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省科技廳與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簽訂“科技貸”合作協議。此前省科技廳、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已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簽訂了“科技貸”合作協議。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創新驅動發展七條措施的通知》,為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助其快速成長,省科技廳牽頭制定了《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貸款方案(試行)》。2019—2021年,省財政每年出資2億元設立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貸款專項補償資金,按約定專項補償金10~15倍比例進行信貸投放。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動作、風險共擔”原則,為全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貸款提供風險補償和增信支持。重點支持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石墨烯、新能源和生物醫藥等行業企業,力爭更好地發揮地方政府在風險補償、信息共享、打擊逃廢債等方面的作用,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決定性作用,不干涉金融機構和企業的自主經營權。同時,設定合理的政金企風險共擔機制,建立風險預警機制(設置5%的風險警戒線)、努力提高金融機構的積極性和業務發展的可持續性。
通過“銀政?!薄般y(保)政”兩種模式,分別提供期限一年以內單筆各不超過500萬元、2000萬元的流動性融資支持。在“銀政?!蹦J较?,專項補償資金按每筆貸款保險費的25%給予企業融資保費補助,并對保險公司所承擔的70%風險責任達到約定上限后的不足部分給予補償;在“銀(保)政”模式下,專項補償資金與金融機構各按50%比例共同承擔貸款本金風險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