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賃標的內容
1.1.租賃標的: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高新大道72號雙創高新產業孵化基地(海創中心)西座4-12層(以下簡稱“租賃標的”),合計9層,租賃標的為毛坯狀態,各樓層面積詳見如下基本情況表:
備注:(1)分攤面積1為(西座門廳、屋面層、機房屋面層)的公共分攤面積。(2)分攤面積2為(消控中心、網絡機房、有線電視、變配電房、發電機房)的公共分攤面積。(3)租賃標的已辦理不動產權證,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自建房;土地使用終止日期為:2069年8月28日。
1.2.掛牌價:29元。掛牌價為第一年每平方米月租金底價。
1.3.租賃期限:5年。
1.4.免租金裝修期:免租金裝修期視租賃范圍而定,具體為:租1或2層免租期為1個月,租3或4層免租期為2個月,租5層以上(最多9層)免租期為3個月
1.5.履約保證金(押金):3個月的首年月租金。
1.6.租賃用途:可作研發、中試、辦公等,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承租方須遵守國家和屬地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之規定。
1.7.租金遞增方式: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基礎上逐年遞增5%。
1.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月收取一次,先付后用,每月25日前支付下月應付租金。
1.9.風險提示:
1.9.1.租賃標的為福建省六一八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名下資產,產權明晰。租賃標的以現狀出租,競租人應查勘現場,并自行承擔查勘過程的一切費用,全部承擔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誤解現場實際狀況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若競租人繳納保證金并報名成功,即視為該競租人對標的的現狀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
1.9.2.承租方若需使用租賃標的外墻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并征得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布設與其經營相關的企業廣告。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的企業廣告按出租方規劃設計進行調整。因經營需要,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標的的外墻廣告位使用權。
1.9.3.租賃標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費用,即承租方須自行負責物業管理費、水、電、衛生、公攤費等日常管理、經營管理的一切相關費用。
1.9.4.租賃標的為首租,且為毛坯狀態。
1.9.5.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場發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
二、競租人(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2.1.合法有效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新技術型、科技型、創新型企業,且符合福建省“十四五”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規劃的相關產業領域企業(閩政辦〔2021〕60號)。
2.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租人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租人相關的結果】。
2.3.報名截止日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https://www.gsxt.gov.cn)中查詢競租人暫無行政處罰信息、暫無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暫無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信息、暫無市場主體歇業公告信息。
2.4.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5.本項目接受聯合體競租(聯合體各方均須具備上述所有資格條件)。
若競租人(承租方)提供的材料不實,或發現競租人(承租方)在經營過程中不符合上述競租人(承租方)資格條件的,則出租方有權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資格,有權單方面解除本項目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方已繳的競價保證金、租金、履約保證金等款項不予退還。
三、競租人(承租方)須接受的主要租賃條件
3.1.雙創高新產業孵化基地(海創中心)整棟房產為一本不動產權證,每層無獨立不動產權證,單層建筑面積含實際使用面積、電房、衛生間、電梯等。
3.2.承租方應依法誠信經營,要求由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有關所需政府批準的有關手續。
3.3.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定的,由承租方承擔。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公攤費用等各項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3.4.承租方對租賃房產進行裝飾裝修的,發生的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不得改變或破壞房屋設計結構,不得違反消防要求。若在租期未滿3年,因出租方建設發展等單方面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房產的,則承租方有權申請對形成附合部分的裝修殘值進行評估,由出租方賠償承租方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裝修改造補償金額不得超出合同中約定的剩余租期內租金金額),除此之外,不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或租賃期間屆滿,承租方應退還租賃房產,出租方對承租方投入的裝飾裝修均不予補償。
3.5.對租賃標的的裝修事宜,應按《雙創高新產業孵化基地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房屋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執行。
3.6.租賃期限屆滿,承租方必須按《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將租賃標的如期交還。承租方逾期未歸還,須承擔違約責任且出租方有權強制清場。
3.7.若遇政府、上級監管部門政策決定征收或停租租賃標的或其他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金按實結算,多還少補。
3.8.不得改變房屋原設計用途,不得擅自以分割、群租、轉租或其他形式交給第三方使用,一經發現,出租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并收回租賃房產。
3.9.租賃期限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標的房屋之日起算,具體承租起止日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該租賃標的期滿,承租方應如期交還。
3.10.承租方須無條件全部簽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賃條件和本項目《房屋租賃合同》,按時足額繳納租金;并自行繳納水、電、物業費、公攤費等各項費用,自行承擔拖欠費用造成的一切后果。
3.11.《房屋租賃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解除,承租方都必須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五日內無條件搬離,否則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的履約保證金,承租方還應賠償出租方的相應損失。若承租方未在5日內完成搬離和移交手續,視為承租方自愿放棄所有權益,承租方把所遺留的設備、物品、裝修、文件等全權交由出租方處置,放棄向出租方主張任何權益。
3.12.其他交易條件以本項目競價文件及其附件《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3.13.承租方須無條件全部簽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賃條件和本項目《房屋租賃合同》。
四、競價方式:“單層整租、多層優先”密封報價,具體規則如下:
4.1.競租人在密封報價書中填寫承租的層數和報價(每平方米承租價格);
4.2.承租層數多者優先,優先確定為候選承租方;
4.3.承租層數一致的,價格優先,報價價格高者確定為候選承租方;承租層數一致,報價價格也一致的,競價保證金先到達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者優先確定為候選承租方,競價保證金后到者次之;
4.4.從高層到低層(12層到4層)按照上述確定的候選承租方順序逐層安排承租方承租的樓層,若剩余的樓層不足以匹配候選承租方報價書中填寫的層數,則該候選承租方可以選擇免責退出,由下一個候選承租方遞補。剩余樓層與報價書中填寫層數一致的候選承租方,在產生剩余樓層承租方之前不得退出,否則不予返還其交納的競價保證金。
五、競租人報名
5.1.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1月29日17時
5.2.競租人資格: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只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手續,并通過資格審核的競租人才具備競租資格。
5.3.交納競價保證金
5.3.1.競價保證金金額:12萬元/層,競租人報名競租多層標的的,需針對所報標的交納足額競價保證金。
5.3.2.競價保證金指定銀行賬戶:競租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以電子匯款的方式將競價保證金匯達以下指定的銀行帳戶【開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部,開戶賬號: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競價保證金交款憑證上資金用途應當標明“MCJJZ2024003-1保證金”。
5.4.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意向方須在公告期限內向我中心領取《競價文件》,并按《競價文件》的規定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5.5.領取競價文件
5.5.1.單位經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領取本項目競價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將上述相關證照、聯系方式及需要領取競價文件的項目名稱發送到以下郵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領取競價文件。意向方發送郵件前、后須按下列聯系方式與我中心經辦人員取得聯系。意向方發送郵件即視為意向方認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郵件地址及郵件中的聯系方式發(寄)送本項目有關的各類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29日。
七、聯系方式
電話:0591-87270835、87838902;監督電話: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