是國家參與知識產權國際治理,維護國家利益,邁向知識產權強國的決定性條件。應當通過專項計劃,有針對性地培養造就一批具有全球視野和國際專業水平的知識產權專門高端人才和國際高水準的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專業團隊。
打破知識產權創造“多而不優”困局
知識產權創造是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的前提和基礎。較之其他發達國家,知識產權創造“多而不優”是我國當前面臨的現實問題,在一些領域的核心技術方面,我國依舊受制于人。因此,提升科技創新成果質量是提升我國知識產權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的前提和基礎。
一是瞄準前沿科技,促進科技成果創造。前沿科技通常直接影響著國際社會未來一段時間的經濟發展與全球安全,誰擁有前沿科技領域的優質知識產權,誰就很大程度上擁有了該領域的話語權。當前我國應當聚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電路、生命健康、腦科學、生物育種、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領域,實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并通過多措并舉促進這些高科技領域知識產權成果的創造與產出。
二是完善職務發明制度,最大程度激發創造的積極性。人是科技創新最為關鍵的因素,知識產權說到底還是需要人來創造,激發了科技人員的創造積極性,企業的科技創新能力自然也將得到提升。專利法律制度對職務發明的權屬分配是影響科技人員創造積極性的一個核心因素。我國在完善職務發明制度方面應當以企業與科技人員之間的意思自治為原則,即使特定情形下,職務發明成果的權屬歸于企業,也應當給予發明人以股權、期權、分紅等多種形式的經濟利益,從制度層面激勵科技人員的創造性。
三是關注中醫藥、地理標志等傳統知識與新技術融合,促進智慧成果產出。我國擁有5000年燦爛的文明歷史,然而,中醫藥、詩歌文學、地理標志等中華民族的優秀智慧成果卻大多處于公有領域,無法得到知識產權的充分保護。因此,如何促進傳統知識的現代演繹,實現傳統知識與當代科技的結合,使傳統知識符合知識產權客體要件,并通過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加以保護,這既是文化自信的體現,也是“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的現實需求。
只有運用才能實現知識產權價值
知識產權運用是知識產權制度的核心驅動力。當前我國經濟增長正由主要依靠要素規模擴張逐步轉向更多依靠全要素生產率提升和技術進步帶動。知識產權制度的核心在于成果實施運用,只有運用才能實現知識產權的價值,最大程度地促進經濟發展、國內國際經濟雙循環發展。為此,應從以下幾個方面發力:
一是構建全國統一的知識產權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信息不暢通是影響知識產權成果轉化和運用程度低的一個重要原因。我國當前知識產權基礎信息資源開放還不是很充分,專利、商標、著作權等信息化平臺間的信息資源還尚未共享,個別數據甚至僅局限于本部門、本機關的使用。因此構建全國統一的知識產權信息化平臺,一方面要為創新主體開展科技成果創造提供數據資源,避免在已有技術上重復進行投入;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向社會推介具有生產應用價值和前景的知識產權成果,真正實現前沿科技成果的有效轉化。
二是促進知識產權市場向更成熟的方面發展。我國民法典宣示“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并就知識產權運用與轉移技術類合同等作出了相關規定,奠定了知識產權保護的民法基礎,對促進和完善知識產權市場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在此背景下,建議就知識產權市場構建更科學的中介服務、貿易平臺、交易規則等,不斷完善知識產權流轉制度。同時,也應當從多方面積極服務于知識產權成果的國際轉化,為更好地拓展知識產權國際化提供中國方案和理論支撐。
三是規范和完善知識產權登記、鑒定、評估、認證、咨詢、檢索等工作。為確保知識產權運用中權利的穩定性和有效性,建議從信息透明和便捷使用角度完善現行知識產權登記制度,從真實性和權威性角度規范知識產權鑒定、評估和認證制度,從便民利企角度推進知識產權咨詢、檢索等工作的網上辦理制度。以此營造良好創新環境,加速知識產權轉化與運用。
完善保護制度提升保護效能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是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的基本保障和關鍵所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我國經濟競爭力的主要法律手段。構建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的格局,需要立法、司法、執法協同努力。
一是加快立法修法進程,適應科學技術新發展。知識產權制度與科學技術發展具有高度關聯性,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知識產權制度也需要進行一系列的創新和變革。目前,我國在該領域的修法進程有待提速,如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以及數據安全、數據權屬、數據交易法律問題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亟待立法回應。同時,針對互聯網發展帶來的具有全球化和世界前沿性的知識產權問題,亦應加快相應的立法修法進程。
二是構建信息化執法平臺,強化跨區域行政執法。網絡空間突破了傳統地域范圍的限制,數字技術的發展使得侵權更加隱蔽與低成本化,因此在司法管轄、取證等方面產生諸多程序性問題。網絡環境下的知識產權侵權呈現出群體性、跨區域性、甚至跨境的特點。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可以探索構建全國統一的信息化執法平臺,針對跨區域行政執法,制定整體的跨區域行政協同執法流程,形成權利人和執法人員雙方均可預期的執法模式。
三是繼續完善知識產權司法體系,推進知識產權“三審合一”審判模式。2014年起,我國開始探索知識產權法院體系的建設,先后設立了知識產權專門法院和多個知識產權法庭。知識產權審判體系的專門化、專業化已經成為國際趨勢,我國也應當根據社會經濟的發展,進一步推進知識產權行政、民事、刑事“三合一”的審判模式,健全知識產權審判體制機制,為創新型國家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