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主要內容
第二十屆中國·海峽創新項目成果交易(以下簡稱“海創會”)擬于2022年6月在福州海峽國際會展中心舉辦。本次項目服務采購最終數量將以實際用餐人數為準。
二、服務內容及服務要求
1、本次征集范圍為第二十屆海創會期間餐飲區供餐合作單位,主要內容為:
(1)展會現場餐飲服務工作,共選擇兩家供餐合作單位,分別在福州海峽會展中心東、西綜合樓設立餐飲區(具體抽簽分配),為參展參會人員提供用餐服務。
2、本項目未經采購人允許,不得轉包和分包。
三、響應材料
1、供應商應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或為其合法分支機構,并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2、供應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的報價人必須提供法人授權書原件授權書原件,并提供被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身份證原件核對);
3、供應商應提供企業信息資料,包括:基本信息、投資人信息、主要人員信息、分支機構信息等。企業信息資料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查詢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4、供應商須在報價文件中對自身及法定代表人在本項目報價截止之日的前3年內無行賄犯罪作出聲明;
5、供應商須具有大型展會/會議供餐經驗,并提供佐證材料。
6、供應商須做好餐飲區規劃方案,并提供規劃圖和承接餐飲區報價、盒餐報價。
四、服務要求
1、供應商應根據本項目的實際需求提供技術響應方案和人員配備方案,在工作內容和工作量不變的情況下,采購人不再支付因供應商方案不完整而發生的任何費用。
2、供應商應配備所需的管理人員及服務人員,并明確所配人員結構構成、人員數量。
3、成交供應商的服務人員的工傷風險,由成交供應商自行承擔。
4、因意外事故或安全問題引發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成交供應商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供應商應根據本項目的實際需求提供項目組織實施計劃、項目組織機構(包括:機構設置、主要人員構成、職責)、項目階段劃分及實施進度安排、項目質量保證措施、應急解決方案。
6、供應商應作好項目實施記錄、相關資料的整理、編制等工作。
7、成交供應商應嚴格依據響應文件所做承諾履行職責,如有違約,采購人有權根據協議、合同采取措施保證本次服務的順利進行,并相應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8、涉及與有關行業部門的事宜均由供應商處理。
9、本服務項目的移交、接管均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實施。
10、成交供應商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成交項目的服務工作,不得將項目委托(轉包)給他人。
11、磋商文件中所述的技術服務要求,應視為保證項目運行所需的最低要求。
12、供應商需要具有從事相關工作服務的從業經驗。
13、供應商應明確磋商響應服務方案和采購要求存在正負偏離情況,有任何偏差都必須加以說明。
五、報價要求
1、本次采購為整體采購,供應商必須對項目的所有內容進行報價響應,不得拆分報價。報價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應分單價、小計和總價。
2、因本項目接待數量暫無法確定,供應商需對服務單價進行報價,服務單價報價為本項目評審價。
3、本項目最終結算價=成交單價×最終確定數量。
4、本項目報價為供應商根據本項目的服務內容自行核算所需的有費用,包括:員工工資、社會保險、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加班費、小組工作經費、活動經費、宣傳經費、行政辦公費、相關設備購置及維修費、稅收以及由項目開展而產生的一切所需費用(含住宿費、餐費、交通費以及其他不可預見費)。
六、付款方式
采購人在收到發票且確認無誤后,按財政相關部門要求的財務審批流程將相應費用款項轉帳給成交供應商。具體與采購人另行合同約定。
七、風險承擔與責任認定機制
1、成交供應商應與采購人緊密配合,準確把握需求并快速響應采購人需求,配合采購人的監督管理、積極改進完善。如與需求不符,成交供應商應按采購人要求期限內整改。
2、成交供應商的服務人員的工傷風險,由成交供應商自行承擔, 成交供應商的助老服務人員需要配置意外險。
3、成交供應商配備的現場工作人員應專業、健康,無違法犯罪記錄,且符合福州市疫情防控等管理要求,應有從事類似項目的經驗,服裝整齊、潔凈,文明工作,不違反采購人單位安全、衛生等管理制度。作息時間符合采購人要求,不得隨意變更,確保符合服務承諾。成交供應商應加強進社區服務的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相關人員人身安全事故責任均由成交供應商承擔。
4、成交供應商在項目履約過程中若有出現安全事故,其責任及相應的賠償均由成交供應商自行承擔,采購人不承擔所有責任及義務。
八、響應文件的遞交及供應商確立方式
響應文件應以密封形式最遲于2022年5月11日17:00前送至福建省六一八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地址:鼓樓區洪山園路68號招標大廈C座623室),聯系人:張世森,電話:0591-88879621/15060923119,逾期送達視為無效。
我司將組織相關人員根據符合采購需求,對供應商資質及方案、報價等進行評審,以綜合因素確定最終供應商。