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衍應對,表面整改問題突出。”督察組分析認為,部分地方政府沒有正確認識、處理好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的辯證關系,致使相關部門對企業只檢查、不處罰,不斷放松監管要求。
江西省寧都縣青塘鎮赤水村,遠遠望去一片郁郁蔥蔥。坐車經過十幾分鐘陡峭的山路,在半山腰和接近山頂的地方,原本青翠的林地中突然出現兩塊大面積的“禿斑”。總共100余畝、超過10個足球場的空地上,堆滿了深灰色的尾礦砂。運輸過程中揚散的尾礦砂,隨雨水流淌到各處,道路被尾礦砂所覆蓋,和周圍的一片綠色格格不入。
江西省是我國主要的有色、稀有、稀土礦產基地,其中,有色金屬產業是江西第一大支柱產業,產業規模居全國第一。豐富的礦產資源給地方經濟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但近年來江西部分縣市在礦山開采中違法行為亂象叢生,群眾關于礦山附近區域環境污染的舉報不斷。在第二輪第三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科技日報記者跟隨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前往江西省,調查這個有色金屬產業大省的生態之困。
尾礦砂隨意侵占林地耕地
原來能直接喝的溪水,如今洗手都不行了
文章開頭提及的山林間隨意堆放的尾礦砂來自江西朝盛礦業有限公司。這是一家集采選冶為一體的民營化工企業,下轄礦山、硫精礦選廠、硫酸廠等。
最高處的尾砂堆場,距離山頂大概還有100米,記者跟隨督察組繼續往山上爬。來到山頂記者發現,在已被推平的空地上,有一個沒有任何標示的簡陋大棚。大棚下是砌成四格的水泥池,每個格子里都存著黃色的污水,池子邊是銹跡斑斑的輸送帶,把尾砂、礦石等從山坡輸送上來。經過督察人員查看,發現這是一個打著“資源綜合利用”旗號,實則沒有任何環保設施的“散亂污”項目。今年1月還在生產。
違規堆放尾砂,會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督察組翻閱大量材料并在現場仔細查看后發現,朝盛礦業在尾礦庫尚未建成的情況下,從2011年開始違規開采硫鐵礦,從未開展過礦山生態修復工作,還持續違法侵占了107畝林地、9畝耕地用于露天堆放尾礦砂。接近山頂的堆場,通過原有的山澗河溪,尾礦廢水直接排入半山腰簡陋的水泥池中,流經的澗溪底部呈現非常明顯的黃色印跡。
4月21日,在該礦渣處理池現場核實情況時,記者碰上幾位赤水村村民。得知督察組正在調查環境問題,一位大姐訴起了苦:“我們家附近的小溪,原先水很清能直接喝。現在都發黃了,連洗手都不行。小溪里的水也越來越少,從去年冬天開始有的地方都干了?!睘榇?,朝盛礦業給赤水村每位村民一年80元的補償款?!?0元能做什么?我們那么干凈的溪水都沒了?!贝蠼阏f著話望向小溪的方向。
對朝盛礦業的環境問題,群眾已多次舉報。記者在江西省政府網站“第二十三批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中看到這樣的舉報內容:“青塘鎮赤水村新塘組和飯塘組山場非法采礦,每天十多輛大貨車裝運礦產資源,而且挖機、鏟車日夜在加班生產,導致新塘組和上屋組的上百畝農田無法種植,粉塵污染非常嚴重”。
早在2020年8月,相關部門就對朝盛礦業下發了《關于限期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義務的通知書》,但從本次督察情況來看,收效甚微。
尾礦砂侵占林地、耕地隨意堆放,造成山林破壞、環境污染的案例并不鮮見。記者跟隨督察組發現,江西全南縣龍源壩福興金屬礦也一直沒有建設尾礦庫,共侵占了13.7畝林地和7.24畝耕地,長年用來違規堆存尾砂、廢石。
江西省在2019年度礦山開發整治專項行動中指出該企業存在“未依法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義務”等問題,而企業所謂開展的礦山修復工作,就是直接在尾礦砂上植樹“復綠”,所栽種的樹苗基本都已經死亡。但即使如此,全南縣依然上報,稱其已經完成了礦山生態修復。
“偽裝修”代替真修復
開展生態修復的老礦山,僅占六分之一
就像一位督察人員形容的,開采后的露天礦山不修復就像大地上的“瘡口”,“必須包扎好才能長出新皮膚”。礦山生態修復是國土空間修復的重要內容,也是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直接體現。但記者跟隨督察組卻在江西看到不少生態修復難落實的情況,甚至出現以“偽裝修”代替真修復的現象。
在本次督察中,督察組接到群眾舉報:位于新余市渝水區下村鎮下住村委羊禾坪后面的新余慶發采石廠、新余市鈦申采石廠破壞生態環境。而且這兩個采石場只開采不修復,用綠色的網蓋住開采面“偽裝修”。
督察組趕到現場,發現慶發礦業今年3月底已停工停產,生產設備已拆除,但針對該礦存在的越界開采的違法行為,新余自然資源局渝水分局下達處罰文書,罰款116189元。鈦申采石廠并沒有開展生態修復,開采區仍存有大量物料堆放,物料采用了防塵綠網覆蓋。
據自然資源部和生態環境部2019年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意見的函》要求,各地應依法開展露天礦山綜合整治,按照“誰開采、誰治理,邊開采、邊治理”原則,加強露天礦山生態修復。2018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指出,江西省個別地方石材礦山未開展水土保持治理和生態修復工作。隨后,江西省自然資源廳組織開展礦山開發整治專項行動,排查發現,新余62座露天礦山開采中存在各類違法違規問題共計111個。
根據《江西省礦山開發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力爭200家老礦山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但據督察組調閱資料和現場核查發現,近年來,新余關閉礦山55座,開展生態修復的只有9座,僅占六分之一。
目前,新余市共有12家礦山通過了綠色礦山驗收。然而督察組隨機抽查兩家,現場景象觸目驚心,“綠色礦山”并不綠色。其中,鎖匙坑采石廠違法違規,擅自新增石料加工生產線,道路碎石拋撒、積塵較厚,揚塵自動監測設備損壞并長期停用,物料堆場無“三防”措施。但該采石廠在綠色礦山驗收考核中卻得到“滿分”。江西俊宜礦業有限公司石灰粉運輸皮帶未封閉,物料裝卸車間粉塵無組織排放,車間四壁和頂棚堆積厚厚塵垢……
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依然在用
有毒廢物隨意堆放,排污超標數千倍
推開大余明發礦業有限公司“危險廢物貯存場所”的大門,里面積水嚴重,部分危險廢物還泡在水中。倉庫外墻的指示牌上顯示:這里存儲的是“鼓風爐除塵收集的煙塵”,主要有毒成分是一氧化鉛。
督察人員質問:泡在水中,各種危險廢物就混在一起,將來怎么轉運?
明發礦業有關人員回答:昨天下了雨,來不及處理,這是為了應急。
“為什么不把水排入應急池,反而排到危險廢物貯存場所?”督察人員的問話顯得有些焦急,“如果不讓你們打開庫門,就這樣隱瞞過去嗎?”
這種焦急是有原因的。
明發礦業是一家鉛冶煉企業,利用外購的危險廢物原料生產粗鉍鉛合金等,這意味著原料和廢渣中都會出現危險廢物。危險廢物具有危險性、有毒性以及傳染性等特點,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危險廢物中的有毒物質將通過地表徑流、自然降水滲入到地表水或聚集在地下水中,對自然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威脅到人們的身體健康。
記者在明發礦業“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旁邊的一個大棚里,也看到堆放著大量危險廢物。這個大棚四面并沒有封閉,僅在頂部有一層塑料棚,塑料棚上還有很多破洞,一旦下雨,將對環境產生難以估量的影響。
早在2019年,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就向大余縣通報了明發礦業存在突出環境問題。指出其危險廢物原料、新產生的危險廢物隨意堆放在不同車間,危險廢物貯存場所、生產車間漏雨積水嚴重,未做防腐防滲處理,無滲濾液收集系統,此外,還有大量鼓風爐渣、脫硫渣露天堆放等問題,要求停產整治。
但是大余縣在明發礦業還沒有完成環境問題整改的情況下,批準其恢復生產。據大余縣提供的資料,從2019年以來,明發礦業非法處置的危險廢物多達7000余噸?,F場檢查發現,企業還有6000余噸危險廢物隨意堆放于廠區內,地面污水橫流,大量灰渣隨雨水外排到環境中……
再生鉛鋅冶煉、銅冶煉等有色金屬冶煉是我國危險廢物重點產生行業,也是本次督察的重點。
無獨有偶,在江西永豐縣循環經濟產業園內,作為有色金屬再生冶煉企業,江西龍天勇有色金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天勇)先后違法建設了11臺國家明令淘汰的燃煤反射爐,用于再生銀、鉛等有色金屬生產,煙氣無組織排放嚴重。自2008年以來,企業將25000余噸高爐渣、水淬渣和含鉛煙塵等危險廢物隨意堆存在生產車間和物料倉庫,大量灰渣被沖刷進入雨水管網,外排到環境中。
對龍天勇廠區內雨水溝采樣監測發現,水中鎘濃度59毫克/升、鉛濃度41.7毫克/升,分別超過《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直接排放標準的5899倍、207.5倍。暗查還發現,循環經濟產業園的雨水排口周邊土壤鉛含量1800毫克/千克,超過《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風險管制值1.6倍。
上交罰款后,即可不聞不問
“以罰代管”敷衍應對,表面整改問題叢生
地方政府“以罰代管”是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多次通報的問題,本次督察發現,全南縣林業和自然資源部門就出現“以罰代管”的情況。
針對全南縣龍源壩福興金屬礦侵占林地、耕地,長年違規堆存尾砂廢石的問題。2020年8月17日,當地林業局對其非法征用林地行為,處以182600元罰款;當地自然資源局對其非法侵占耕地處以62746元的罰款。
24萬余元的罰款上交后,全南縣林業和自然資源部門就對其違法行為不聞不問。這導致企業肆意排污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督察中記者發現,正是部分縣市政府部門的不作為和縱容,讓一些企業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的行為變本加厲。地方政府部門為什么會這樣做?“擔心企業受行政處罰而不能享受退稅政策,影響當地營商環境”是根本原因。
以本次督察發現的“永豐縣循環經濟產業園污染嚴重”案例來說,2018年江西省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時,群眾就曾多次舉報永豐縣龍天勇長期非法排污、環境污染嚴重等問題。永豐縣工信和生態環境部門也多次對企業開展現場檢查,但從未處罰。
針對群眾舉報,永豐縣上報的整改材料稱,龍天勇已經進行了天然氣改造。但督察組在現場檢查時發現,龍天勇雖然安裝了供氣設施,但從未使用天然氣生產,日常生產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燃煤反射爐。
“敷衍應對,表面整改問題突出?!倍讲旖M分析認為,永豐縣委、縣政府沒有正確認識、處理好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的辯證關系,致使相關部門對企業只檢查、不處罰,不斷放松監管要求。甚至在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要求上報排查結果時,永豐生態環境局還隱瞞園區企業廢水存在超標排放問題,虛報企業無環境違法行為。
根據生態環境部5月14日發布的《第二輪第三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面完成督察進駐工作》一文,在江西,督察組受理群眾舉報3862件、已辦結1301件,責令整改3468家、立案處罰412家、約談黨政領導干部2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